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女生称在快递驿站遭一名男生多次猥亵,故意“贴身”而过,还掀起衣服。回看监控直呼被恶心到了。目前当地警方作出回应,经过核实事发地并非杭州?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该女子介绍当时到快递站拿快递便发现有男生长得高高帅帅的几次近距离接触自己,本来以为只是因为偶遇。钓鱼监控之后才发现对方是有意的,并且还用下体蹭了他的臀部……
目前,杭州警方作出了回应,经初步核实视频反映的事情并非发生在杭州。同时,涉事学生的身份得到了确认,学校学生部长已对该男生进行批评,男生表示悔过:给一次改过的机会,不想让父母失望。
评论区中,竟然有不少网友表示:这种私下教育一下,让长个记性好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年轻难免冲动时候,大家宽容一点?
那是女生吗?看看穿着什么东西?是正常学生的穿着吗?青春期一时冲动,差不多就得了。他还是个孩子,放过他吧?
学校好好教育一下这个学生就可以了,他太年轻了,父母把他养这么大不容易,我们要尽量宽容他,原谅他,不能因此毁了他。
可怜又可恨。希望警方和校方以教育为主来对待这个大学生。他的父母太可怜,谁也不想这种事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敢做就要敢当!未成年也不是做出违法犯罪行为的理由!既然是学生就要学好,就应该有,最起码的是非分辨官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所以,认为涉事学生,还小、不懂事,这种观点可以休矣!
2、不管是不是成年人,尊重女性应该是大家的共识!涉事学生在拿快递的时对女生实施猥亵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首先,猥亵指性交以外的淫秽性的下流行为。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性欲,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鸡奸等等!
在这起事件中,通过网上的监控视频,就可以看到涉事学生有意识的尾随被害女生,并且利用所谓的偶遇,对对方实施系列猥亵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触摸对方臀部,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猥亵行为。
此时,被害女生如果选择报警的话,警方介入调查,认定涉事男生涉嫌治安违法(因为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还没有达到刑事犯罪层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同时,涉事学生目前在校读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之规定,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或者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也就是说,本事件中,身为在校学生,更应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不只是犯罪,严重的治安违法也可能会被开除学籍,比如说,大学生出去嫖娼,性质很恶劣,也可能会被开除学籍。
所以,涉事学生被认定为猥亵他人的,要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代价,不仅要面临行政处罚,很有可能被给予处分,因此不少网友呼吁学校警方对他教育处理!
3、涉事学生应该主动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争取获得被害女生的谅解!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本事件中,不管是出于主动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猥亵行为以及侵犯对方隐私权),或者想获得免于处罚的话,涉事学生就应当主动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力争与被害女生达成和解!
最后,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做错了就要承担责任。学生不仅应该多学点知识,更应该成长成人,要有最起码的是非观念。希望这名学生能够认真汲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