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夜晚出门自带台灯!因拒缴物业费物业关掉电闸,网友观点不一

社会鱼还未吗 2024-11-27 04:26:40

贵阳一小区照明全罢工,业主出门还得自带台灯照明,离谱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详情

11月26日,据新闻报道,在贵阳市乌当区的新天太阳城小区,一场围绕物业费与物业服务的矛盾正闹得沸沸扬扬。

小区的公共区域照明如同陷入了“永夜”,漆黑一片,住户们无奈之下夜晚出门只得手提台灯,小心翼翼地摸索前行,生活便利性大打折扣。

而这一尴尬局面的源头,是多数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则以断掉公共区域照明电作为回应,双方就此陷入僵局。

细究业主拒缴的原因,主要是他们对物业服务极度不满,他们希望物业公司撤出小区,由小区业委会实行自治。

业主们深感所付物业费与收获的服务不对等,失望积累之下,便用拒缴物业费表达抗议。

物业方呢,面对资金缺口,选择用断电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催缴,试图以此倒逼业主妥协。

因业主不缴物业费切断公区照明电违法吗

毫无疑问,物业此举是违法的。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清晰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费与水电供应分属不同法律关系,业主即便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也没有权力擅自切断公共区域照明电。

物业的本职是按约定提供合格服务,当业主欠费,应通过催告、诉讼或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而非“以暴制暴”。

物业切断公区照明电,既破坏小区正常运转,还侵害全体业主对公共区域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益。

一旦造成业主因照明缺失摔倒受伤、财物失窃等后续损失,物业还得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热议

“支持业委会,罢免物业公司。”

不少网友坚定站在业主这边,觉得业主委员会本就是业主利益的“代言人”。

眼瞅着物业干活不给力,服务一团糟,就该果断把这样的“不良物业”扫地出门。

把权力交到业委会手上,让他们大刀阔斧整顿,好好拾掇下小区的服务乱象,重新搭建起优质高效的小区服务体系。

如此一来,业主们才能真正成为小区的“主人翁”。

“这么说吧,业主委员会比物业强不到哪去。”

有网友毫不留情地泼冷水,在他们看来业委会运作起来困难重重,成员大多不是专业出身,缺乏物业管理相关经验,日常精力还得兼顾自家事务,很难全身心投入小区事务管理。

而且内部时常闹矛盾、有分歧,导致决策效率低下,推进个事儿磨磨蹭蹭。

更糟的是,一旦被个别心怀私利的业主钻了空子、把控局面,那小区服务不但没法改善,反倒可能越发差劲,陷入一团糟的境地。

“小区业委会更扯,不信换了试试,换物业最好。”

此观点倾向于换个靠谱物业,业委会常因人员松散、权责不清、协调困难等弊病,办事效率低、成效差。

反观物业公司,有成熟规范的管理体系、专业的服务团队,还不乏应对各类小区难题的丰富经验。

新物业若接手,怀着提升服务、打出口碑的决心进场,便能迅速盘活局面,让小区管理服务步入正轨,远比费力改造现有业委会来得实际、更具可行性。

“有一部分业主因为开发商房子质量或公共设施设备等等问题以此不交物业费这是不成立的。之前住自建房,现住商品房有很多业主是没有缴纳物业费的意识。”

这反映部分现实症结,一些业主混淆开发商与物业责任,误将房屋质量、初始设施缺陷归责物业。

同时,从自建房到商品房转变中,部分业主还没适应物业费付费模式,观念未及时更新,给物业费收缴带来人为阻碍。

“没有想的那么简单,每天要干好多杂事,真等物业撤出去了小区就瘫痪了。”

这类网友道出物业工作繁杂琐碎,日常保洁、安保巡逻、设备运维等支撑小区运转。

全盘否定物业或贸然撤换,若是后续衔接不畅,加上居民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那小区马上就会陷入垃圾没人清、门禁不好使、电梯也停运的糟糕局面,基本就“瘫痪”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