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邯郸初中生遇害这个案子之前也分析过了,当时警方还没有明确的说法,现在根据新京报的报道是采取了刑事拘留的措施,河北省公安厅、邯郸市公安局已派出法制部门专业人员,赴肥乡指导侦办此案。
之前也说过,十八岁以下不判死刑,我倾向认为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几率比较大,当然有人分析说最高判无期,但是从公安机关的这个操作看,是派员指导侦办而不是提级,说明公安机关的判断里还没有判无期的可能。
咱们以前也说过,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有可能判无期以上的要在中院一审,以往的一些刑事案件,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可能判处无期以上,就会提级侦查,而这个案子省厅和市局都介入了,但仍然放在区公安局,从这个操作看暂时没有提级的意思。
当然未来不排除在批捕阶段提级,或者到检察院之后,由区检察院向市检移交提级,那如果有这个操作,说明有可能判处无期,这个未来还需要观察一下,暂时维持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能分析不变。
那我看上次有网友留言,说十年以上是多久,一百年也是十年以上,这个一般单一罪名最高15年。
如果是成年人犯案,我会认为这个案子有可能涉及抢劫罪,因为有明显的侵财情节,还要考虑数罪并罚,但是这个年龄段目前看只有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两个罪名可以追究,所以如果是在基层法院审理,刑期大概率不会超过15年,但是判十年以下我觉得太轻了,所以暂时是这么个判断。
当然这之前要先报最高检核准,我个人认为最高检核准的几率比较大,看不出有不核准的理由,可能在批捕阶段会有消息吧,目前没有检察机关介入的消息。
那为什么公安机关要派员指导侦办呢?这就说到这个案子的办理难度其实是非常高的,有些人已经跳过侦查阶段直接开始讨论审判了,实际上这个案子从刑拘开始才是司法程序的起点而已。
现在面临的三大问题,首先是程序操作层面。
请注意这很可能是新中国法治历史上第一个14岁以下的嫌疑人、被告人,这也就导致没有既往案例可以参考,相关的程序性的规定可能更多是针对成年人的,是不是完全适用,有没有细节会不匹配,这个谁也不知道。实际上从公安到检察院、法院乃至律师,未来都是来趟雷踩坑的,这里可能有尚未知晓的陷阱,谁踩中了还不一定呢。
说个可能大家比较容易理解的,都知道最高检要核准,请问这核准的文书长什么样?别说公安机关没见过,全国检察系统也没人见过,最高检这边起草这人可能都得琢磨琢磨,别写的不合适,这可是要载入中国司法史的文书啊。
回到公安机关采取刑拘措施这边,这三个嫌疑人羁押在哪?要不要跟其他成年被羁押人员隔离?有没有适合的餐食、被褥、衣服?需不需要特别的保障措施,你别觉得这是小问题,如果这三个嫌疑人在羁押场所磕了碰了摔了,甚至自杀了,公安机关都得吃瓜络,甚至可能被指责刑讯逼供,他们死不足惜,但是监所的民警可就倒霉了。
退一步讲,如果这个阶段的询问笔录做的不好,或者没有完整的录音录像,或者哪句话问的不合适,或者认为有诱供逼供的嫌疑,未来到了审判阶段都可能导致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这个案子这么高的关注度,而且作为刑事责任年龄调整后的首案,如果出现侦查阶段证据被排除,不是说面子是否挂得住的问题,很可能影响到未来相关案件的办理,甚至影响最高检未来对类似案件的核准考量。
另外从实体证据层面看,这个案子也并不好办。
可能从普通网民角度看,这个案子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但是要想达到刑事审判的标准,需要排除所有合理怀疑,做到疑罪从无。
已知公开信息显示,可能会有的证据是三个嫌疑人的供述、微信转账记录,被害人家属的证词、嫌疑人家属的证词、现场的勘查报告、尸检报告、视频监控等等。
但我们捋一下会发现,家属的证词和监控视频,目前看只能证明这几个小孩曾经有接触,并不能证明杀人;
转账信息也只能证明侵财,对于人身伤害没有证明力。
尸体曾经被掩埋,也就是说第一现场已经被破坏了,尸体也被一定程度地污染,能否取到嫌疑人的生物检材,比如说皮肤毛发之类的,这个不好说了;现场勘查能到一个什么程度,暂时也不清楚。
这里现在有个最大的隐患,是这个案子有三个嫌疑人,如果是一个人反而好办一点。现在这三个人明显是经过串供的,订立了攻守同盟,我们说认定嫌疑这三个人都有,但是要定罪就要确认每个人在实施杀害行为的作用,谁是主犯?谁造成了致命伤?是临时起意还是事先有谋划?如果有预谋是谁提出的犯罪设想?
