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一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落马“老虎”被判刑。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天,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杨福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杨福林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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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0年,被告人杨福林利用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兵团农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师长,兵团第(农)三师党委书记、政委,图木舒克市委书记,兵团副司令员,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49万余元。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福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杨福林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从简历上看,杨福林从参加工作开始,一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系统里。此前,他历任农八师143团党委书记、政委,农八师石河子市党委常委、石河子市副市长,农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农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和田地委委员, 农三师图木舒克市党委书记,图木舒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喀什地委委员等。
2012年2月,杨福林升任兵团党委常委,次年7月,他担任兵团政法委书记。2015年4月,国务院任免一批国家工作人员,任命杨福林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这也是他担任过的最高职务。2017年4月,杨福林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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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9日,杨福林被通报落马,这时他已退休。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他被查前10天,他的名字还出现在了公开报道中——2021年7月19日《新疆日报》报道,古尔邦节前夕,自治区领导看望慰问或委托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看望慰问老领导老同志,杨福林名列被慰问名单。
在杨福林退休之前,与他同时担任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的两个“老同事”就已经落马,他们分别是田建荣和王世江。
田建荣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党组成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2013年2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2016年12月被查。
王世江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厅长,2013年2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2017年4月被查。
杨福林落马后,他还曾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作为反面典型公开通报。据通报:2012年底至2020年7月,杨福林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及下属礼品、礼金折合共计86.14万余元。2014年至2021年7月,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一桌餐”。2014年至2016年,29次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共计6.29万余元均用公款支付。杨福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1年11月,杨福林被开除党籍。如今,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意味着本案基本尘埃落定。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北京青年报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