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举报食品问题后,商家被罚50000元,男子却只得到2角钱奖励,男子大怒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朝律夕拾 2024-10-09 13:44:48

“这也太侮辱人了!说好举报有奖,罚款5万元,就给2毛钱?”

男子得知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可获得奖金,便在超市找到了一个过期面包,并立即举报。食监局对超市处以50000元罚款,却只给男子奖励了2毛钱。男子大怒,认为对方打发叫花子,要求奖励2000元,并将食监局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山东蒋某一直喜欢占点小便宜,有一天,他在新闻里看到了一个赚钱的门道:举报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可以帮助社会,还能获得丰厚的奖金。这让蒋某兴奋不已,仿佛找到了一个“发家致富”的新途径。他心中盘算了一下,决定先去家附近的超市“踩点”。大超市东西多,找到过期食品的几率也大,而且这种大企业如果出问题,罚款金额肯定不小,奖金也就更可观。蒋某先来到熟食区,仔仔细细地检查那些打包好的熟食,结果一个过期的都没有。又来到饮料区,一瓶瓶牛奶认真查看生产日期,依旧毫无收获,蒋某开始有些气馁。正在他有些心灰意冷的时候,他来到零食区,随手拿起了一袋看起来放了很久的面包,一看生产日期,竟然早已过期!蒋某顿时精神振奋,立刻买下这袋面包,然后飞奔出超市,拨打了食监局的举报电话。“喂,我在某某超市发现过期面包,赶紧来查!”蒋某在电话那头兴奋地喊道,还特意确认了一下举报有奖金的事情。得到肯定答复后,他兴冲冲地等待着执法人员到来。不久后,食监局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对过期面包进行了取证,并对超市展开调查。很快,蒋某得到了反馈,超市因出售过期食品被罚款5万元。这下他乐了,觉得奖金少说也有几千块,便迫不及待地跑到食监局去领钱。可当他拿到奖金时,整个人瞬间愣住了——奖金只有2毛钱!蒋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激动地质问工作人员:“这是不是搞错了?我举报了一个大超市,罚了5万块,你们就给我2毛钱?”工作人员一脸淡定地解释道:“按照规定,举报奖金是按涉案商品金额的10%计算的,您买的面包价值2.02元,所以奖金是0.2元。”蒋某一听,更加气愤:“那我费这么大劲,跑了好几趟,就为了这2毛钱?坐公交车都不止这个钱!”无论他怎么抗议,工作人员始终坚持这就是规章制度。蒋某不甘心,连续跑了几趟食监局,想要讨个说法,但最终还是没能如愿。气愤之下,他一纸诉状将食监局告上法庭,要求按照他心中的期望——2000元奖金来处理此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蒋某举报超市出售过期面包,食监局给2毛钱的奖励是否合法?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的奖励金额应按涉案金额的10%进行计算。”本案中,蒋某举报的过期面包价值2.02元,按照涉案金额的10%计算,2毛钱的奖励确实符合当地地方法规的规定。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如果举报金额较小,奖金不足2000元的,应给予2000元的最低奖励。”蒋某认为,国家规定明确要求在案值较小时,举报奖励不得低于2000元。虽然食监局按照地方规定行事,但在国家法规和地方规章存在冲突的情况下,法律应遵循更有利于举报人的原则。一审法院认为食监局的处理合理合法,但蒋某不服,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食监局依据地方法规发放的2毛钱奖励虽然符合法规,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蒋某应获得至少2000元的奖励。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食监局重新做出奖励决定!

03深刻教训

网友热议:“罚款五万,只给举报者两毛,这谁还举报,耽误时间,纯属浪费电话费!”还有网友说:“好好的实体店被你们搞的乌烟瘴气,还怪经济不好,价值2元的东西罚5万?以后谁还干,自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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