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烤肉不好吃给了“差评”,竟要赔1.3万元,法院判了

发现之眼 2024-11-12 10:30:25

一名年轻人在一家知名连锁烤肉店用餐后,觉得味道不佳,甚至出现了腹泻,因此在该店相关的网络宣传视频下留言,称商家采用了“合成肉”,最终遭到商家的起诉。那么,这位年轻人的评论究竟是合理的消费者反馈,还是侵犯了商家的权益呢?去年,小曾光顾了一家连锁烤肉店,用餐后他对食物的味道感到失望,并在用餐后出现了拉肚子的情况,这让他对餐厅提供的肉类产生了疑虑。

随即,小曾在浏览短视频时,发现这家烤肉店新近开张,并且也有博主发布了关于它的宣传视频。基于他的用餐体验,小曾并没有犹豫,在这些短视频的评论区发表了负面评价。他写到:“这里的肉全是合成的!”并强调“重复一次,合成肉!都是真肉!”这样的指责。

湖里区人民法院法官陈婧怡

对此,连锁烤肉店表示,小曾的评论已经对其名誉权造成了侵犯,因此决定将其诉诸法院,要求小曾公开道歉,并请求将道歉视频置顶,同时索赔因负面影响带来的损失,包括其宣传费用、律师费及其他必要的差旅费等。然而,小曾对此的反驳是,他的评论是基于自身真实的消费体验,绝非出于诽谤或侮辱的目的。在法庭上,烤肉店的相关公司提交了证明材料,包括肉品的购置凭证以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希望能证明其所使用的肉类绝非合成肉。

在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对小曾在短视频下方的评论进行了梳理,发现涉及食品口感的问题时,法官认为这是消费者在用餐后对商家商品和服务进行的主观评价,属于合理的反馈范围,商家理应接受并对其服务进行改进。然而,小曾没有进行相应的核实,便直接指责商家使用“合成肉”的行为被认定为不当。

湖里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陈婧怡指出,小曾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商家的指控,的确可能让不知情的公众误解,认为这家餐饮企业存在使用假冒肉类制品的风险,显然会对商家的声誉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小曾所发表的评论虽然阅读量较少,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对较轻,但依然不容忽视。最终,法院判决小曾须删除其不当评论,并在视频平台上发布致歉视频,且该视频需连续置顶七天。此外,小曾还需要向烤肉店所属公司赔偿超过1.3万元的相关损失。

这一案例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关于消费者发声以及商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之间的平衡问题也引发了热议。在网络时代,信息传播迅速,如何确保消费者发言的真实性与商家的名誉权得到合理保护,是日益突显的社会问题。该事件不仅仅是一起消费者与商家的法律纠纷,更是在新时代下,如何处理网络评论和言论自由面临的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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