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该归法律的归法律,岂能被情绪所裹挟

青锋看事 2024-09-04 17:46:39

青锋

“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事件,在引发网络热议,以及多种网络传言激起网友多种情绪,甚至有网友要求对打人女司机以寻衅滋事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的呼声不断之时,青岛市公安局对外发布通报,以翔实和令人可信的情况调查结果,就网络热议的各个问题一一做了回应。对此,青锋认为,人们应该尊重公安机关的调查及处理结果,不要被某种情绪所裹挟,该归法律的归法律,这才是真正做到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打人女司机之所以被处以治安处罚,而没有像一些网友质疑的那样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青岛市公安局在发布的通报中予以了针对性的回应。也就是说,从事情的前因后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打人女司机王某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也即先前青锋在相关评论中指出的那样,一是“案件是由于行车纠纷引发,而非无故生事或故意挑衅他人”;二是打人女司机“王某的辱骂和殴打行为是因逆行与林某润发生冲突后产生的,而非出于寻衅滋事的动机”;三则是临时起意,并非寻衅滋事构成要件中“具备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情节”。

青锋注意到,青岛市公安局对网友吁请寻衅滋事罪追究打人女司机的刑事责任的回应,客观、理性,适用法律法规不偏不倚,具有相当的说服力。

而关于网络上流传的打人女司机打人后离开现场,构成肇事逃逸的猜测,青岛市公安局也以具体事实做了回应。也即,打人女司机开车离开现场,是在和发生刮蹭的旅游大巴车司机“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并达成一致,且王某告知了大巴车驾驶员联系方式”后,才开车离开现场,“符合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因此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至于网络上曾一度流传的打人女司机因有后台,连行政拘留10日也只是“居家拘留”,除了之前有网友指出的,网络流传的视频截图背景显示,被指“居家拘留”的画面背景并非青岛而是远在千里之外的某省的一个地方外,青岛市公安局更是用事实说明,是视频发布者王某志凭个人臆断在网络上发布的视频,已经被定性为谣传,且依法已对王某志进行了行政处罚。

而现场被质问是否打人女子的后台的黑衣男子,也由青岛市公安局以真实可信的调查结果,告诉人们,其只是和打人女子同村并相识的个体经营业主。其现场的相关行为,被证实为是其在现场做劝解和疏导交通的工作。

“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之所以能够引发网络热议,以及众多网友的关注,在于其网络流传的视频一开始引爆了正当防卫的界限究竟应该怎么把握,及至后来被某些人带有倾向性的利用,一时间成为了公众事件,令人一时真假难辨,莫衷一是。

而今,青岛市公安局对外发布的通报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一一作出回应,既针对性的解疑释怀,同时也用事实再一次告诫大家,该归法律的归法律,切莫不要被情绪所裹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法律的公平公正,或者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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