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一名男子因多次强奸自己的两个孩子女儿而被判处十年徒刑。女儿在14岁以下时犯下强奸罪。
过程
2019年12月11日,小朵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揭露父亲的恶行,并声称自己的亲生父亲性侵了他7年。
小朵表示,由于长期受到亲生父亲的性虐待,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多次产生自杀、自残的念头。他希望父亲死后能被抓住,这样母亲和他的姐姐小轶一家就能过上好日子。
警方找到小朵的网上投诉后,努力寻找小朵和李母亲。警方经调查得知,小朵在桐城市的家中多次被父亲叶某强奸。母亲带女儿来是为了避免受到侮辱。女儿二人离开安徽,来到泸州。
经过四川、安徽、河南等地警方的努力,叶某于2020年1月8日在河南省一出租房内被抓获。
警方调查发现,叶某1972年出生于桐城市,与妻子李某结婚后,他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2014年至2019年,叶某利用女儿对他的信任,在2014年左右强奸了老女儿小轶3次。在此期间,他的妻子李找到了他,但经过叶某的严厉哀求和恳求,他的妻子又考虑到他没有经济来源,所以没有选择报警,最终此事不了了之。
2015年至2019年,叶某多次强奸女儿小朵,并警告小朵不要告诉任何人。 2019年9月的一天,小朵告诉母亲他自己受伤了。在李的审问中,小朵向母亲承认父亲多次强奸了她。李后来与两位女儿一起离开了桐城。
2020年10月11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0年。
律师法律教育
作为父亲,叶某强奸了自己的儿子女儿,真是禽兽不如!那么,法院如何判断父亲性虐待自己的孩子女儿呢?罚款会增加吗?
本应尽到抚养教育女儿职责的父亲,不但没有尽到职责,还害了他。其行为卑鄙,后果极其严重,可判处强奸罪、强迫剥削妇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与14岁以下女童通奸的,应按强奸论处,严惩。
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以令人厌恶的方式强奸妇女、幼女的;
(二)多人强奸妇女、幼女的;
(三)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四)两人以上轮奸的;
(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迫剥削、侮辱】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迫他人骚扰他人、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公开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虐待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小朵和小轶本应享受美好的童年,却被父亲的兽性欲望毁了。父亲应该成为孩子们成长的榜样,而不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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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毙不好.留来浪费资源
很不理解这种判决 对身边亲人都能做出这种事不更应该重判吗 为什么侵犯两个未成年血亲判这么轻? 还有那群家暴的 故意伤害轻伤要3年 家暴打死打残才拘留?!!!!![不开心]
哪个法官判的,太离谱了,应该是枪毙
人类基因使自己很难对亲生幼崽产生生理冲动,这种人基因有问题,本身又没有道德就是渣崽。直接人道毁灭算了。
这种直接弄死把,自己女儿都能强奸
禽兽不如,这种人渣天理不容
人渣
没收作案工具
直接枪毙,不然十年之后出来还是个祸害!
我不禁到抽了口冷气!如此的无耻的犯罪,仅仅是值十年的有期徒刑[横脸笑]?这样的强奸还不够恶劣的吗?哦是不是一审的法官也期待着二审的加刑才判滴轻?我都怀疑现在的个别法官是不是法条读傻了,连个论理亲情也无所谓了,竟然还如此的轻判,对于厚颜无耻,社会的老百姓认可吗?
禽兽一个自己了断吧
卧槽,这样的人渣还有活着的必要吗
蓄性不如,为什么不枪毙?
为什么有这样的人
这写作水平!小学生都比编者优秀[笑着哭]
这种CS不如的死刑立即执行
不是人啊
有的都没说多的很
没有赡养义务了吧?
这种人就算能熬得出监狱,在社会也无立足之地
好文采
房价太高买不起,压力大,造成精神错乱,害了女儿!
社会灭人欲,而人欲总要有发泄之处。拚命保护成年女性的性器的后果。
发布者请纠正你的错误,不要存在妄想,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惊恐][惊恐][惊恐]
这种畜生直接生腌喂狗。
十年?人的尊严到底是什么?
为何不叛死刑,禽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