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远方的朋友,讲述了他家遭遇不幸事件。
他儿子做好事,招来撗祸,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这个社会还有天理正道吗?
事情发生在2月前,他儿子是医学院大四学生,正在三甲医院外科实习,因离医院近就住在家里。
说来也巧,他的家对门邻居住着82岁的李大爷,老人因糖尿足合并感染溃疡,每天去医院换药已近一月了。
李大爷因年事已高,子女又不在身边,去换一次药就是一次艰难的折腾。
有一天李大爷在医院换药时,正巧碰上实习的小张,老人家如同找到救命稻草,肯请小张帮忙在家里为他换药。
小张因托不下人情,就答应每天为老人换药,经过半月处理,感染控制,溃疡缩小,小张感到特别的成就感。
一月前小张在为老人家换药时,李大爷出現大汗、心慌、气短、呕心、头昏,很快神志不清,立刻呼叫120,同时为患者吸氧,心外按摩,人工呼吸。
当120赶到时已无生命迹象。结合患者的既往病史考虑为心梗。
当李大爷的三个子女赶回家时,对一直为他父亲换药的小张没有半点感激之心,而以非法行医向小张提出了主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张因还是实习医生,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证独自操作,肯定符合非法行医。
即使取得执业医师证,没有在规定的执业定点行医也是违法的行为。
李大爷的子女正是抓住了小张的软肋,提出是私了还是上法庭?
小李和父母知道孩子的的善行被亵渎了,但上法庭肯定败诉,思考再三,以十万元的赔偿而和解。
由此事件向人们考敲响了警钟,要学法、懂法、不违法,切记:法不容情。
从另一个度我们不得不思考人伦、道德、良善应是情义无价,中华传统美德如何发扬光大?
李大爷的子女在得到赔偿或赢了官司时,良心会心安理得吗?
友友们对此事件如何看待,希望能听到正义、善良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