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除偏执是自由生命、优化人生之功

中华文化健美课程 2024-08-26 13:02:42

究天人之际,健康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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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

“中华‘之’学”漫观“物质 能量 信息序”人之生慧86(9-11)

接上

克除偏执:

偏执是由偏执意识形成的对事物(包括自身)以偏概全而又固执不变的意识状态。

克除偏执不仅是思想方法的修养,而且是彻底改变偏执意识参照系的修养,是生长智慧的修养,是自由生命、优化人生之功。

偏执是佛学我执含义的更加广泛而具体。

佛学以为,人或任何事物都不是实有,是因缘和合而生。

人的见闻知觉作用以及现实的人体,是五蕴(色、受、想、行、识)和合而成。

如果认为现实的人身中有一主宰的我并执着地存在于意识中,就称为我执。

《唯识论》说:“我见者谓我执,于非我法妄计为我,故名我见。”

《大乘义章》进一步说:“五阴名身,身中见我,取执分别,其所以迷故,名身见。以见我故,从其所立,亦名我见。”

《智度论》说:“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先着五众(五蕴之身)为我,然后着外物我所(身外之物为我所有)。”

人的一切烦恼都是从我执这种意识状态产生的。它是一切烦恼的根本,又是一切错误的根本。

《起信论》说:“一切邪执,皆从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

可见,我执(我见、身见)不过是意识中的一种对事物(包括自身)的看法,并以之作为衡量事物的标准。

我执分为人我执(亦称我执)与法我执(即法执)。

我执指人身的各种作用中有一个主宰者,它是人的各种行为(爱憎取舍等)的决策者。它先天带来产生一切烦恼。

佛学将一切有名相的东西(泛指各种事物)称为法。而法由因缘和合而成。是虚假的、如幻如化。

如果认为法(事物)有实性,是真实存在,就称为法执。

法执可产生所知障(即各种固执的知识可障碍修道)。

于是我、法二执是迷妄,不明了真理的结果,所以又称为无明,但属于无明,亦称作见思惑,是修佛(无论小乘、大乘)必须清除的障碍。

(佛学是从“人有了意识识别事物后才附予万物名、法,于是才有事物的万有意义,如果人不认识事物,就一切不知,人就空无一切”立论的。这是哲学中的唯心先验主义。而不是唯物反映论。修养者只要抛弃其本末倒置的唯心、先验,封建迷信成分,抓住其意识功用的科学髓核与精辟论述,对高层次的修养、净化意识还是有指导意义的。)

待续

注:

世界有多大,生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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