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65年郭沫若发文称《兰亭序》非王羲之手迹,高二适与严北溟著文反对。双方之根本分歧在于,高、严二先生未能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尊重客观事物并力求找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字体来看,《兰亭序》属于稿、行之间的新体——行书,而王羲之属于守成派,故写不出新体的《兰亭序》。另外,从南北书派的异同角度考察,王羲之生活的东晋以及其后的南北朝前期的书法,尚未出现南北的不同书派;而今本《兰亭序》与北朝碑志之间存在南帖北碑的差异。可见,郭老认为《兰亭序》非王羲之手迹是有道理的。
郭沫若院长《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一文发表,主张“法帖第一”的《兰亭序》不是王羲之的手迹。这是牵动整个书法史的一件大事,必然引起学术界的争辩。目前发表反驳文字的,已有高二适《〈兰亭序〉的真伪驳议》、严北溟《从东晋书法艺术的发展看〈兰亭序〉真伪》两篇。
我个人的看法,和郭老是一致的,高、严两先生的反驳,我不能同意。
根本的分歧在哪里?
高、严两先生的看法,我认为和郭老有着根本的分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对待古代文物的态度
传世和出土的古代文物,如碑志、简牍、写经之类,是极其丰富的,很可以根据这些文物,结合有关的史料,来找出每个时期书法的特点,找出其中发展的规律。郭老正是这样做的。他根据王兴之等墓志、南北朝写经以及陆机《平复帖》等文物,认为王羲之时代的书法“必须有隶书笔意而后可”,而《兰亭序》全无隶意,与上述这些文物“大有时代性的悬隔”,因此就不可能是王羲之的手迹。这种看法本是很科学的,高、严两先生却不同意。高先生引用了南齐王僧虔录刘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钟繇条所谓:“钟书有三体:一曰铭石之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狎书,相闻者也”,就说:“使右军写碑石,绝不可作行草;而今右军书《兰亭》,岂能斥之以魏晋之间铭石之隶正乎?”严先生也认为,郭老是“在书法艺术的风格上强求南北合一,碑牍合一,实际上是强南从北,强牍从碑”。这说明两位先生只看到铭石之书和简牍行狎的区别,看不到两者之间的联系,从而否认了书法的时代性,硬要排除碑志等文物,孤立地来谈《兰亭》。在这方面,严先生比高先生做得更彻底,他的文章标题就叫《从东晋书法艺术的发展看〈兰亭序〉真伪》,撇开北朝,撇开碑志,甚至说“《爨宝子》《爨龙颜》之类的字体,根本就是用刀子刻上去的,不必是用毛笔书写的”,对碑志这类文物表现出十分轻视的态度。
(二)对待古代文献的态度
研究历史,应该尽量利用比较原始的文献资料,晚出的资料不是绝对不能用(因为其中可能包含若干原始近真的东西),但当它和原始文献相抵触时,就必须舍晚出而取原始,这是一条起码的准则。郭老就是根据康生提供的梁刘孝标《世说新语注》、梁虞龢《论书表》以及《晋书·王羲之传》《晋书·献之传》等比较原始的文献资料来推测王羲之的字体的。高、严两先生也谈王羲之的字体,他们的依据是什么呢?除了严先生引用一条虞龢《论书表》以外,不外乎孙过庭的《书谱》、张怀瓘的《书断》《书论》之类,统统是唐太宗表章《兰亭序》以后的东西。两位先生又不是没有看过郭老的文章,为什么对郭老文章里的原始资料一条也不肯引用,而偏信张怀瓘等人的“定评”,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始资料和《兰亭序》相抵触,和“圣化”了的王羲之相抵触呢?
