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养廉,是治理腐败的一项措施,新加坡等国家用高薪养廉的治理方式,让腐败现象一直处在低发状态。
有人建议,高薪养廉政策可以引进到国内,以此提高官员的工资待遇,彻底遏制腐败。我想说的是:高薪养廉确实是好政策,但在国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官员腐败的根源是信仰的丧失,跟缺钱没有关系。对一个没有信仰的来说,再多的钱也不可能让他收手,腐败就好像饮用海水一样,越喝越渴,直到死亡那刻或许能够让他们清醒起来。
单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时,看到有的贪官这么忏悔:受贿来的钱一分都没有花,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对贪官来说,收钱只是满足个人的欲望。从待遇上说,国内公务员的收入并不高,但有保障。一个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二十年后,仅靠工资也能买房买车,他们不缺钱花,衣食住行国家会对其保障。贪官最缺的是信念,从收别人一瓶酒、一条烟开始,理想信念就开始在退化,以致到最后忘记了自己是谁,应该为了谁。
在目前的反腐败斗争中,高薪养廉还不适合对腐败的治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廉政文化还没有深入人心。以廉为荣,以腐为耻的廉政文化还没能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有的腐败分子,尝试到权力的滋味后,开始得意忘形,如果不自我约束,很难有人约束于他,最后走向腐败的深渊。
第二,理想信念是动态变化的。有的人刚开始时理想信念非常坚定,不敢吃别人的,不敢收别人的。当周围的糖衣炮弹多起来的时候,如果意志不坚定,自我把持不牢的时候,往往就会被围猎,最后丧失个人的初心使命。
第三,预防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在治理腐败的过程中,查处腐败的力度要大于预防腐败的力度。对官员廉政教育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监狱让腐败分子现身说法,有一定的警示威慑作用,但效果有限。有的腐败分子,心存侥幸,不见棺材不落泪,只有自己深陷囹圄之后才会大梦初醒。
总之,在反腐败斗争中,可以适当提高公务员工资收入,让他们基本生活有保障。但高薪养廉不是最好的办法。反腐败不仅靠制度,还要建立完善的选人用人机制,要从理想信念上去考察识别干部,让意志坚定者担任主要领导。同时,对官员的理想信念,要有动态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如果发现官员的理想信念不坚定,坚决不能再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