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都忙于应付疲软的市场,品牌家电之间“缠斗”的事件似乎少了很多。不过,近日格力与小米之间的口水仗重新上演,事关一场电风扇专利侵权案的判决。格力说,小米输了,被判赔185万元;小米回应: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当事人格力与小米各说各话,让人摸不着头脑,到底谁在说谎?
我们先看事件的来龙去脉。7月9日,格力文传官微发布通报称,近日,格力电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6月18日出具的法律文书,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万元。格力文传注册主体为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文化传媒中心。
格力电器方面还强调,正告各侵权主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否则我司将采取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比较有意思的是,7月10日,小米公司发言人微博回应: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这一账号的注册主体为小米科技责任有限公司。
从这两家微博注册主体来看,他们分别是格力和小米官方代表。然而,同一事件描述出现反转,其中谁在说谎?成了当下格力派与小米派之间粉丝吐口水的焦点。
事件的关键点要看格力状告的是谁?被告与小米究竟有没有关联?
“家电人”查询了2022年5月该案的开庭公告,可见案件原告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和东莞京东利晟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前者为涉案塔扇的生产厂家,后者为该产品销售公司。
2022年12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2021)粤73知民初1399号】,判决被告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2024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法律文书显示,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万元。
在这起专利侵权案中格力确实胜诉了,但这两家被告与小米有没关系?据了解,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现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
由此可见,小米在这次事件中是撇不开干系的,其“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的声明只是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葫芦”回应,缺乏直面事实敢于认错担责的勇气。
在事件演变过程中,有未经认证的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微信号发布信息称,2021年10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我司发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经过2年多的审理,双方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最高院于2024年6月出具本案调解书,确认和解协议内容,撤销一审判决。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梳理出事件的整个脉络,格力电器胜诉小米电风扇侵权是真实存在的,无论是当地法院判决,还是最高院出具调解书,最终的结果都是小米认错挨罚。只不过在面子上,小米还是有点过不去,做了这样多年的家电,一个电风扇的专利还要抄袭?这是很多格力粉吐口水最多的地方。“家电人”认为,随着低价小米全系列家电在市场占有越来越大,其后期如果还不注重自有技术研发,这些强劲的竞争对手还会有更多的专利诉讼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