理论上存在两种极端可能,就是这三个人都说是自己杀的或者这三个人都说不是自己杀的,这两种情况如果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我不会觉得意外。
大家如果有印象,之前有一个人贩子吴飞龙被判了拐骗儿童罪,当时也是很轰动,我做视频分析过,就是因为证据不支持论证拐卖,只能论证拐骗,你说那个案子关注度不高么?要求重判的呼声不强烈么?我们都知道那厮是人贩子,但是证据不够也不行。
所以这个案子侦查阶段警方能取证到什么程度,能否实现依法规范地取证,直接决定了将来审判阶段公诉人能否构建证据链,是否会被辩护人找到漏洞,也就直接决定了案件的审判结果,甚至影响中国司法的未来,这案子很可能在未来的审判活动和法学论文里被反复提及。
第三个问题就是舆论压力,这个案子可以想见的舆论压力是非常大的,首案如果办得不好,甚至可能就是一个小的瑕疵,一句话一个表情,哪怕对审判没有影响。都会被作为反面经验地订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现在这个案子的关注度大家有目共睹,很多自媒体已经开蠢蠢欲动了,有的自媒体扬言让律师去找法条,说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这种是典型的法盲言论,法治社会是规则前置、法不溯及既往,不是你去找能找到自己喜欢的法条的,更不可能靠“人是活的”去突破法律规定,如果能突破大家想想最可能的是有权有势的人去突破,他活了可能你就死了,说这话的人也不怕把自己给灵活进去?
但是这种言论其实现在很有市场,很多人对法律一无所知,单纯凭所谓朴素情感,但可以肯定法律不可能满足他们的诉求,最起码死刑就是不可能的嘛,这样这些网民很可能在自媒体的煽动下对公安、检察官、法官、律师展开网暴,甚至可能不需要这些人有什么瑕疵,就一张照片配个文字,说这人露出诡异的微笑,就可以制造谣言了。
请注意由于是未成年人案件,这个案子如果审判应该是不公开审理,即便司法机关想公开透明,也要投鼠忌器,这样可以猜测的空间可就多了。
实际上现在各路自媒体传各种所谓的“网传”信息,就已经是给大规模制造谣言预热了,大家回忆一下胡鑫宇案有多少谣言,前几个月宁陵学生坠亡案有多少谣言,这个事儿后期出现大批自媒体造谣,我也不会觉得意外,至于这些人是单纯的无知,还是有什么别的力量在推动,这就不知道了。
所以这三重压力,现在就给到公安机关,未来检察机关、法院、律师也跑不了,这个案子没有那么好办。
这里额外说一下律师的问题,首先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被起诉一定要有律师辩护的,他们家自己不请的话,法律援助也得给他们派一个。
这个案子对于律师来说是名垂青史和千古骂名的双重机会,因为这个案子肯定会在司法史上有一笔的,如果办的好办得漂亮,这个律师可能就此成名了,说不定以后就成为这类案件的一个专家,但是同时挨骂是一定的,你就是什么错都不出,只要让人知道了是你在代理,哪怕说将来被司法文书透露出来,你都得被骂个几年,区别无非是挨多少骂和骂多长时间了。
我个人会建议律师朋友不要随便接受采访,不要利用舆情炒作这个事情,不要在辩护过程中过度求新求异,正正常常把这个案子代理工作完成,你就已经成功了。
另外建议广大网友不要轻信所谓的“网传”,凡事要看信源,以官方发布为准,不要随便谁发个聊天记录发段小视频就信了。所谓朴素情感最多也就是动机可以理解,不是所有行为都免责的,别回头你传谣被处罚了。
同时我也建议各路自媒体和媒体同行不要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了,实际上我已经看到有几个账号开始传了,你们既然知道这个案子的关注度高,出于对你们粉丝的负责是不是也应该考虑一下信息的准确性?希望大家能给这个案子的审判创造一个好的舆论环境。
另外我建议各平台对于这个案件的相关言论要重点关注,对于造谣和煽动网暴的内容及时清理,相关账号及时处理,否则将来如果追究起来,你这平台可能也会吃瓜络。
以上就是我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刑拘情况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弹幕里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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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这是故意杀人案!第二,三人以上就是犯罪团伙了!
如果这个事就这么过去了 我会教我小孩 人家欺负你 你直接当场就报复 与其人家打你 不如你打人
没难题!特事特办,杀人偿命,以儆效尤!保护未成年受害者,严惩未成年行凶者!
