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邯郸中院一审宣判张某某等故意杀人案,张某某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获刑十二年,马某某未被刑事处罚,将接受专门矫治教育(由公、教部门依两院建议及专委会评估决定)。
终于给被害人一个交待了,固然很多人对于这个判决很多人心里不是滋味,其实我心里也不是滋味。虽说这就是法律,但是这事放谁身上都不好受。我国刑法规定,未满 12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张某某和李某作案的时候都已经满了十二周岁,但是还不到十四周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这种情况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张某某呢,是他先提议要杀人,还把李某纠集到一起参与这件事,而且提前就做了犯罪的准备,到了现场之后,又是他第一个拿着铁锹动手,直接把被害人给害死了,所以他在这个共同犯罪里,是罪责最为突出的主犯。李某呢,他也积极地参与了事先的预谋,并且一起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完事儿之后还和张某某平分了被害人的钱财,他在共同犯罪里也是主犯,不过他的罪责要比张某某小一些。
再来说马某某,他在这起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一开始并没有参与谋划这件事,到了现场之后也没有对被害人实施具体的加害行为,所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就不对他进行刑事处罚了,而是由相关的部门对他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
现在的小孩子老实说早熟程度已经与以前网络不发达的时代不一样了。他们现在基本上这个年龄也懂得一些是非判断能力,但这3年还是选择了这条罪恶的路。从个人情感上来说,大家都希望凶手能受到最严厉的处罚,以告慰被害人及其家属。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又得在一个框架内运行,来保证公平和公平,毕竟无规矩不成方圆。
其实我们还是得从源头解决,现在的小孩子接触的东西太杂了,什么暴力游戏、不良影视、还有一些短视频宣传的良信息等等,都把他们的价值观给带偏了。所以净化网络是重中之重啊,得加大力度打击那些充斥着暴力、血腥画面的游戏。很多孩子沉迷其中,在虚拟世界里打打杀杀,时间一长,都麻木了,觉得伤害别人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还有那些不良影视,现在影视里经常给人的感觉就是各种勾心斗角,你骗我我骗你的电视情节,像这种孩子看了能学到啥?还有现在短视频盛行,但里面的很多内容真的是一点营养都没有。有些人为了流量,毫无底线,什么都发,特别一些负能量的内容,我们大人看了都觉得不可理喻,何况是小孩子呢?
教育应该家庭为主,学校为次。家长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不要老拿什么工作忙的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顾,等出事了,再后悔是来不及的。就像上面的孩子一样,就算判刑了,另一个孩子还是回不来了。家长必须平时还是得跟孩子多沟通,并且正确引导他们的行为,告知他们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学校也不要把孩子品德教育全部交给家长,还是希望学校能开展一些品德教育方面的活动,比如法制类的,道德类的。不要光顾着孩子的成绩,在我个人看来,成绩永远是第二位,人品才是第一位。像我们以前只要是犯了错就害怕,因为老师会处罚我们,还会第一时间告诉家长。然后老师处罚完,回家不小心还得被爸妈混合双打。
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想让孩子走上正道,家庭、学校、社会得形成合力。网络环境得净化,家庭教育得跟上,学校教育得完善,而不是单纯靠法律来制约未成年人犯法。这样也许能避免更多孩子误入歧途,让社会少些悲剧,给孩子们一个真正健康、安全、充满正能量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