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政局颜春岭安乐园管理公告,细品深处有乾坤

三四五说社会 2024-04-29 08:52:23

民间有句戏谑之言,说“截道儿的不如卖药的”,意思是讲即便是拦路抢劫的非法勾当,也比不上给人看病来钱快,而且买药卖药还不能讨价还价,是完全合法的。这当然是对医生职业的偏见和亵渎,本人作为一个好网民,必须不能认同这种观点。不过话说回来,看病不能讨价还价这个问题,倒基本属实,有谁见过去医院看病跟逛菜市场一样,跟医生说“给打个折,便宜点”么?恐怕没有。

实际上,不能讨价还价的行业,或者说人们因为忌讳而自觉不去讨价还价的,还有殡葬行业。同医生讨价,是要金钱还是要健康的拷问;同殡葬馆还价,是要活人面子还是逝者尊严的抉择。所以,医疗和殡葬,两者都算是特殊行业,也决定了其经营和维护与普通的商业行为有明显的不同。

估计很多人回避这样的问题,即便是每每从秀英大道开车上绕城高速,可能也会在殡仪馆的门口快速通过,眼睛目不斜视。为什么我忽然聊起了这个话题,是因为身边的朋友今天跟我提到海口市民政局最近发出的一则《公告》,说让人隐隐有些不安。

我们看这则公告,全文内容并不长,但网络的规律是,字越少,事越大。不能只看表面的字义,还得看背后隐藏的深层含义。在我看来,它其实不太像一个公告,更像是一则“严正声明”。

“与原合作经营单位合同期已满,现由海口市殡仪服务公司负责临时经营管理”,显然,公墓的管理正处在“辞旧迎新”的阶段。既然涉及到更新,那就必然牵扯交接的问题,是清清爽爽的送走接力棒,还是稀里糊涂的一堆烂账丢出去,这是个问题。

接下来,“海口市殡仪服务公司(市殡仪馆)是海口市颜春岭安乐园目前唯一合法经营管理单位。”,好好的为什么强调“唯一”,强调“合法”,那么必然是出现了对立面的情况,有“李鬼”,有“非法”的行为,这种用词本身就透露着一种严词宣示。

清明期间的颜春岭公墓 来源 海口日报

而“其它任何销售渠道均为非法。请市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的善意提醒,更做实了以上的猜测。有人可能退而不休,还在披着“合法”的外衣,利用群众的信息不对称,继续维持销售渠道。

最后“海口市殡仪服务公司(市殡仪馆)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公墓开展任何形式的殡葬服务业务。欢迎社会各界、市民群众监督举报”则更是把问题挑明,已经是磨刀霍霍要宣战的节奏了。

实际上,对于颜春岭公墓,所谓“原合作经营单位”与现在的“现经营单位”市殡仪馆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虽然听朋友说了一嘴,但我并不太关心。毕竟,这种矛盾是把殡葬这种公益非营利属性的行为交给“市场”而造成的。对于市民而言,我们关心的只是,不要因为经营管理者的各种纠缠不清,最后让老百姓买单。

举个例子,有的市民已经在颜春岭买了墓地,墓地的钱交了,建墓的钱也预交了,可喜的是,“墓主人”活得好好的,一直也没有用上。如果公墓的经营管理者一直没变,那无所谓了,最后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早晚能用得上,钱不会白花。

一旦公墓的管理者出现变更,事情就变得有些复杂,增加了一些不确定因素。建墓的钱,前面的收了,等到真正需要建墓的时候,市民肯定要找届时的管理方。如果前面的经营者在交接时,没有把建墓的钱退给市民,或者转交到接受的经营单位手中,最后扯皮是大概率的事情。

所以,既然海口市民政局发布了公告,公墓管理者的变更已板上钉钉,那么相关的问题,趁着“原合作经营单位”还能找得到,就一定要处理好,否则后患无穷。政府有关部门得紧盯着前后管理者实现顺利过渡,尤其是责任归属和钱的问题要搞到明明白白的,而已经跟颜春岭公墓发生关联的市民,最近是不是也得关心关心这事情了?毕竟“逝者”的房子也是房子,时不时要看下它还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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