也要让这三个恶魔的父母尝尝丧子之痛!
其实很好办,全部枪毙就行了
如果不严办,开了先例,以后会有很多这种案子。
只支持枪毙三个恶魔,为惨死的孩子讨回公道。
同学们啊,有何难啊,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道理呀!!!
以后奥特曼帮要崛起了。杀人不会死那个不怕?
这三个罪犯不判死刑,还会有人被杀,年龄小杀人就不判死刑是不是可以这样解读:杀人要趁早
真的是天生恶种这么小心思都这么歹毒。活活打死啊,这种孩子的父母能好到哪里去必须严惩
扯太多了,老百姓都知道,故意杀人重判!
谁挖的2米深坑
不抓典型做到杀一儆百社会只会越来越乱,这会造成家长恐慌,会有一批人以后使用极端手段
死刑。小小年龄就恶毒无比。
死刑案一般不都是县级公安机关办的吗,还要提级吗
不杀 坐个20年牢出来 才30出头 三个人往烧烤摊上一坐 吹的牛逼都是老子十几岁就杀过人
被杀的也是未成年人怎么办
杀人案本身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残忍的手段
这种人判十年,放出来也是祸害社会的。
死刑,立即执行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养到18岁生日在枪毙也可以👌,给你后悔时间不给你后悔机会
这事处理不好,影响极大,学生的生命安全谁来负责???未成年就可以杀人吗???
死刑估计不太可能,各界国内外舆论压力太大太大,是挺难的,估计拖着吧,个人希望严办,支持国家政府决定吧
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下的暴力抢劫杀人案件,这不死刑还有死刑?
难题?胡扯!杀人偿命!
可惜,可怜死去的孩,希望天堂没有霸凌。
就失望这一块,未成年人杀人,拐卖妇女儿童的规定从来没让人失望过[点踩][点踩][点踩]
杀人偿命,严惩恶魔,保护未成年,太残忍了
看会不会报最高人民检查机关,如果报了就存在无期,如果没报最多15年。死刑是不可能的
恶魔👿
不是有种东西叫测谎仪吗[捂脸哭],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是做假证而且最后的结果就是做假证的人犯罪,那么从重处罚。
一群法盲,怎能教育好孩子,现在这个社会,自媒体也好,人性都是扭曲的跟风
直接烧死,有啥问题
不用十五年,这个年纪在里面5年人生基本上也就废了,所以干脆别出来了。
小孩现在都有手机,都在看着呢,要是这都不死,你说那些小孩是不是更疯?
现在的情况是很可能谁都不会按故意杀人定罪。1面部外伤没有致死,所以实施人可能会算故意杀人未遂。2掩埋的人如果说不知道受害者当时还活着,只是想掩盖隐瞒犯罪证据,就属于伤害致死。就把故意变成了意外。很可能两个从犯说,当时主犯杀人了,我们不知道那个人还活着,所以把他埋了,如果知道还活着,我们肯定去救治送医院。你觉得检察院怎么取证?里面不定因素很多,事实现在差不多就这些证据,口供可不一样,说法很多了。我可以按这个现场证据随便说,甚至说没有参与被胁迫等等,甚至编造有利的起因。
必须杀!
你的意思是不用太指望法律法规、国家机构,自己看着办?
每个家庭赔偿十万,直接杀了还判什么判???
这件事的风头把农夫事件隐藏了,,,
诛九族
13岁坐牢十五年出来是二十八岁,兄弟们以后放开胆子干。
现在的小孩子比以前早熟,传媒的影响和电视从小就看到暴力的内容太多了,所以以前的刑事年龄也要适当的调整一下了,这几年经常看到网络上说少年龄的孩子做的出格的事,还有是有些高中或职中的校区的小店有卖烟的,是不是应该重权整改了,很多在校为了利益就是毒害孩子前途老师都装看不见。。
不上极刑不足以警示不良少年以及他们的家长!
就算判个十来年,出来也就三十左右,,你说他们这个年纪出来他能干嘛?大概率还得再死几个人为代价才行。。
如果不判死,表现好点岂不是不到四十甚至三十多岁就出来了,出来之后会不会成为另外的社会毒瘤
有什么难的?触犯了刑法,就不该以未成年为借口。更何况是谋杀。
你看这也麻烦,那也麻烦,还是直接毙了省事,杀人偿命,几千年了都这样。
直接毙了
它们不死就会有更多无辜的人受伤害
没有难题,直接枪毙,还得赔偿,三个父母都进去住个十几年的
不要随便定义犯罪团伙,犯罪团伙必须以利益为纽带。
不死刑天理难容,最好把那三个孩子爸妈一起枪毙了
说别的扯淡,直接弄死就行
哪有这么复杂,几个孩子一审,都说实话了!
