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753天重审,男子当庭发问:看着母亲被打,怎么做才是对的?

暖风过境后 2023-08-10 15:16:28

是在保护母亲还是犯了故意伤害罪?在被羁押753天后,陈某超的案子再次被拿上法庭,这次的重审核心问题仍旧是他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正当防卫。

法庭上,他对着全场发问:“看着母亲被打,我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这个问题,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陷入了沉思。

《——【·案情回顾·】——》

纷争的起源

在2019年4月某天的一个下午,洛阳城内的两位从事管道疏通行业的工作者,王某云和胡某运,发生了一场因工作纠纷引发的矛盾。

胡某运在一处繁华的地段张贴了他的广告,然而,他并未注意到这个行为挡住了之前由王某云张贴的广告。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动作,却激起了王某云的强烈不满。

王某云坚决要求胡某运撤下自己的广告,以恢复她的广告的曝光度。她甚至为了这个请求,决定暂时拿走胡某运的车钥匙,声称只有等到胡某运删除广告,她才会归还这把钥匙。

当胡某运完成删除广告的任务后,他立即给王某云打电话,希望能尽快取回自己的车钥匙。

然而,王某云却告诉他,她会在第二天归还钥匙。这个回答并未得到胡某运的同意,他在电话中警告王某云,如果钥匙不能立即归还,他将报警处理。

不久后,王某云在忙碌的工作中接到了派出所民警的电话,民警在电话中要求她前往社区警务大队,以处理这一突如其来的纠纷。

在那天的下午六点左右,王某云和她的儿子,陈某超,一同走进了社区警务大队。

为了保留证据,陈某超在步入警务大队值班室之前启动了手机的录音功能。

他们发现,胡某运已经和他的大女儿胡某芳、女婿王某超以及二女婿崔某某率先到达了现场。

冲突的激化

两方面人马刚一碰面,气氛就变得紧张起来,争吵声此起彼伏。随着争吵的升级,双方的情绪逐渐激动,音量也越来越大,最后不可避免地演化成了一场混乱的冲突。

对于这场在社区警务大队内部爆发的混乱,各方的陈述各有差异。在场的协警张某某对事件的描述是:胡某芳和王某云开始肢体冲突,王某超也涉入其中。

稍后到达的陈某超也加入战团,用手对王某超进行攻击。他们注意到,陈某超的手中紧握着一串钥匙,而此时王某超的右眼已经出血,胡某芳的后脑勺也在流血...在看到这一场面后,他们立即介入,将王某云和陈某超控制在场。

根据民警马某在事件后一天提供的情况说明,当时胡某芳夫妇的情绪非常激动,首先对王某云的胳膊和头部进行攻击。看到母亲被打,陈某超立即冲上去与王某超发生冲突。

四个月后,协警张某和民警马某再次对那场冲突进行了描述,但这次他们表示,当时是胡某芳首先对王某云的手臂发动攻击,随后两人开始相互搏斗。

在这个过程中,王某超和陈某超也同时参与了冲突,他们两人在一旁激烈地互相撕打。

另一方面,陈某超的陈述却有所不同。他坚称当时是胡某芳首先攻击了他的母亲,他描述了"对方四个人冲过来打我母亲"的场面。

他试图两次上前制止,第一次被人绊倒,第二次因遭到王某超阻拦,他与王某超发生了冲突。他还强调,当时他手里拿着的是电动车钥匙,并非是有意用钥匙伤人。

通过以上三人的陈述,可以看出他们对事件发生时的具体情况有着显著的不同,这使得当时在社区警务大队值班室内发生的事件细节难以完全还原。

然而,有一点似乎是可以确定的:胡某芳首先攻击了王某云,陈某超看到母亲被打后,才上前参与了冲突。

在陈某超的手机录音中,王某云指出: "你看她多厉害,你看看,现在的摄像头都在观察呢!"

胡某芳则回应说: "摄像头在看又怎样,我怕它吗?今天我就在这,我要扇死你!" 王某云试图平息气氛,说: "我们好好谈谈吧。"

然而,胡某芳连续挑衅,说: "你敢再指我一次试试。" 随后,陈某超的"别动,别动"的呼喊声便在录音中出现。

陈某超在呼喊了多次"别动"之后,又喊道: "警察快来制止!" 一阵混乱的声音过后,警察的制止声音出现在录音中。

录音还显示,双方的冲突被拉开后,陈某超要求警方查证谁是首要的侵犯者,录音中传出一个男子的声音: "我们不在乎是谁先动的手,一旦来到这里,我们只关心是谁伤害了谁,该拘留就拘留,该判刑就判刑。"

当王某云强调是对方先动手的时候,一个男子声音响起,他说:"我要给你普及一下法律知识,打架斗殴的案件并不看谁先动手,而是根据结果来判定。

打架斗殴只看结果,不看谁先动手,你有没有学过法律?" 王某云声称录音中这个男子的声音来自现场的民警。

后来,陈某超将这段录音提交给了公安机关。然而,公安机关认为这段录音无法直观地反映整个案件过程,因此这份录音并未被列入警方侦查阶段的证物清单中。

一些读者可能会在这里质疑,社区警务大队值班室内应该装有监控设备,只需检查监控录像,不就可以揭示真相了吗?