由此可见,高、严两先生和郭老之间的分歧,不只是某些具体问题的看法上有分歧,而是根本的方法和态度上的分歧。究竟是维护传统的说法,一味相信古人,主观片面地谈问题呢,还是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尊重客观事物,力求找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呢?要研究《兰亭序》,研究一切古代文物,必须首先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得到解决。
再论王羲之的字体
王羲之书法的真相,郭老已作了精辟的考证,特别是从陶弘景、萧子云的《上梁武帝论书启》和张怀瓘《书估》《书议》等记载中,看出羲、献父子异体,指出“羲之是属于守成派,献之和羲之晚年的代笔者,则是革新派”,这对书法史的研究是一个重大的贡献。但为什么王羲之是属于守成派?他守谁的成法?郭老没有从文献上多作说明,我想在这里做些阐发和补充。
照我看,王羲之是守钟繇(字元常)、张芝(字伯英),特别是钟繇的成法。《晋书·王羲之传》就记载他自称“我书比钟繇,当抗行;比张芝草,犹当雁行也”。这句话不像是唐人重修《晋书》时加进去的,因为虞龢《论书表》中已有类似的话。《论书表》作:“吾书比之钟、张当抗行,张草犹当雁行”,似稍有脱误。《论书表》中又引羲之书,有“顷寻诸名书,钟、张信为绝伦,其余不足存”之语。陶弘景对书法的鉴别却是相当谨严的,陶弘景说:“逸少学钟,势巧形密”,梁武帝说:“逸少学钟的可知”,这都是王羲之学钟繇的坚强证据。王羲之学张芝,则虞龢《论书表》中有这样一段记载:“羲之……尝以章草答庾亮,亮以示[庾]翼,翼叹服。因与羲之书云:‘吾昔有伯英(张芝)章草书十纸,过江亡失,常痛妙迹永绝。忽见足下答家兄书,焕若神明,顿还旧观’”。这是“比张芝草,犹当雁行”一语的最好的注解。
王羲之师法张芝,是师法张芝的章草,从虞龢《论书表》中看得很清楚。师法钟繇呢?据张怀瓘《书断》称,卫夫人“隶书尤善,规矩钟公……右军少常师之”则是师钟繇的隶书。《书断》虽晚出,此话当有所本。因为钟书只能是师法钟繇的铭石之书——也就是汉魏碑版上通行的隶书。羊欣说,铭石之书是钟书中“最妙者也”。陶弘景《陶隐居又启》中谈到,“世论咸云:江东无复钟迹,常以叹息,比日竚望中原廓清,《太丘》之碑,可就摹采。”可见,这种铭石之书正是东晋南朝人心目中钟书的代表作。唐张彦远《法书要录》中收录了一篇所谓《王右军题卫夫人笔阵图后》,其中说道:“羲之少学卫夫人书……及渡江北游名山,比见李斯、曹喜等书,又之许下,见钟繇、梁鹄书,又之洛下,见蔡邕《石经》三体书,又于从兄洽处见张昶《华岳碑》……遂改本师,仍于众碑学习焉”。这篇文章虽是梁陈或初唐人伪托的,但多少也透露了王羲之学习汉魏铭石之书的消息。
陶弘景说:“伯英既称草圣,元常实自隶绝。”可见钟、张两家在南朝中叶仍是守成派心目中的最高偶像。其中钟繇的地位尤超过张芝,《晋书·荀勖传》称,荀勖“领秘书监……又立书博士,置弟子教习,以钟、胡为法”,则钟书早在西晋时已成为官学,犹北宋初院体书家之群习唐怀仁集王书《圣教序》。本来,新体的稿、行书在王羲之之前已经出现了,如“卫瓘……更为草稿”,“王导善稿、行”,但王羲之却仍墨守钟、张旧体,只“善草、隶”,而且在草、隶之中,“尤擅隶书”,可见他不仅是一位书法界的守成派,还是西晋官学传统的继承者。官学旧体以钟繇为原祖,以王羲之为最后的一位大师。后人常以“钟、王”并称(如陶弘景《上梁武帝论书启》等),是再恰当也没有的。
