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森林法则不可能是宇宙通行法则

谢雨钢 2024-06-23 16:04:37

一、人类已经处于长久和平的门槛之上

人类在进化过程中,经常与其他物种、种族、种群产生竞争,为了赢得生存空间与发展资源,你死我活的战争频频发生。据相关统计,从公元前3200年到公元1964年,这5164年中世界上共发生战争14513次,只有329年是和平的,战争给人类造成了严重灾难,使36.4亿人丧生。

而根据研究,二次世界大战后,以市场机制为主体的现代国家之间几乎没有战争,通过三次工业革命、全球性产业合作已经大幅降低了战争爆发机率,随着互联网革命的发展,内部的整体市场机制、高福利社会与外部的国家协作机制、全球财富均衡,将使得战争近乎绝迹,人类已经处于长久和平的门槛之上。

互联网革命将把人类带入古人梦寐以求的“天下大同”,当前逆全球化不过是整个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朵小浪花,互联网革命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主流,任何一个国家、民族都无法置身事外,抗拒或逃避只能被时代所遗弃。人类需要希望,只有以价值创新为基础才能推动世界的发展,摆脱经济下行困扰,而如果世界发展停滞,人类将陷入存量资源竞争的黑暗中。

二、黑暗森林法则是基于过往存量资源残酷竞争的臆想

在中国科幻小说《三体》中描绘了一个宇宙通行法则:黑暗森林法则,一旦某个宇宙文明被发现,就必然遭到其他宇宙文明的打击。但幸运的是黑暗森林法则并不可能是宇宙的通行法则,黑暗森林法则只是人类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前,基于以往存量资源残酷竞争而产生出的臆想,并不符合文明社会的通行规则,也不符合宇宙高等文明的通行规则。人类现在的认知或许很难理解宇宙高级文明的科技发达程度和文明发展程度,但不代表人类无法窥探其发展规律、社会制度!宇宙高级文明之所以成为高级文明,相对于低级文明对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制度必然有更深刻的认知。

首先,从社会进化规律看,文明进化的关键不在资源,而在于技术与创新,太阳能、风能、原子能、反物质本就存于世间亿万年,并不稀缺,稀缺的是将其利用的光伏板、风机叶片、核能方程等技术,技术的进化依靠社会制度与多样化的交流、交易,对先进文明而言,毁灭落后文明的价值远不如多样性技术交流、交易带来的收益,交流、交易比毁灭更有价值。

其次,从社会制度看,一个文明能经历了漫长岁月发展到高级文明,高度理性与高度感性必然完美结合,并对基本原则形成充分共识,以形成和谐健康的社会制度,这是一个宇宙高级文明存在的必要条件。高度理性意味着知道何时应该理性,何时应该感性,需要多少理性或理性,高度感性也不是如祢衡般任性而为,而是发乎感性,止于理性,高度理性其实也是高度感性。

地球文明还处于文明社会的初期,就能发明原子弹、氢弹、中子弹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宇宙高级文明必然存在类似二向箔的更强大武器,若高等文明社会还存在黑暗森林法则思想,社会必然存在你死我活的竞争,只需极短时间,文明就会毁灭自身,根本无法经历漫长的岁月发展到宇宙高级文明。

假设从宇宙低等文明发展到宇宙高等文明需要一万年,其中只要有一年时间爆发大规模毁灭性战争,就足以毁灭整个文明,崇尚黑暗森林法则的文明,要发展到宇宙高等文明,连万分之一的几率都没有。换而言之,能发展到宇宙高级文明的社会,必然是高度理性、高度和谐,并能保持高度创新力的社会!

第三,从星际文明秩序上看,宇宙高级文明都应是高度理性社会,不会允许有宇宙文明肆意伤害低级宇宙文明,这如同在一群文明人中间混入了一个野蛮人,野蛮人掌握的科技越发达,对其他宇宙文明的威胁就越大。

所以,当有宇宙文明肆意伤害其他宇宙文明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危害尚不太深时,其他宇宙文明会进行联合,运用不战而胜之道,对其采取科技封锁等措施,让其自行崩溃,或自行进化为高等理性文明,避免产生更大危害,当危害程度较高且冲突不可避免时,会被其他宇宙文明群起而攻之。宇宙高级文明不会放任这样的野蛮文明存在,所有宇宙高等文明都是经历过多次血与火而成长起来,都深知野蛮的危险和文明的珍贵。

《三体》本身也存在逻辑错误,其认为每个文明都好像一个猎人,因为不清楚对方是友善的,通过猎枪伤害另一猎人,从而获取猎人身上的资源。但宇宙并不仅有一个文明,当一个猎手向另一个猎手开枪,极大可能会暴露自己的位置,对宇宙文明来说,当发现一个新的宇宙文明,最佳的选择不是开枪暴露位置,而是保持沉默,从而保护自己的文明!

所以,从社会进化规律、社会制度、星际文明秩序看,黑暗森林法则代表的守成者不战而胜之道不可能是宇宙的通行法则,从《三体》自身逻辑看,黑暗森林法则也不可能成立!

三、只有代表创新者不战而胜之道的法则才可能成为宇宙通行法则

黑暗森林法则的本质是人类蒙昧时期的丛林法则,原始社会的人类还未能完全脱离动物属性,动物之间的物竞天择仍是原始社会的主要法则。在丛林法则中,由于没有竞争底线,不仅弱者没有安全保障,连强者也会因弱者联手或偷袭而毁灭,比如《韩非子·说疑》记载“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荀子·正论》也记载:“夫曰尧舜禅让,是虚言也,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魏国史官的《竹书纪年》也有更为详细的相同记载。所以在丛林法则里人人自危,没有谁能有真正的安全,当安全需求无法被满足,就谈不上价值创新与发展。

丛林法则思维和阴谋论源自人类还处于动物时期争夺资源、保护自身的本能认知,但若停留于这种本能认知,就不会有社会合作,更不会有社会性创新,智人也就无法脱离动物成为“人”,更无法进化到宇宙高阶文明。正如囚徒困境计算机策略比赛所展示出来的,信任与合作可以击败贪婪与自私,人类若相信丛林法则,黑暗就会如影随形,人类若相信合作共赢,这世界就不会再有黑暗的容身之处。

人类进入农业革命后,全球各地人类社会逐渐产生了文明,不同区域的人类开始发明了不同的解决方案,以制约狩猎采集部落时期的丛林法则,避免绵延不断的战乱,比如东亚地区的儒家仁礼、中东地区的政教合一、西欧地区的神权与封建,但由于解决方案的不成熟,此阶段仍有着大量丛林法则思维和行为。

任何崇尚丛林法则的文明都不可能走出自己的星系,因为在此之前就会因自相残杀而毁灭,只有代表创新者不战而胜之道的法则才可能产生高科技,推动社会文明的进化,这样的法则才可能成为宇宙通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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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自于AI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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