根据陈某超的说法,事发后,民警对警务室内的监控录像进行了调查,但认为它没有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后来,他们又声称监控设备已经损坏。

在这场冲突中,尽管胡某芳一方首先动手,但他们并未取得优势。胡某芳的后脑被王某云用笔刺伤,而在与陈某超的争斗中,王某超的眼睛被钥匙擦伤。冲突被警察制止后,胡某芳和王某超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在斗殴事件发生的十天后,公安机关出具了对王某超伤害程度的初步评估,认为王某超的右眼伤势已经构成轻伤二级。

然而,到了2019年7月某日,经过鉴定机构的重新评估,王某超的伤势被定为重伤二级。而胡某芳的伤势则被判定为轻微伤。

因为殴打他人,王某云遭到警方的行政处罚,被拘留了15天并罚款500元,而陈某超则被拘捕。

到了2019年的12月,当地法院开始审理这个案子。在法庭上,陈某超的辩护律师表示,王某超一方明知在有监控的情况下仍然主动攻击王某云,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

陈某超为了保护母亲而进行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此外,陈某超多次用语言阻止冲突,因此并无斗殴之意。陈某超的方面认为,陈某超手机中的现场录音能证明他当时是在进行正当防卫。

然而,胡某运一方坚决反驳,他们认为陈某超的"保护母亲"的说法毫无根据,他在不到半分钟的时间里就把别人的眼睛戳成重伤,这样的行为根本不能被称为是保护母亲。

最后,法院并未接受陈某超一方的辩护意见。他们认为,陈某超一方的"正当防卫"的辩护理由并不充分,因此不能得到支持。法院最终判定陈某超犯有故意伤害罪,并判处他四年有期徒刑。

法律的裁决

在法院作出判决后,陈某超不满结果,提出了上诉。2020年7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存在部分事实不清、程序不当的问题,因此决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重审的纠结

在2021年5月某日,陈某超经过了长达753天的羁押后,他的案子重新进入审判阶段。重审的核心问题仍然是他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正当防卫。

陈某超的辩护律师表示,王某超一方先辱骂并动手攻击陈某超的母亲,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陈某超作为一个儿子,看到自己的母亲先被人辱骂,然后被殴打,他出于本能地保护和救助母亲,并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行为进行了及时的反击。

他的意图具有防卫性质,他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素,因此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在法庭上,陈某超的方面对案发后各方的证词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这些证词在描述事件过程时,在一些关键细节上存在互相矛盾。

陈某超的方面认为,这说明对方的言词和证据的真实性存在严重问题。而唯一能真实反映事件真相的,就是陈某超用手机录制的那段音频。

在此案中受伤最重的王某超表示,他被陈某超用钥匙严重伤害了眼睛,而陈某超并未表现出任何悔意。

他的行为给他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他请求法院对陈某超进行严惩,以展示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在重审的过程中,检察方仍然坚持认为陈某超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他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他们声称该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提出了对陈某超进行三年到十年不等的刑罚的建议。

检察方表示,陈某超提供的录音无法完全反映案件的全过程,而且该录音是陈某超偷偷录制的,因此不具备合法性。

在庭审结束时,这个案件并未立即宣判,至今判决结果仍未在相关报道中出现。

《——【·以案说法·】——》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问题时常会出现,尤其是在涉及到纠纷和冲突的时候。在这个由洛阳两位管道疏通工作者王某云和胡某运之间产生的矛盾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涌现出来。

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他们个人的权益,也触及到我们社会法律制度的公平与正义。从正当防卫的界定,到录音证据的合法性,每一个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

陈某超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正当防卫?

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具体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正当防卫通常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必须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次,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避免非法侵害对自身权益的危害,且防卫行为的方式、程度等必须适度。

如果陈某超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那么他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如果陈某超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那么他通常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因为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责任的免除事由,旨在保护公民在遭受非法侵害时对自己权益的自卫行为。

如果陈某超的行为未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那么他可能会被以什么罪名判罪?

如果陈某超的行为未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那么他可能会以故意伤害罪被判罪。

根据我国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

陈某超的手机录音是否能作为有效的证据?

通常情况下,如果录音是在公开场合,或者在私人场所但涉及的是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重大威胁,并且录音人是直接利害关系人,这样的录音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证据。

但是,具体是否可以作为有效证据,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同的人可能对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的理解和判断,因此,我们需要法律来明确规定,以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

同时,我们也应该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以便在碰到类似问题时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都会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这就需要我们都能有一个清晰的法律意识,知法、懂法、守法,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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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阅读:1405
评论列表
  • 2023-08-10 19:18

    先声称监控录像没有价值,然后又说设备损坏?换谁能接受这样的官方解释。另外一个,录音不是显示有一个法盲说只注重结果吗?为什么不深挖,把不懂法甚至知法犯法的人清理出执法队伍?

  • 2023-08-10 20:45

    让法官的娘叫人污蔑问法官他怎么办

  • 2023-08-11 03:33

    王某云是一个十足悍妇!

  • 2023-08-11 05:27

    王某有权扣车钥匙吗?是否能理解为胡某为保护自已财产而自卫?

  • 2023-08-10 18:47

    一句名言——子不护母,何以护国!

  • 2023-08-11 10:40

    我想问一下在警务室被打[哭哭][哭哭][哭哭]是不是说警察的作为[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最后还说监控坏了[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

  • 2023-08-10 20:49

    法律不惩恶人,只会伤害弱者。

  • 2023-08-10 17:59

    看的扎心,老百姓就不能有正当防卫吗?怎么才算,不还手就算!

  • 2023-08-11 05:44

    明显这做儿子的下狠手,拳头中间拽着车钥匙往眼睛上戳,还踏马母亲挨打了自己才还手,捅大腿胳膊身上那里不好吗?!拳击散打还禁止掏裆呢!

  • 2023-08-11 04:35

    保家卫国,[得瑟]家要是不保?还有什么畏?

  • 2023-08-11 12:18

    从小到大,我被欺负被打的次数也不少,遇到打不过的不光不敢反抗,还会跟害怕。但是我母亲被打的时候,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害怕,就一个目的,不是对方死,就是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