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新规保护女职工权益,网友:女性更难找工作了,尽添乱!

胡车儿随心世界 2024-10-03 03:41:17

近日云南出台特别规定保护女职工权益,总体来说最重要的是突出两点,第1点就是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的婚姻状况,第2点是女性重度痛经,要给予1~2日的休假。

此外,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况辞退女职工或者降低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限制聘任晋职晋级职称评审等。

只能说女性在职场中的特权越多,女性想要找工作的难度就会增大,只要权力足够大,那么女性总有一天会被整个职场所淘汰。

云南这边的强制规定,大程度上适得其反,女性可能会失去职场上的便利,进一步增加女性的求职障碍。

重度痛经予以1~2日的休假是好事,在实质上是对女性工作权益的严重破坏。

重度痛经休两天也好,一天也好,还是三天也好,这其实都没有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重度痛经能够进行医学认定吗?重度痛经更多的是一种主观上的感受,这个时候那么重度痛经,一定会演变为经期放假。

这个时候如果每一个女性额外休息1~2天,那么直接导致的就是大量的女性因为重度痛经而放假。

空出来的班由谁来代替?每一年要放将近一个月的假,又有谁来代替?

在职场上追求的是利益,一年要多放将近一个月的假,一个月的收入怎么计算?要知道一个上市公司的利润也就10%左右,放掉将近一个月的假,直接把公司的利润给放掉了。

与此同时,那就是放掉一两天的假,这些活终究得有人做,要么是增加职工人数,是有人代替,总之一句话,劳动成本肯定会增加。

毕竟让别人去做一天两天可以那么10天半个月一年两年真的可以吗?

没有这个规定的时候,其实重度痛经也好,还是普通痛经也好?全部都是由自己来感受,不能工作的时候大不了请假,而且扣不了多少钱,现在一旦强制规定,那么重度痛经的人绝对是往10倍百倍上上涨,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如果你作为一个女性老板,你手底下的女性员工每个月都要多放1~2天假,你受得了吗?

要知道这仅仅是女性在职场的特权之一。如果你顶得住,那么后续还有特权。

不得询问求职者婚育状况?这是大杀招,直接可以让女性的求职门槛大幅度上升。以后年轻女性求职恐怕很多企业都不会再要。

现在云南强制规定不得询问求职者婚育状况,那么作为一个企业,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

很简单,第1个不选择女性作为员工,第2个只选大龄女性作为员工。

就这2点实行下去,那么整个女性的职场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年轻女性将会被职场所淘汰。

我们要知道女性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要再增加15天,产前还可以休息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可增加15天。

怀孕流产的可以享受42天产假。各种各样的产假加在一起将近200天。

就问如此多的生产福利待遇,请问你作为公司的老板,还敢招收女性员工吗?

那么作为一个女性老板,你是否愿意接受一个全部都是女性员工的公司?在你创业的第1年,80%的女性休了产假,而你现需要继续支付工资。

等到你挺过这半年的时候,那么你新招的员工怎么办?

本身100人的公司可能会变成180人,更狠的是这180人今年可能还有80%要生产,有人生一胎,有人生二胎。

以此类推,要么你公司规模扩产,要么就只能关门倒闭。

女性怀孕应该回家待产,但不应该由职场来承担?国家可以直接予以补贴,而不是让企业承担损失。

女性怀孕应该回家待产,难道因为怀孕就影响了整个公司的运营?为什么几十年前没有出现这种问题?

难道数百年前女性就不工作吗?纺织工业难道都是男的在干吗?这些女性难道也面临着怀孕和工作的问题吗?

女性职工的权益应该是由国家补贴,不应该由企业承担,现在将这部分损失交给企业,要放将近200天的假,有哪一个公司可以经受到损失?

放掉一个人就需要新招一个人,那么在这个新招期间,还有人继续生产,继续生孩子,以此类推,一个公司不扩展个50%的员工,根本顶不住,就这还得保证新扩产的女员工没有结婚生育。

现在很多公司都没有按照产假来,所以女性员工在职场上受到的歧视并不是很大,等到这条规定100%执行的时候,你会发现整个所有的企业都不会再要女性职工,年轻女性职工将会成为职场上谁也不敢招惹的存在。

既然不敢招惹,那就直接将其踢出职场,就成了最终的选择。

尤其是对于小型企业来说 ,或者小型的连锁超市来说,年轻女性在各种福利加持之下将会成为洪水猛兽,只要敢招,就会有损失,只要招的多,那么倒闭也就几年的事。

因此女性的福利应该是由国家给予的福利政策,而不是让企业去承担损失,企业去承担损失只会让女性进入职场的障碍越来越高。

职场中无论男女,特权越多,障碍就越大,企业是追求利益,不是来做慈善的!

无论男女在职场中获得的权益越大,获得的特权也大,那么在职场中的生存也就越困难,公司招的是员工,并不是大爷,想要保护女性的权益,多的是给予福利,不是给女性创造职场的障碍。

想要女性从职场上消失,那么只需要再继续增加特权就可以,只要凑够了365天假期,那么全世界100%的职场不再需要女性。

想要让女性在职场上荡然无存,其实很简单,就是继续增加特权,将特权的叠加到365天,那么可以肯定的说,没有任何一个企业会招收一名女员工。

这就是残酷的现实,同样的,如果男性的特权也叠加到365天,那么全世界的企业没有一个会招收男员工。

我们要知道同工同酬,指的是同样的工作,同样的能力,那么就要有同样的薪水。

可是别人工作30天,工作28天,甚至还需要各种假期,凭什么跟别人一样的工资?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50多岁的女性,他工作了一年365天,除正常假期之外,没有任何节假日。一年拿了6万块钱。

一个25岁的女性,第1年,除了正常节假日之外,又放掉了将近200天的产假,同时还放掉了痛经的假期,加在一起满打满算200天,他也拿一年6万块钱,请问50多岁的女性有没有意见?

作为老板,是选择25岁的女性还是50多岁的女性?

总结

所有的补偿应该是补偿,而不是特权,补偿是出于人情,特权是法律强制规定,是完全不同的。

只要一个人拥有的特权足够多,那么将会没有一个公司敢要他,这不是男女的问题,这是所有求职者面临的问题。

这个公司老板拥有众多特权,他还能招得起员工吗?

女性特权需要的是保护,而不是障碍,只有补偿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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