捋一捋,起诉今日头条封号后的进展,以及对方持续抄袭我的现状

黄娜老师 2024-08-10 17:27:14

2023年12月2日上午11点左右,我22万粉丝,4.72亿阅读量的今日头条账号(黄娜老师)被突然永久封禁。4000多篇原创作品,以及未提现创作收益均被头条单方面占有没收。

被封号同时,账号“黄 娜老师”被头条篡改“随性自由的钢琴 HAg”,头像也由我本人的后脑勺改成了一个整体灰色人形,无法点击进入。

关注我的人都知道,我从不露脸开视频,也不搞直播带货,更不用什么人工智能,主要就靠是自己点灯熬油的写文字。相较于那种搞视频的,涨粉比较难,纯是一步一个脚印,靠实力走出来的。

好在,因为我文章的原创度高,阅读完成率高,所以收益也是相当可以的。

令人疑惑的是,被封号前3个多月,我都没收到过任何警告,包括系统通知和私信,信用分一直保持满分,且经常用平台自带的账号检测功能进行自测(在app端“创作中心”,今日头条平台设置了账号检测功能),均显示一切正常,账号健康。

被封半个小时前,我还特意浏览了系统通知,打算看看头天晚上在“原创保护”栏目投诉的十几个侵权抄袭工单有没有回应。结什么系统通知和私信都没瞧见。

从12月2号当天起,我开始了漫长的申诉,在互联网信息投诉平台上大约尝试了五六次,每回都是给个是“您反馈的账号内容违规,账号予以封禁。”这种说了等于没说的答复。

而且,据了解,这样没有任何梯度,上去就给弄死的操作,在今日头条很常见,跟他们所谓的“社区规范”自相矛盾。

在尝试了多次多个渠道均无法和平台进行有效沟通的情况下,我被迫求助 北京市12345,并向工信部门进行反馈。其中,12345 下发的职能部门——海淀区政府曾多次尝试调解,但均遭平台拒绝。最终相关职能部门给出的反馈为:在个人和政府职能部门均无法和被告内部管理人员建立有效沟通的情形下,建议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进行起诉。

4月8日,我在线提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选择的是“网络合同纠纷”,诉讼标的额随便写了个5000元。

4月16日,我收到回复,说让提交证明手机号和我本人关联的材料。

17号,北京互联网法院系统维护,18号我上传了手机实名认证材料。

然后一直等啊等,期间不停的电话催促12368。7月23日,收到短信,终于立案了。8月8日定下了开庭日期为下月19日。

我没惊动其他人,也没找律师,像一位同样遭遇的大哥学习,自己写起诉书,研究法律条文,上传佐证材料。

不过,我的情况有一点,很值得注意。

那就是,今日头条通过封号对我进行的大规模、有组织、持续性的抄袭行为。

我在其他平台上发布的原创图文,每一篇都会被头条号作者大量抓取抄袭、洗稿和做视频,还能标上“原创-首发”。但因为我无法登录头条账号,所以根本无法检测到被侵权文章,更不能发起任何有可行性的维权申诉。只能通过粉丝帮忙检索,辗转告知。

根据粉丝们统计,从12月2日被封至今,我发布的200多篇图文,均被头条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抄袭,无一例外。

甚至包括了7月15-7月21日我给全省国培高校军事课教师培训讲座的讲稿,这些属于内参材料,其中某些不涉密的材料源自我之前发布的文章,也都被头条进行了抄袭、洗稿和做视频。

还有些很荒唐的情况。比如下面这样的。这位大哥可能是之前看了抄袭者的东西,然后指责我的原创有问题。

另外,就看随便一搜的结果。

这是我的腾讯原创后台最新的几篇文章。

然后再看看头条相关的搜索结果。

我写东西非常消耗精气神,每篇都要鼓捣四五个小时,直到凌晨。他们用AI一抓,一两分钟就OK了。

大家想想,我作为原创者,每天都能看到如此情况,会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情。

参考法律,这方面,今日头条平台本身,也属于侵权者的一部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款第三条规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 明知或者应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未采取删除、屏蔽、 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帮助侵权行为”

