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喂,这真是太气人了! 这女司机真是太嚣张了! 逆行插队不成,还动手打人,真是太没有素质了!
你说,林先生真是太善良了! 被人家打了,还忍着没还手,真是太让人心疼了!
而且,他为了不吓到客人,还强忍着疼痛,真是太伟大了!不过,他选择不和解,并且申请行政复议,真是太明智了!
毕竟,这种嚣张跋扈的行为,不能纵容! 要让这种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而且,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开车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因为自己的任性而伤害他人!
看看网友怎么说!这个处罚太轻了,是欺负广大老百姓不懂法吗?这个起步都是寻衅滋事罪,现在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啊,平时都是这么处理的?
绝对不可以和解,判案民警存在非常严重问题,这是刑事案件,故意伤人,民警按照民事纠纷案件处理,疑点很多,可以举报当地派出所,肯定有问题
法治社会,不可能都是有钱人的天下,开路虎又能怎么样;我始终相信,正义不会缺席,让那些在钱面前失去灵魂的鬼魅在正义的光环下显形。
小编有话说!希望警方能够认真处理这件事,给林先生一个公道,也给其他司机一个警示!
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被一个38岁停水停电的老女人打?
不和解,头疼,治不好!
当地的检察院为什么不公诉老娘们是寻衅滋事罪呢?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因为女的逆行,所以女的打男的??中间那男的干了什么恶心人的事??
寻衅滋事,是否以伤情定?到底有哪些因素?明明白白讲出来,让大家明白服气!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带节奏!防止黑恶后台被隐遁!
法绝对不能向不法让步!!!
在青岛崂山区有一千块可以随便打人了吗?晕
就看到这个狗屁女人的眼睛,就很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