王羲之的铭石之书,至今还不曾出土。但根据文献记载,对其面貌还可作个粗略的窥测。《周书·艺术传·赵文深传》:“文深,字德本……少学楷隶……雅有钟、王之则,笔势可观。当时碑牓,唯文深及冀儁而已。”,今存北周天和二年(567)《华岳颂》,即题“赵文渊字德本奉敕书”。从字体来看,正是继承汉魏以来隶书碑刻的正统,这在当时北朝铭石之书中也是偏于保守的(详见下节),和郭老文中提到的1964年9月新出土的《谢鲲墓志》倒多少有些相近之处。这种书法,时人称之为“雅有钟、王之则,笔势可观”,以此来推测王羲之的所谓“字势雄强”的隶书的真相,我认为“虽不中亦不远”了。
弄清楚这个问题很有必要。要知道,在东晋南北朝以至唐代,不仅草书一词既可称章草也可称今草,连隶书和正书(即真书或楷书)这两个名词,使用起来也还没有明确的界限。当时既可称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隶书为正书、真书或楷书,又可称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正书(真书、楷书)为隶书。隶书与正书(真书、楷书),当时本是一个含义。我们不能看到文献上称某人擅正书或真书、楷书,就认为是和我们今天所理解那样的正书,它保不定还是指的隶书;严先生不理解这点,于是看到虞龢《论书表》中有“桓玄……乃撰二王纸迹,杂有缣素,正、行之尤美者,各为一帙,常置左右”的话,就误认为王羲之擅长的是正书不是隶书了。同样,文献上称某人擅隶书,也不一定是汉魏铭石的隶书,它可能已经是我们所理解的正书。因此,仅仅指出王羲之“善草、隶”还不够,必须指出他的师法渊源,弄清楚它所善的草、隶是章草和汉魏以来铭石之隶,不是今草和后世正书之隶,才能肯定他是守成派,不会写出新体的《兰亭序》。
从书法发展看《兰亭序》的时代
王羲之不可能写新体的《兰亭序》,还不能完全说明《兰亭序》的时代性,因为新体的稿、行书在王羲之之前已经出现,他晚年的代笔人和他的儿子王献之更是主张革新的人物。必须弄清楚魏晋南北朝书法发展的过程,才能判断东晋时代的新体能不能达到《兰亭序》水平,今本《兰亭序》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产生。
《兰亭序》是稿、行之间的新体,后人习惯称之为行书。这种行书,是介乎正书(不是隶书)和今草(不是章草)之间,而正书的成分给得更多一些,比如《兰亭序》中好多字简直就是正书。魏晋南北朝时代的行、草法帖,在当时即有大量的伪作(可参见虞龢《论书表》等),传世的更十九出之唐宋人填临摹,又经《阁帖》等辗转翻刻,要像陆机《平复帖》那样比较近真的恐怕不会太多。只有当时的正书(包括从隶到正),在写经和碑志上倒还大量地保存着。这是千真万确的文物(个别伪作和翻刻当然除外),它们本身的发展规律,就是一支衡量《兰亭序》的时代标尺。
现存隋唐以前写经,标明年代的已有40多卷。其中时代较早的,如西晋元康六年(296)的《诸佛要集经》、永嘉二年(308)的《波罗蜜经》、苻秦甘露元年(359)的《譬喻经》、姚秦(384—417)的《大云无想经》、西凉建初七年(411)的《妙法莲华经》、北凉承平十五年(457)的《佛说菩萨藏经》,都带着浓厚的隶书笔意,即画平竖直,不努力作势,画必左轻右重,撇则起笔特肥,捺则收笔特重,和汉简上的字体相比,距离并不太远。开始出现变化,是北凉承平七年(449)的《持世经》,已逐渐作势,方笔的意味增多,有些近乎常见的所谓北魏体(龙门造像一类的字体)。但以后如南齐永明元年(483)的《佛说观普贤经》,却还有画平竖直的隶书余意。北魏体之占优势是在公元6世纪,北朝如北魏延昌二年(513)的《华严经》、西魏大统十四年(548)的《大涅槃经》,南朝如梁大同元年(535)的《金刚经》,都是方笔险劲的北魏体。最后到北周建德二年(573)的《大般涅槃经》,则在险劲之中又渗入虚和流美的笔法,接近于隋碑(如《龙藏寺碑》之类)。写经是所谓“传秘书教小学”的章程书性质的东西,它在魏晋南北朝之间经过了如上三个发展阶段。