还有《网络信息生态内容治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通过发布、删除信息以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

第二十三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有关侵权问题,我曾连续 9 次向头条电话客服反馈并在互联网信息投诉平台再次投诉后,他们给出的答复是,让我用邮箱的形式,将百余篇被侵权文章佐证材料(每篇的原创链接、抄袭链接、抄袭截图、原创后台截图, 原创主页、原创人身份认证信息)等作证材料逐一进行上传。他们收到核实后, 会考虑处理。

然而,由于我被侵权作品数量极大,且是持续发生的,邮箱举报途径不仅消耗巨大精力和时间,更没有实时检测功能,无法跟进情况进展,效率低下,并无实际可行性,反倒体现了头条号对侵权者的包庇事实和对原创作者的敷衍立场。

更何况,即便头条号将这些抄袭者做了直接删文处理,相关的收益也被头条号单方面没收,而上述源于 原创者的流量收益,在事实上均被侵权者和协助侵权的头条平台共同瓜分。

6月16日,为了测试头条所谓“原创检测”和“全网 查重能”的真实性,我的一位铁粉直接豁了出去,拿我的前一日发布的文章在今日头条上发了一次,并勾选了“原创首发”。

结果,不到俩小时,就收到了通知警告,原创标识被取消,扣分20。

可见,目前头条所谓的“原创检测”和“全网查重能,大概率是真的。但为何那些照抄的,或者拙劣洗稿的,都能从容标上“原创”或者“首发”呢?

更令人疑惑的是,我被封号前在头条平台上创作的时候,也只是勾选“原创”,从来不“首发”的(因为我要尽快同步到其他平台,以防止抄袭并保持热度,72小时的首发时间太过漫长)。

但头条号站内抄袭我文章的人们,却能在我原创发布后,甚至隔了一两天,直接标上“首发”。

据我们这些相同遭遇的作者观察,上述账号都有一个规律——看起来像是个机器生成的名字。而且都是批量发文。直到我站内投诉举报后,它们才会删文。

抄的乐此不疲,生生不息,前仆后继!

这让人不得不怀疑,他们跟平台有没有什么内部勾连,或者是什么平台的AI测试号,以至于拿到了某种程度的“豁免权”。

正当我疑惑的时候,头条号又放了一个大招。

夏至那天,今日头条原创权益取消,全部改成了“首发”。

这也就意味着,即便是你自己辛苦写下的原创作品,你也没资格直接标原创——要么你选原创首发,要么你就没有渠道声明原创了。

同时,你如果不选首发的话,平台就默认你不是原创,自然也失去了之前头条平台原创收益和原创保护的权益。你的作品发出后,不仅单价会进一步降低,更可以任由那些机器生成的账号随意抓取抄袭。 而如果选“首发”的话,则要按平台规定,72小时之内不能在其他平台发布相同内容。不然的话,就要扣分取消收益。

反之,抄袭了你文章的账号,则不会被像之前那遭到平台惩罚。

老实说,无论作者装得有多清高,其实都是在“蹭热度”,你说等72个小时?

你要不等72小时,正如前面说的那样,所有的原创权力,你不再享有,可以随意让人抄袭侵权,也就等于你在给Ai们无偿提供素材库!

这样的“改革”,不仅是在漠视著作权保护,给抄袭者开绿灯,压榨原创作者,更是一种不正当竞争!

总之,我们在平台上的收益,都是按照“劳务税”进行缴纳的,我们这些原创作者也属于网络平台上的劳动人民,同样需要劳动保护。

然而,这方面的很多区域,都是一片真空地带。

虽然很多人都在劝我,能放就放下,我这样起诉世界级的互联网大厂,就是螳臂当车。

但还是那句老话,这件事,我不仅是做给我自己,更是在代表广大互联网平台上的劳动人民。

只有解放整个阶层,才能真正解放自己。

最后还有一点疑惑,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近几个月,被抄袭的情况主要集中在他们拿我原创文章做视频方面。这个跟图文不同,如果用作证据的话,是不是要线上庭审现场,实时搜索播放给他们呢?或者,有没有什么更好的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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