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会精神为指引答好审判理论研究的时代问卷

最高人民法院 2024-08-19 09:42:55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时代课题是理论创新的驱动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提出了60个方面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多个层面的内容,贯穿着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实践底色,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理论创新和政策研究提出了重要的时代命题。

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波澜壮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重道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指出,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狠抓九分落实,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不折不扣、敢作善为把全会各项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仅需要在审判执行的具体实践活动中狠抓九分落实,同样也需要在审判理论研究中狠抓九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张军院长指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司法服务落实到哪里、审判理论研究就要跟进到哪里。同时,不仅止步于跟进,还“更要努力超前迈出一步”。作为专门承担审判理论研究职责的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一员,笔者通过认真学习思考深刻体会到,面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与人民法院工作紧密相关的上百项重点改革任务,面对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面对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趋多元、更高水平的需求,面对10年来持续快速上涨的全国法院案件总量任务,面对法答网提问量已达60余万的一线审判实践,我们应当在清醒、深刻认识时代使命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履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确保审判理论研究工作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聚焦审判执行中心任务、坚持凝聚多方力量、坚持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努力答好新形势下审判理论研究的时代问卷。

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确保审判理论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司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决定》再次强调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并将其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首要原则。开展审判理论研究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同样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理论上的清醒检视审判工作中哪些体现了党的领导,如何完善、改进,以指导审判实践,做到“研”以致用。同时,还需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讲得令人信服,“切实把鲜活的思想讲鲜活,把彻底的理论讲彻底”,以增强对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的理性认同、情感认同,从而达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坚定在司法审判各项工作中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只有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融入审判理论研究全过程各方面,才能确保以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服务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张军院长在大法官研讨班上指出,抓好全会部署改革任务的九分落实,必须把握、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抓出成效。《决定》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方面提出了重要改革举措,明确了为什么改、怎么改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涉及范围之广、力度之大、程度之深前所未有,但不论如何,《决定》作出的各项改革部署,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化、实践化,必然需要充分运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来完成。对于审判理论研究来讲也是如此,必须运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才能保证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而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最为集中的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这就要求我们在审判理论研究中,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从中找方向、找答案、找指引,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所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真总结并严格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推陈出新的改革规律以及符合国情的司法规律。在学习和研究中,尤其要自觉运用好“六个必须坚持”来领会和贯彻,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例如,《决定》第二部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署的“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多项改革任务,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质量发展中需要着力推进落实的重点任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都能找到理论渊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来研究审判实践中的这些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高质量的司法政策,以助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只有坚持聚焦审判执行中心任务,才能确保审判理论研究取得实际成效。毛泽东同志曾提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决定》部署了“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等多项重点改革任务,都需要结合司法审判实践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尤其需要注重对相关司法政策的落实情况、需要调整优化的情况进行及时总结,提出完善建议。不仅如此,《决定》还部署了“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规范专门法院设置”“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等与审判执行中心任务密切相关的改革任务,这些改革任务也涉及了人民法院提出的审判理念、机制、体系、管理“四个现代化”的工作布局。张军院长要求,对此类实践性很强的理论问题不能等、不能靠,要自觉破题、深化解题;同时还要求,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明确,就是解决实际问题,切忌“脱实向虚”、就理论谈理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紧密结合当前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实际情况深入开展研究,着力缩小审判理论供给上的差距,为改革任务的落实落细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只有坚持凝聚多方力量,才能确保在审判理论研究中增强认同、形成合力。《决定》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涉及经济、政治、法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等多个方面,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共同推进落实。从审判理论研究来看,结合司法审判实际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无疑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四级法院研究力量,同时走开放式研究道路,充分广泛调动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等多方的积极性。正如张军院长指出,加强审判理论研究是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的基础,这项工作每一位法官都是责任主体,相关研究单位更是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组织召开了与高等院校联合设立的研究基地工作座谈会,旨在通过审判实务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携手合作,促进理论、教学与实务深度融合、优势互补,有利于进一步形成理论共识,增强学界和实务界之间的思想认同。下一步,必须认真贯彻好此次座谈会精神,充分运用好会议成果,凝聚形成更加强大的合力,以此推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共同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不断深化的审判理论研究来助推相关改革任务的落实。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启动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航程,这为人民法院工作包括审判理论研究工作提供了重要契机,也提出了新的时代考题,唯有拿出狠抓九分落实的干劲,假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努力答好一道道改革考题,才能不负时代、不辱使命。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雷鸿(作者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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