再看铭石之书的碑刻和墓志。这类文物保存得更多,情况也比较复杂,但字体的发展却和写经一样,仍旧经历三个阶段。三国、两晋到南北朝初是第一个阶段。这个时候旧体隶书占绝对优势。著名的碑刻如曹魏黄初元年(220)的《上尊号碑》《受禅碑》、西晋咸宁四年(278)的《辟雍碑》,墓志如西晋元康六年(296)的《贾充妻郭槐柩铭》、永康元年(300)的《左棻墓志》、永嘉二年(308)的《石尠墓志》《石定墓志》以及新出土的东晋太宁元年(323)的《谢鲲墓志》,都是继承东汉隶书的正统,不过比东汉的还要方整些,谨严些。起笔收笔都着力,不像第一阶段的写经那样随便。其中也有不十分方整谨严,比较接近写经的,如三国吴凤凰元年(272)的《谷朗碑》、苻秦建元二年(366)的《广武将军碑》、西晋元康八年(298)的《魏雏柩铭》、新出土的东晋永和元年(345)的《颜谦妇刘氏墓志》,以及东晋的砖文之类,那是写得马虎的缘故。开始从传统的隶书向今天的正书过渡,是在这一阶段的后期,如新出土的东晋永和四年(348)的《王兴之暨妇宋氏墓志》、升平元年(358)的《刘剋墓志》、义熙元年(405)的《爨宝子碑》、北魏太安二年(455)的《嵩高灵庙碑》,这些碑志写得都蛮认真用力,结体也都平整,但已逐渐摆脱传统隶书的波磔,而又没有能创造出北魏体那样的点画,以致笔笔如枯柴硬木。正式的北魏体,要到第二阶段才出现,特点是变隶书平整的结构而倾斜作势,变隶书的波磔为险劲的方笔。刘宋大明二年(458)的《爨龙颜碑》、大明八年(466)的《刘怀民墓志》,可说是这个阶段的开端,以后到北魏太和十二年(488)的《始平公造像记》、景明三年(502)的《孙秋生造像记》等所谓龙门造像,和北魏的大批墓志如太和二十三年(499)的《元弼》、景明三年(502)的《穆亮》、正始二年(505)的《寇臻》、永平四年(511)的《司马绍》、延昌三年(514)的《元珍》、熙平二年(517)的《刁遵》、神龟二年(519)的《元祐》、正光三年(522)的《郑道忠》、孝昌二年(526)的《杨乾》之类,就完全形成了典型的北魏体。碑刻中如神龟二年的《贾思伯碑》、正光三年的《张猛龙碑》,更达到这个阶段的最高峰。到北魏末年、东魏、北齐、北周(南朝梁后期和陈),又出现一种新体。这种新体和第三阶段的写经一样,在险劲的方笔中渗入虚和流美的成分,有些基本上脱去了险劲,结构也从第二阶段的倾斜作势转趋平整。碑刻中如东魏兴和二年(540)的《敬使君显儁碑》、兴和三年(541)的《李仲璇修孔庙碑》,墓志中如北魏孝昌元年(525)的《元诱》、永安二年(529)的《尔朱绍》、普泰元年(531)的《元天穆》、太昌元年(532)的《元延明》、永熙元年(532)的《元爽》、东魏元象元年(538)的《高湛》、兴和二年(541)的《刘懿》、武定二年(544)的《元显》、北齐天保二年(551)的《崔頠》、北周天和二年(567)的《蔡藉之》(西安新出土)、建德六年(577)的《张满泽妻郝氏》,都可说是这种新体的代表作。这是魏晋南北朝铭石之书的第三个阶段,再进一步经过隋碑,就发展到初唐标准的正楷书。
铭石之书的碑志和章程书性质的写经,其发展的阶段和各个阶段的水平,是如此一致,若合符节!足见这是魏晋南北朝间从隶书到正书的客观发展规律。《兰亭序》中的正书成分,相当于哪个阶段的水平呢?它一无隶书的方整和波磔,二无北魏体的险劲和方笔,前两个阶段都和它对不上口径,只有第三阶段虚和流美的笔法,才和《兰亭序》有共通之处。当然,《兰亭序》比这些碑志还要生动些,流美些,这由于它是行书(在正书中渗入了草书的成分),而且还是古今行书的杰作。
