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摔伤竟起诉车主索赔30万,一审判车主赔偿,但二审翻转判决

游南海 2024-07-31 11:24:37
​题记:这小偷还有脸敢起诉车主?

作者/南海看云

社会上总有一些人,偷窃别人东西,没有被抓住就快乐人生,一旦被别人发现抓住,还想要别人赔偿的,这样的事情发生,你会相信吗?

​湖南岳阳一小偷,去别人家偷摩托车,后被发现就慌不择路,摔残,竟然起诉车主赔偿30万,法院一审判决车主赔偿 11万!车主不服气上诉说,一个小偷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受伤,竟然还能向受害者索赔?这是否意味着坏人反而能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获益?而二审判决截然不同!(来源:今日说法等网上综合资料)

偷车被发现慌不择路后被撞摔伤

老张原本过着平静的生活,他拥有一辆汽车和一辆摩托车,这两辆交通工具为他的出行带来了不少的便利。然而平静的生活却被心怀不轨的小李打破。

小李对摩托车情有独钟,却因囊中羞涩买不起,于是心生邪念,经过一番观察,发现老张平时一家人出门开汽车,独自出行则开摩托车,认为这是偷车的可乘之机。

一天,小李看到老张家门口没有汽车,认定他们外出,就鬼鬼祟祟地爬进老张家的后院,凭借着不知从何处学来的偷车技术,成功打开摩托车的锁,他一脸激动,准备骑上摩托车扬长而去时,命运却给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老张此时恰好开车回来,两人撞了个正着。小李瞬间被吓得魂飞魄散,慌乱之中骑着摩托车夺路而逃。

老张看到自己心爱的摩托车被偷,下意识地开车紧追其后,边追边摇下车窗大声呵斥:停车,把摩托车放下。

谁也没有料到,一场意外就此降临,小李由于过度紧张,突然刹车,而老张车速较快,直接追尾将小李撞倒,这一撞导致小李终身残疾。

偷车贼还有脸告状,一审这样判决

接下来事情,让人瞠目结舌的,小偷小李不以为耻,反而将老张告上法庭,并且狮子大开口,要求赔偿 30 万。

老张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说:他偷我的车我才追,如果他不偷,我又怎么会追。

小李却狡辩道:偷车是我不对,但是你撞我,就是你的不对,必须赔偿,我后半辈子怎么办?

一审法官这样认为:

老张追小李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且是老张追尾,所以老张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判决老张和保险公司赔偿 11 万多元。

老张对这一判决结果感到无比愤怒和失望,他觉得自己的正当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反而要为小偷的犯罪行为买单,这简直是天理难容。

二审翻转判决

老张坚信法律会还他一个公道,于是选择和保险公司一起提起上诉。他不相信法律会支持犯罪行为,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二审法官经过仔细的审查和深入的思考,给出了与一审截然不同的判决。法官认为:

小李有图谋地实施犯罪行为,就应当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老张选择追逐,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这是他的正当权益。虽然老张追逐的方式或许存在不妥之处,但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小李选择犯罪,并且突然刹车导致。因此需要小李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小李不仅无法获得一分赔偿,还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结果出来后,有人说,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绝不应该成为犯罪分子逃避责任的工具。如果允许犯罪分子因实施犯罪而获得赔偿,不仅有悖于法律的本意,也会严重损害社会的公平正义。

网友:在糊涂与装糊涂之间,能予警醒的只有法律的正义

看看网友留言吧。

盗窃本身就是犯罪,失主追盗窃罪是正当行为。至于突发情况,就是意外事情。应该追责盗窃者全责,并且刑事拘留。支持正义,打击犯罪。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有的说好听话,如这个判罚是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做出的,法官队伍是该清理清理了,否则社会和群众会怀疑法治的功效。不过对法律的解释就可能差之千里。法官也是人,他也会有手腕偏向的可能。

​一审法院法官保证是初中没有毕业,分不清什么是善恶好坏,竟然判受害者赔小偷11万块钱,真是笑掉了大牙。幸好有真正维护法律的人。维护了正义,维护了法律的真正尊严,如果像一审法官那样断案,公信力上升无法想象?

​这一审法官不说起因,只注重事故发生结果。这个判决,有点类似南京法官说的“不是你撞的人,你干嘛去扶他”。所以这一类型的人,不适应当法官。

​法官就该是正义的化身,惩恶扬善,坏人就该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对待见义勇为的人,该表彰奖励,对待坏人就该一击制服,让他们没有还手的余地,什么防卫过当,如果当时还想这些,顾虑太多不敢出手,那时只能任坏人摆布,使坏人更加胆大妄为。

​二审法官正义在手,判处偷车贼自己承担相应后果,这是一切具有正义感的人的愿意看到的。摩托被偷了,开车去追,是正当行为,而不是犯罪故意,这次的二审判决完全可以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再没有狡辩余地,伸张了正义,对类似的犯罪嫌疑人一定能起到警示作用。

​有些奇特的法官该下岗了!小偷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小偷家属还认为小偷有理,法官居然还支持小偷,法官错判造成错案,有很大责任,社会风气整治应从法官做起,并追究错案责任。

​公序良俗是法律的基石,法律的作用是增加犯罪成本,而非受害人的成本!这一审法官难道连这最基本的常理都不懂?严重怀疑他的不良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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