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子注解《子平真诠》实战解读:论用神变化第2节
原文:故若丁生亥月,本为正官,支全卯未,则化为印。己生申月,本属伤官,藏庚透壬,则化为财。凡此之类皆用神之变化也。
解读:如果丁火日元生于亥月,亥中壬水就是日元的正官,取用当取正官格。但是如果八字中有卯未二字(仅一个卯字也可),则亥卯未三合为木,将原来的亥水正官变成了卯木印星,用神也随之变成了印格。又如己土日元生于申月,本为伤官格,但若庚金不透而透壬水财星,则用神就变成了财星。凡此种种,都是用神变化的现象。
至此,什么是用神,什么是用神变化,在《真诠》的本义中已经表露无遗了。《真诠》等命学经典上所说的用神,就是月令可用之物及定格之字。沈氏说的是月令透干及地支会合而引起的月令变化问题,原文紧紧抓住月令用神不放,话题始终都没有离开过月令用神。
例一:己未 乙亥 丁卯 戊申、
本造丁生于亥月,亥中壬水为正官格。可地支见卯未,与亥三命木局。用神正官变为印格。
例二:甲子壬申 己未 丙寅
本造己土生于申月,申中庚金主气为伤官,原局中庚藏壬透,壬也为申中藏干,所以,本造由伤官用神变为财格。
原文:变之而善,其格愈美;变之不善,其格遂坏。何谓变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透丙而化财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杀为印;癸生寅月,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化伤为财,即使透官,可以作财旺生官论,不作伤官见官;乙生寅月,透戊为财,会午会戌,则月劫化为食伤。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变之善者也。
解读:用神变化之后,有的则愈变愈好,格正局清;有的则愈变愈差,格破局坏。怎样才是愈变愈好呢?
比如:1、辛金日元生于寅月,寅中的甲木不透干,而透丙火官星,这就是化财格为官格啦。官是善的用神,喜有财星相生,丙火官星得坐下寅木财星相生,所以是格局愈变愈好;2、壬水生于戌月,戌中的戊土七杀不透干,而透辛金印星,这叫化杀为印;七杀是恶的用神,必须要有印化或食制,现在透出辛金印星化杀生身,使杀星不能攻身,便是格局愈变愈好的现象。3、癸水生于寅月,不透甲木伤官而透丙火财星,化伤为财;伤官是恶的用神,必须要有财化或印制,现在透出丙火财星化泄伤官,就是格局愈变愈好,这时候即使透出戊土官星,寅木伤官也不能伤克官星,所以就不能以伤官见官论,而要以财旺生官论。如果地支有午戌二字(有一个午字即可),那么寅午戌三合火局,寅木用神也会因之变化为财星,这也是用神变化的一种方式。4、乙木生于寅月,是月劫格。这时若见寅中透出戊土财星,地支又有午戌二字,寅木则会因会合而变火,化劫为食伤,并转而再去生戊土财星,这样就使格局愈变愈好了;类似上述这样的变化,不可胜数,都是格局愈变愈好的现象。
话说到这里,有些人可能会提出这样两个细节问题:一是乙木生于寅月,原文说“会午会戌,则月劫化为食伤”,可是并没有明确指出一个午字或一个戌字能不能化;二是乙木生于寅月,寅中的甲木虽然不可以作用神,但不是还有二把手丙火吗?不能取丙火为用定格吗?
例如某女命八字是:
坤造:乙亥戊寅乙卯壬午
大运: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木生于寅月,是月劫格,因地支有午字,寅午合火,月劫格就变成了食伤格。喜月干为戊土财星,食伤生财,用神是愈变愈好啊。唯一不足之处是年干乙木克戊土,幸好大运有庚、辛官杀制伏乙木,使其不能劫财,故命主早年就驰骋商场,财发百万。如果命局没有年干乙木干扰,使命主之财破耗较多的话,那么命主就会是超级富婆了。 由此例可知,命局有午无戌,午字与寅字半合,也是能够化火的。论格局时,五行合化不需要有什么化神,沈氏对此也没有提出这种要求。
好文章(✪▽✪)
95年寅月没有乙卯日,卯月才有乙卯日,所以是1935年的八字,在古代少女是极少经商的,未嫁前富不富看父亲,出嫁后看老公,你说的应该是现代八字95年出生的人,你上次发表的奇门算前世丁日丁亥时,很牛B,独创一派[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