因此,我认为在东晋时候,即使王献之等新体书家也是写不出《兰亭序》来的。今本《兰亭序》只能产生在魏晋南北朝隶正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也就是南朝的梁、陈时代。
南北书派异同的真相
维护传统看法,尊信《兰亭序》的人,最后总是要捧出北碑南帖之说,作为自己的护符。南北书派究竟有什么异同?这个问题确实有必要弄清楚。
东晋以至南北朝前期的书法,看不出存在着什么南北不同的流派。前面列举的碑志和写经,都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比如东晋的《谢鲲墓志》《颜谦妇刘氏墓志》《王兴之暨妇宋氏墓志》《刘剋墓志》《爨宝子碑》,刘宋的《爨龙颜碑》《刘怀民墓志》,南齐的《佛说观普贤经》,梁代的《金刚经》,都和同时期的北朝碑志、写经没有什么不同。这在文献上也有坚强的证据,如《魏书·崔玄伯传》:“玄伯……尤善草隶行押之书,为世摹楷。玄伯祖悦与范阳卢谌,并以博艺著名。谌法钟繇,悦法卫瓘,而俱习索靖之草,皆尽其妙。谌传子偃,偃传子邈;悦传子潜,潜传玄伯。世不替业。故魏初重崔卢之书。”所谓“谌法钟繇,悦法卫瓘,而俱习索靖之草”,据《晋书·卫瓘传》:“征拜尚书令,加侍中……与尚书郎敦煌索靖俱善草书,时人号为‘一台二妙’。汉末张芝亦善草书,论者谓瓘得伯英筋,靖得伯英肉。”则师法卫、索犹师法张芝,所谓重崔、卢实际上是重钟、张,这仍是继承西晋立书博士以钟、胡为法的旧传统,和王羲之之师法钟、张完全是走的一个路子。又据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卫觊子瓘,“采张芝法,以觊法参之,更为草稿。”则卫瓘已导后来王献之稿行新体的先路;如果“悦法卫瓘”中也师法了卫瓘的草稿,那北方书法中也就和南方一样有了新体的萌芽。崔玄伯“祖悦,仕石虎”,“父潜,仕慕容暐”,玄伯身仕北魏太祖、太宗,玄伯长子浩是北魏太宗、世祖时的知名人物,而“浩书体势及其先人”,则这个钟、张传统在北方绵延了1个半世纪而不息。这在南方也一样,尽管南方兼擅新体的人可能多一些,而且出了王献之这样革新派的大书家,但占统治地位的还是钟、张旧体(参看本文第二节)。和崔浩时代相当的羊欣,是革新派王献之的大弟子,他在《采古来能书人名》中仍说:“钟书有三体……皆世人所善”,称师法钟、张的王羲之为“古今莫二”,认为他的老师王献之“骨势不及父”,只是“媚趣过之”。就到宋齐之间的王僧虔,还认为“钟公之书,谓之尽妙”。可见在南朝初期,钟、张、大王的旧传统还没有完全改易。
如此说来,南北书法是否完全相同,毫无差异呢?这也不然。同样的事物总是循着同一个规律发展,但发展过程可以有快慢的不同。南方稿、行之间的新体书,在王献之以后有了较大的发展。《南齐书·刘休传》称:“元嘉世,羊欣受子敬正隶法,世共宗之;右军之体微古,不复见贵。休始好此法,至今此体大行。”说宋元嘉时世就共宗羊欣新体,右军不复见贵,似过夸张,因为羊欣本人还大力推崇右军,称钟书为“世人所善”,且与下文“休始好此法”有矛盾;但“至今此体大行”,则是修史者记述本时代的事情,完全可以置信。《南齐书》是萧子显所修,萧子显是梁武帝时人。这和陶弘景《陶隐居又启》中所谓“比世皆尚子敬书……非惟不复知有元常,于逸少亦然”,以及虞龢《论书表》中所谓“夫古质而今妍,数之常也;爱妍而薄质,人之情也”,正反映了同一个情况。
