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肇事车逃逸,没交强险或不够赔,可这样申请“救命钱”!

周军律师聊案子 2024-08-04 09:20:04

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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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遇到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而受害人急需抢救的怎么办?

别着急,可以这样依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二、救助基金垫付哪些费用?

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抢救费用期限一般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三、谁可以申请或通知救助基金支付抢救费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需要垫付抢救费用的相关材料。

受害人或者其亲属对尚未支付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医疗机构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需要垫付抢救费用的相关材料。

四、抢救费审核流程和时限?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抢救费用垫付通知或者申请人的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以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相关指南和规范,以及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申请人:

(一)是否属于规定的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二)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结算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处理该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五、怎样申请丧葬费?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遗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六、丧葬费审核程序和时限?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丧葬费用垫付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同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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