这好办,养到18岁,再处以死刑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如果不判死刑,受害者的家人应该把这三个小孩统统干掉
现有法律规范和对应的司法实践(案例)对这三个恶棍没太多的办法!
主犯最多座15年出来。从犯座不了10年。出来还不到30岁。
别说这么多,如果三个人派出所自杀,还得110负责?瞎说
不杀这三个恶魔,会带坏多少孩子!
这三个孩子只要判有期出来必定报复社会,到时候不知道会出现多少受害人。
什么他妈难题,有些东西天生就是坏种。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辩解的。
监护人也有责任!都是些孩子,为什么成长为恶魔!不出事,长大了迟早也会走上不归路!这个事情值得社会反思!
专业的事儿专业人干,不专业咱们别提自己的观点
其实值得人们反思的有很多,为什么会造成现在这样的局面,为什么三个不满十四岁孩子会成为恶魔,谁的纵容成为了现在这样,人之初性本善,是什么让他们一步一步走向深渊,如此残忍,犯了法最后会得到法律的严惩,可是总不能什么事到了最坏的时候才想办法解决,家庭父母,学校,老师,社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怎么才能让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无关未满十八岁,属实性质过于恶劣了,杀人埋尸还能面不改色的去上学?
判不好,就自行解决,有计谋的满门抄斩
那让这3个小孩在狱中呆到18岁,再判死刑,用他们的方法处理
事实清楚,依据明确,依法依规,一点都不难办。
你让他们三个白天挖个两米的深坑看看要多长时间,手会怎么样嘛,第二天还有精力上学吗
快刀斩之
杀人偿命就行了
如果没有死刑,那就靠自己吧
难题是因为读书读多了,理由太多,道太多,所以理少了,杀人偿命,都变的有偿式了
刑满释放出来又可以为非作歹!
有仇人雇佣个不满14的孩子去杀,最具性价比。
作者是雇来洗白的么?随着生活水平提高,青少年发育速度加快,社会高速发展导致青少年接触到的信息量越来越大,已经单纯不能用年龄来界定犯罪行为的量刑了,这种心理极度扭曲的家长和教育出来的孩子,将来肯定是社会的毒瘤,且不说将来,就从这次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来说,已经令人发指,残忍度超过大多数的犯罪行为,危害性强,对社会影响力极大,公安机关有压力很正常,不只是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交代,也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稳定!
留下的是未来的祸害!
人性之恶啊
如果不能死刑,也得终身监禁,全国人民都看着
当个典型三个一起灭了估计起的警世效果会改变大部分教育方法
废话连篇,不知所云!
杀,另外那个意外校长也不给它意外
大人小孩儿一起犯案,你去挖个两米多得坑试试就知道了!
直接枪毙,留下来干吗
特事特办,斩立决也行。监押到18岁再枪毙也行。
如果这件事情没有处理好的话,将来死者孩子的家属采取极端报复,造成的伤害后果又有谁来负责?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又有谁来负责?反正不会判死刑,是不是以后那些品行不端的未成年人都可有样学样?……所以必须严查、严惩、严处,绝不手软!
哪来这么多歪门斜理,杀人偿命,一个人杀一个人死刑,三个人杀三个人死刑
程序上来说,公安侦察和刑期没有必然联系,主要还是看检查机关和法院,当然公安提供的罪证越详实对于判刑越有利。杀人,抢劫,团伙,性质极其恶劣,希望最终网开一面判处死刑,还受害人一个公道,也能震慑邪恶保护善良。
里面一个心软些,好的也不至于这样
坑怎么挖,警方要有交代。
毙了就没啥麻烦了
作者如果你的孩子给人杀了,你发表的也是这套理论吗?
现在的法律就是这样,人家三个的年龄摆在这里,别说死刑,连无期徒刑也判不了,顶多坐十五年 ,可能还没有,就算没减刑30岁之前就出狱了,更何况还有减刑呢,
这要放在过去,或者别的些国家这个年龄都可以结婚生子了!施暴者肯定知道他们这个年龄不构成死刑!所以才这么残忍。如果就判个十多年跟以前那个学生掏了一窝鸟蛋受到的惩罚有啥区别?最难过的是受害者父母,他怎样面对凶手家庭?如果十多年放出来再见面会多么痛苦?会不会做出过激行为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无期徒刑 不准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