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森林火灾频发,牵动了所有人的心。
3月15日,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森林火灾已投入1259人全力扑救;
3月16日,云南省临沧市林翔区发生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3名地方扑火人员遇险身亡;
3月18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发生森林火灾,当地组织各方力量全力扑救。.
每一次森林火灾都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甚至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每一个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在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也势必受“千夫所指”,成为人们关注、指责的焦点。
也许你会说,这些森林火灾都离我们很远,那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看看身边的警示案例。1、乱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
2024年2月,威宁县公安局哈喇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哈喇河镇闸塘村(小地名:喂鸡岩)发生火灾。接警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协同政府部门及村“两委”进行灭火,历经两小时奋力扑救,大火得以扑灭,且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查,此次火灾是哈喇河镇闸塘村村民李某到林地里寻找物品时,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草丛里引燃林间干草,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经初步测量,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4亩,烧毁各类林木700余株。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2024年2月21日,威宁县公安局二塘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二塘镇艾家坪村一山林发生火灾。接警后,二塘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投入到救火工作中。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将火势扑灭。
经查,二塘镇艾家坪村村民黄某在自家地边烧洋芋时,火星飞入杂草丛中引发山火,黄某违反禁火条令,野外用火、引发火灾,致过火面积达25亩,目前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3、耕种烧荒引发森林火灾
2024年1月14日,羊街镇兴隆厂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发现火情后,威宁县公安局羊街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进行扑救。经过努力,成功将火势控制并扑灭。
经查,火灾系辖区群众陆某某在其耕地内焚烧杂草引发,勘测过火林地面积达17.78亩,烧毁树木1200余棵。目前,陆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就在眼前,警示就在身边。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勿以身试法,悔恨终身。
据威宁县公安局统计:自2023年10月1日进入防火期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侦办失火案(刑事)9起,刑事拘留9人,受理行政案件23起,行政拘留6人,行政罚款10人,罚款0.41万元,批评教育8人,制止祭祀、农事等违规野外用火200余次。
也许你只是为了烧掉杂草便于耕种,也许你只是想把果林里散落的树枝烧掉免得占地,也许你只是在祭祖时点燃了鞭炮纸烛,也许你只是在春意盎然之时到户外野炊……但你的这些行为,就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源头。
春耕正当时、清明节将至,威宁干旱大风天气仍在持续,森林火险等级仍然较高。再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进入林区、景区、公墓,不带易燃可燃物品,不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杜绝侥幸心理,避免发生火灾。
绿水青山,来之不易。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肃追究。
来源:威宁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