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被封堵长达12月,酿成恶果

顽强的星星 2023-12-12 11:44:07

金沙云海煤矿老板深陷牢中——

一次不公的对待尤为祸烈,据悉:一民营企业在当下竟惨遭封路堵工,长达12月之久,老板深陷牢中……。

经实地了解,多名拖煤驾驶员和附件群众告知:该煤矿老板叫林某某,60岁,是名经营长达三十余年富有经验的煤矿经营者,自学校毕业后,因家境困难,省吃俭用,勤奋就业,从不做有损他人之事,在当地得到父老乡亲和左邻右舍的称赞好评。通过30余年的苦苦经营,在乡亲朋友的支持下逐步走上了办矿开采之路,也得到了丰硕回报的喜悦,逐渐成为了一名采矿经营佼佼者。

林某本想为社会大展宏图之时,可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10月1日,贵州万胜恒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通公司)、金沙县云海煤矿(甲方)与吴某明(乙方)签署《金沙县云海煤矿委托管理合同书》,合同约定:甲方将云海煤矿的生产、经营管理权发包给乙方,期限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吴某明违约,不但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煤炭销售提成款、安全保证金等,而且还擅自用煤矿名义恶意对外高利息融资、预收煤款等,导致云海煤矿短时间内被迫承担巨额债务。

基于吴某明利用煤矿恶意举债的情况,为有效止损,尽可能及时减少煤矿经济损失,恒通公司和云海煤矿及时告知吴某明解除托管合同,并依法接管煤矿。

后因与吴某明就托管期间的相关事宜未达成合议,双方产生诉讼纠纷,一审二审明确判决《金沙县云海煤矿委托管理合同书》于2020年8月10日解除,即云海煤矿与吴宝明之间委托代管关系结束。

本以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然而事情并不如人意,上诉期间的吴某明竟三番两次做出带人封堵煤矿的违法行为!

2022年1月6日,吴某明,林某海驾驶丰田越野车堵云海煤矿大门、阻断云海煤矿运输车辆出入煤矿,不让云海煤矿生产。

更为不解之处为,该封矿堵路行为事件竟被吴认定为合法 ?时间长达12月之久,直至林某某获刑深陷牢中……。

2022年2月21日,吴某明、林某海带领多人闯进云海煤矿,驾驶贵州省鑫鼎昊懿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的大型货车,堵住煤矿的磅房;安排人员坐在云海煤矿矿山井口传送带下面,阻断煤矿矿井生产传输带正常作业;堵断磅房通道,不让往来车辆通行,阻断运煤车辆进矿运煤,迫使云海煤矿停产。

吴某明、林某海等人的堵矿行为从2022年1月6日一直持续到2022年12月初,非法堵矿近12个月,导致云海煤矿停产整整一年,矿井设施因无法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而部分报废等,海煤矿遭受数千万元经济损失。

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封堵煤矿,究竟是谁给他们的勇气?

以上恶劣行为让本就之前短时间内被迫承担巨额债务的云海煤矿岌岌可危。

吴某明等人组织堵矿在得不到解决后,云海煤矿多次电话报警求助,但大田乡派出所民警出警到堵矿现场,不但不及时制止非法堵矿行为,责成吴某明等人及时将堵矿的货车挪开,恢复煤矿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相反,出勤民警在现场当众公开告知报案人:“让他们堵着,等法院判决了再说......”。

后在云海煤矿多次请求大田派C所给一个说法后,大田派C所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文书,该决定书叙明:因金沙县大田乡吴某明扰乱单位秩序一案,没有违法事实,决定终止调查。连刑事案件都没有立。

收到上述《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后,云海煤矿不服,多次向金沙县公A局申诉,要求依法追究吴某明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刑事责任,但至今该案一直未得到处理,金沙县公A局对云海煤矿后续的报案事宜,仅口头告知,并未给予任何书面回应。

以上事实为吴某明等人多次封堵煤矿,派C所的说辞,合理吗、合法否?

这离奇文书的背后,是否隐藏惊天的阴谋,朗朗乾坤,正义可能会延迟,但是永远不会缺席。

我们相信有关部门定会体恤民情,关注民意,为无辜群众主持公道!明眼人一看就知知道,法院判决一审二审竟然“无效”。众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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