只有到梁武帝的时候,南朝书法(稿、行之间的新体)发展的水平才超过了北朝。《颜氏家训》的作者颜之推是南朝梁人,后来入北周又入北齐的,他在《家训·杂艺篇》中指斥“北朝丧乱之余,书迹鄙陋”,而称“江南谚云:‘尺牍书疏,千里面目也。’承晋、宋余俗,相与事之,故无顿狼狈者”。开始以南朝风行的用于尺牍书疏的新体,来形北朝旧体书的鄙陋。前引《周书·赵文深传》在谈了文深的书法如何擅名之后,还有这样一段记载:“及平江陵之后,王褒入关,贵游等翕然并学褒书。文深之书,遂被遐弃。文深惭恨,形于言色。后知好尚难反,亦攻习褒书,然竟无所成,转被讥议,谓之学步邯郸焉。至于碑榜,余人犹莫之逮。王褒亦每推先之”。文深“少学楷隶”,“雅有钟、王之则”,是东晋南北朝前期相传下来的旧体;王褒入关,压倒文深,而文深的碑榜仍能与王褒分庭抗礼,可见王褒用来压倒文深的是稿、行之间的新体。如果说南北书法有所差异,那也只是到了梁代(即北魏景明以后)才出现的新局面。
然而这种南北差异、南胜于北的新局面,并没有长久维持下去。因为北朝的书家并不自甘落后,他们很快学习南朝的新体,连久负盛名的赵文深都在攻习褒书;而且把这种新体来改造原来险劲的铭石旧体,传新体入关的王褒也“以书工崎岖碑碣之间”。平江陵是西魏废帝三年(554)的事情,不上十几年,就能出现《蔡藉之墓志》(北周天和二年,即公元567年)等虚和流美接近南朝新体的作品,说明关书法已大体赶上了南朝的水平。关中在当时接触南朝的文化还是比较少比较迟的,当时北方的文化中心,现在的河南、山东一带,和南朝的文化交流一向频繁,因而在学习吸收南朝新体书法上也比关中早走了一步,如前所述,在北魏末年孝昌、永安时代就出现了《元诱》《尔朱绍》等虚和流美的墓志,这时正相当于南朝梁武帝统治的中期,到梁武帝的晚年东魏时候,碑志中新体的成分更逐步取得优势,完全进入了前面所说魏晋南北朝正书发展的第三个阶段。
能不能把南朝书法超越北方和南书北流的时间提得前一些,提不到东晋,提到南朝前期宋、齐时候可不可以?我看不可以。因为不仅在这个时期的北朝碑志上找不出痕迹,而且和当时的历史事实也有矛盾。如所周知,北魏对于汉族知识分子一向是很重视的,特别是刘宋后期到南齐这一段时间里,北魏出了一个有名的孝文帝,他大力吸收南朝文化,重用了许多南朝文士,其中就有好些擅长书法的人。早一些如蒋少游入魏后,曾“留寄平城,以佣写书为业……后被召为中书写书生”。刘芳入魏后,曾“佣书以自资给……常为诸僧佣写经论,笔迹称善,卷直以一缣,岁中能入百余匹”。案王僧虔《论书》称:“谢静、谢敷,并善写经,亦入能境。”可见,当时书法家就有以写经成名的,尤其是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后重用的王肃,是“善稿行”的王导之后,和北周时入关的王褒同出一个书法世家,名登唐窦臮《述书赋》的王劭是他的高祖,王羲之、王献之是他的族高祖和族曾祖,“时人以比子敬”的王僧虔是他的族父,连他的女儿王普贤也“妙闲草隶”。可是,无论王肃也好,蒋少游、刘芳也好,北魏孝文帝只请他们参与朝仪国典的制订,没有出现像王褒入关改变书法风气那样的事情。孝文帝之倾心南朝文化,较之宇文泰是有过无不及的,王褒改变书风的事情所以不能提前在这时期出现,不正说明这个时期(宋、齐时候)南朝的稿、行新体还没有发展到像《兰亭序》那样足以压倒旧体的水平,因此才没有南书北流的可能。
由此可见,南北的书法,在东晋以至宋、齐(北方十六国到北魏中期),本是走着同一个钟、张旧体的道路。要到梁代,由于稿、行新体的发展成熟,南朝的书法才超越了北朝,但北朝很快地迎头赶上。从北魏末年,经过东魏到北齐、北周(南朝的梁中叶到陈),是南北书法重新融合的过程,也就是以新体稿、行改造旧体正书的过程。到隋代就完全合一,只有(用新体改造后的)正书、行书的区别,没有南北、新旧的不同了。南北书派异同分合的真相,只是如此。王羲之是东晋人,那时候根本还没有出现南北不同的书派。因此相信《兰亭序》是王羲之真迹的人也就失去了北碑南帖这道护符。今本《兰亭序》和北朝碑志之间,倒真存在着南帖北碑的不同,但这样的不同是梁代才出现的,这又可反过来作为今本《兰亭序》只能产生在梁、陈时代的证据。
