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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除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外,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要提示劳动者及时下载和保存电子劳动合同文本,告知劳动者查看、下载电子劳动合同的方法,并确保劳动者可以使用常用设备随时查看、下载、打印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内容。劳动者需要电子劳动合同纸质文本的,用人单位仍有义务免费提供,并通过盖章等方式证明与数据电文原件一致。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另外,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政策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来源:济南人社 编辑:李金鹏、责编:王帅 郑富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