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春莲
“我做贡献没有奖励,犯错却要受罚,这不公平!”
1992年,一个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女囚犯,突然这般大喊道。
然而,回应她的,是一颗代表正义的子弹。
她的身份,其实不一般,在当时,她可是红遍大江南北的一个女明星。
她就是程春莲。
灿烂星途1955年,程春莲出生于湖北黄石铁山区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
她自小展现出了非凡的艺术天赋,尤其是对舞蹈和声乐的热爱。
在父亲的支持下,程春莲得以学习舞蹈,并在15岁时考入黄石市歌舞团,成为团里最年轻的演员。
1971年,程春莲因在歌舞剧《刘三姐》中的精彩演出而一夜成名,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她的表演深受观众喜爱,被誉为“最美刘三姐扮演者”。
随后,她又出演了《马兰花》等多部歌舞剧,名气越来越大。
刘三姐剧照(程春莲饰)
她的精彩演绎给观众留下了无尽的回忆。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程春莲的成功是一段传奇,令人们羡慕并努力追逐。
在70年代,程春莲的名字,已经响遍大江南北,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金钱诱惑岁月流逝,程春莲也不再年轻,加之歌舞团的不景气,程春莲不由得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
随着市场经济的风潮袭来,程春莲开始思考新的出路,渴望跳出艺术界的桎梏,投身商海,寻找快速致富的机会。
与自己微薄的工资相比,外面的世界似乎更加诱人。
至此,程春莲开始一步一步堕入深渊。
刘三姐剧照(程春莲饰)
她思来想去,决定把目标定为硬通货——石油。
一开始,程春莲利用自己在艺术界的名气,拉拢了不少商界的大佬模糊投资方向,从中渔利。
期间,为了让自己的策略得以顺利执行,程春莲与多名官员和商人勾结,进行权力和性交易,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就这样,程春莲利用这些社会关系,获取石油指标,并将其转手倒卖牟利。
不仅如此,程春莲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比如,她从渤海石油公司购得汽油和柴油,倒卖给浠水石油公司,从中收受巨额贿赂。
就这样,程春莲一伙,通过虚报需求量、非法倒卖石油等不正当手段,短时间内积攒下了巨额财富。
正义审判1989年,程春莲的不法行径再也无法遮掩。她因倒卖石油,涉案金额竟高达76.6万元之巨。
那个年代的76.6万元,你就想想有多值钱吧。
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处她死刑。
在宣判之时,程春莲觉得不服,她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多少也带动了当地经济增长,不至于被判死刑。
然而,法律是公正的,程春莲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唯有死刑才可正法。
1992年的一个清晨,程春莲被押赴刑场,被行刑前的那一刻,她喊出了开头的那句话。
程春莲的声音里,充满了不甘和绝望,但一切为时晚矣。
大家觉得,程春莲该不该被判死刑?如果她当时没有误入歧途,是不是会有另一个闪耀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