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13万的汽车要1.5万服务费?奇瑞:销售虽未告知但店内有公示!

桉看综合 2024-10-26 03:58:56

当上海的张先生踏入奇瑞汽车上海驰喆销售门店的那一刻,他可能不会想到,自己即将成为一起汽车销售争议的焦点。

原本只是一次寻常的购车经历,却因为一笔突如其来的服务费,演变成了一场关于消费者权益的讨论。这不仅仅是关于15000多元服务费的问题,更是关于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较量。

张先生看中的是一款奇瑞风行T9,官方指导价155900元。在销售员的推荐下,他同意了13万元的落地价,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

然而,当张先生回家仔细查看《委托服务协议》时,意外发现其中包含了高达15590元的服务费,这使得实际购车成本远超他的预期。

他感到震惊,因为在整个购车过程中,销售员并未明确告知有关服务费的事项,只是含糊地提到了店内有公示。

张先生的遭遇,迅速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人们开始质疑,这笔服务费究竟是门店的私自行为,还是奇瑞汽车的统一规定?

如果是后者,那么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如果是前者,那么奇瑞汽车是否对旗下门店的收费行为有足够的监管和指导?这些问题,像一颗颗重磅炸弹,投向了汽车销售行业的深水区。

面对张先生的质疑,门店方面的回应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他们承认,销售人员在售车时确实没有明确告知服务费,但同时强调,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已经在门店内进行了公示,服务协议上也有标注,因此无法取消。

这样的解释,显然无法平息张先生的愤怒,也无法说服公众。人们开始质疑,这种在合同中悄悄加入高额服务费的做法,是否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法律专家邢鑫对此事件进行了专业分析。他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必须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如果销售人员未在签订协议前明确告知张先生有关服务费的事项,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此外,如果门店的“服务费”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未与张先生协商而预先拟定,那么该条款可以被认定为格式条款,门店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这起事件,不仅是对张先生个人权益的侵犯,更是对整个汽车销售行业的一次警醒。它提醒我们,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必须保持警惕,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对于可能影响最终购车成本的条款。

同时,也呼吁汽车销售行业加强自我规范,确保销售过程中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奇瑞汽车这样的品牌来说,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提升购车体验是品牌长远发展的基石。希望奇瑞汽车能够对此类事件给予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未来类似事件的发生。

毕竟,一个负责任的品牌,不仅要在产品质量上精益求精,更要在服务上做到公开透明,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在这个信息高度透明的时代,任何对消费者权益的忽视和侵犯,都可能被迅速放大,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因此,对于汽车销售行业来说,只有真正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期待,通过这次事件,能够推动整个行业的进步,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享受到公平、透明的购车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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