严北溟先生没有弄清楚南北书派异同分合的这段历史,笼统地认为:“北朝碑刻书体,大体上仍保存汉隶的规模和风格,亦犹突破两汉经学氛围的玄学清谈只盛行于江左,而北朝学者则固仍谨守汉儒经师章句的传统,这同样是由北方那种比较朴实、保守的学风决定的,而与南朝‘清通简要’的新学风有所不同。南北学风的这种差异,是客观事实,是不同社会经济、政治特点在学术上的反映。我们在探讨书法艺术在这个时期的发展时,对此应有充分的估计”。殊不知经学、玄学、书法等上层建筑,固然最后都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其产生和发展;但并非新的经济基础一出现,任何上层建筑马上齐齐地在同一个时候发生变化,在同一个时候发展到成熟的阶段。即使如严先生所说,稿、行新体是玄学清谈在书法上的反映;但玄学清谈在曹魏、西晋时已经很盛行(以玄解经的王弼、何晏都是魏人),何以和玄学清谈关系更为密切的玄言诗却在西晋后期才出现呢?玄言诗到晋、宋之间已为山水诗所代替,何以稿、行新体书到梁代却大行于世?山水诗在南朝已风靡一时,何以山水画到唐代才渐告成熟?可见,对事物不作具体的分析研究,笼统地来个比附,企图把稿、行新体的成熟时期提前到东晋,从而为《兰亭序》作辩护的办法,只是“想当然”而已,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恐怕没有共同之处吧!
对郭老文章主要论点所作的阐发和补充,就是以上这一些。至于其他次要的问题,能彻底解决固好,解决不了也绝不影响主要论点的成立。例如《兰亭序》文章的真伪,郭老认为今本是后人的改笔,高先生则坚信是王羲之的原作。其实,即使文章真了,也不能证明书法之必真。书法家写些前人做现成的好诗文,本是古今常见的事情。相传王羲之就写过夏侯玄的《乐毅论》,王献之也写过曹植的《洛神赋》,这些写本的文章都是真的,但难道可以把它说成是夏侯玄、曹植的手迹?至于郭老认为现在的《兰亭序》出于隋代智永的伪托,从时间上来说当然没有问题,而且《书谱》就有“羲之往都,临行题壁,子敬密拭除之,辄书易其处”的传说,说明子孙伪造父祖的字迹在当时算不了什么,何况智永已是王羲之的七世孙,处在举世大造二王伪迹的空气中也来尝试一两张,是很有可能的。不过这只是一种推测,还不能最后证实。而且能写好字的人不一定传名,王羲之晚年的代书人就是一个例子。《兰亭序》出于梁、陈时代的无名书家,智永误认为真迹而宝藏起来,也未始没有可能。明人题名唐冯承素摹本的《兰亭序》,有墨色浓淡的涂改痕迹,郭老认为可能就是智永伪造的稿本。这也很难说,因为临摹、响搨的精细一些,照样可把原本的墨色浓淡仿造出来,并不是太难办的事情。
[附记:本文写了三分之一,才看到郭老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的《〈驳议〉的商讨》,鉴于郭老商讨的重点和本文不尽相同,因此还是按原来的意思把它写完。是否有当,尚请郭老、高先生、严先生以及对书法有研究的同志们指正。
黄永年.关于《兰亭序》的真伪问题.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53(4):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