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一男子火锅店倒闭,可当他关停水电后,却震惊地发现,楼上所有住户竟全部停水!男子这才得知,他竟为整栋楼的住户出了12年水费!暴怒的男子找供水公司退钱,岂料,对方却只愿退他4000吨水,能用到男子106岁!(案例来源:都市帮就灵)
吉林长春的张大哥有一家火锅店,火锅店从父母手中传下来,一直深受周边食客的欢迎。与此同时,他的店铺是这栋老旧住宅楼下唯一的一家餐饮店,也为住在楼上的人们提供了方便的用餐服务。
最近几年,张大哥的火锅店生意慢慢淡了下来,虽然有许多铁杆食客,但也架不住月月亏损。更令张大哥无语的是,每天不但顾客来得少,店里的成本却很大,特是水费高得离谱。虽然张大哥有所疑惑,但供水公司一直表示水表是正常的。无奈之下,张大哥决定将店面重新装修,以吸引更多新的顾客前来。张大哥先是清空了店里的锅盆碗灶,随后开始对店里的水电进行改造。岂料,就在张大哥将店里的水电总闸关掉后,楼上的住户们却发现自己家里停了水。没了水的居民们顺着总水管往楼下找,再加之水表都装在了火锅店,大伙纷纷找了过来。哪知道,令张大哥疑惑的一幕出现了,当大伙将他的水闸打开时,整栋楼都有了水,可关了水闸后又全都停了!
张大哥立即找来了水电工排查,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整栋楼的主水管竟接入了张大哥的火锅店,也就是说,张大哥在为整栋楼供水。再经过一番查证,才发现是12年之前供水公司的水电工来进行水管改造时,接错了水管!
也就是说,张大哥为整栋楼的居民们交了12年水费,更重要的是,居民们用水比他的火锅店商业用水贵得多,自己这是当了12年冤大头!自己当了冤大头,难不成楼上居民占了便宜么?张大哥最后跑到楼上问了几家住户,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楼上住户也一直按照水表在交钱!张大哥气愤至极,供水公司竟收了双份钱,而且其中一份还是商业用水!
暴怒的张大哥立即跑到供水公司讨要说法,在供水公司对水管进行检查后,承认了当初改造水管时搞错了水管。见对方爽快承认错误,张大哥立即让供水公司退钱。
岂料,供水公司竟表示没钱赔,他们想到了一个有效的处理方案,供水公司最不缺的就是水,不然就给张大哥赔4000吨水,既然收了张大哥的商业用水的钱,那就给他4000吨商业用水。
张大哥再次生气了,这4000吨商业用水,可以供自己用70年,按照张大哥今年36岁来算,那得用到自己106岁,且不说自己活不了那么长,就算是那么长,时间这么长后面出现变数,谁又能承担责任呢?
张大哥坚决要求把自己12年来的多付的钱要回来,不要这4000吨的水,可供水公司不愿意,坚称要钱没有。张大哥也没法,一怒之下将自家火锅店的水闸关掉。这样一来,整栋楼住户们再也没了水,大伙都非常闹心,水费也都没少交,却又用不上水,只得各自下楼去抬水,纷纷叫苦不迭。张大哥也不想老邻居们受罪,只得找来记者再次来到供水公司讨要说法。1、供水公司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张大哥认为,供水公司收了双份水费,属于多收费、乱收费,违反了《价格法》和《收费管理办法》中关于价格公平和透明的规定,应当处以3到10倍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万元,他认为供水公司属于乱收费,应当至少3倍赔偿自己。
供水公司则表示,自己并非有意接错水管,并愿意赔偿等额的水,没有主观故意去多收费。按《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所主张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
如果张大哥想要证明供水公司乱收费,则要拿出他们故意接错水管的证据,否则不能提出3倍以上的赔偿。根据《收费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不得分解收费项目和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供水公司则是违反此项规定。2、张大哥的退款诉求会得到支持吗?
根据《民法典》第985条的规定,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供水公司多收了张大哥12年的水费,按法规要求,张大哥要求供水公司提供退款合理合法。
至于供水公司提出来,可以用4000吨商业用水来补偿张大哥,这种方式不合理,损害了张大哥合法利益,理当一次性退给张大哥多缴水费。
如果张大哥诉诸法律,确定供水公司应当赔偿现金时,如不履行的,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最后,经过记者协调,供水公司同意以高于商业用水的单价来一次性赔偿张大哥的12年水费,此事总算圆满解决。
这里也提醒大家关注家里的水电燃气,如果出现费用畸高的情形,要及时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对此,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