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在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新形势下,如何选择退休年龄?请关注相关事项的朋友们查看。
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国家实行弹性退休制度,退休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退休年龄。这对广大职工来说是一件大好事。
但正因为退休人员可以选择新的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还可以选择弹性延迟退休,职工就有可能面临选择困难。
如一位1970年6月出生的女职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属于原来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退休的人员,可以选择在哪一年退休呢?
一、先查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中规定,据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可知:
1970年9月出生的女性工作人员,新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岁零3个月,延迟了3个月,法定退休时间应该在2025年12月退休;
原来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5周岁,原来应在2025年9月退休;
请参考下面图表:
二、但是,根据人社部、组织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这位女职工还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即选择原法定退休年龄满55周岁提前退休。
这样,她可以在2025年9月原法定退休年龄55岁时退休。
这样选择,要注意至少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即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出退休申请。
请参考下面图表:
三、这位女职工还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在新的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最长可延迟三年退休。
这样,她最迟可以工作到2028年12月份,距新的法定退休年龄55岁零3个月延迟3年退休。
如果这样选择,这位女职工要注意至少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即最迟于2025年10月31日前提出延迟退休申请。
请参考下面图表:
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即如果本例女职工选择弹性延迟退休,不一定必须工作到2028年12月。这对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人来说,就没有了后顾之忧。
您如果是1970年9月出生的女职工,您会如何选择?请您留言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