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胥爱明
销售假化肥,良心大大的坏了。在深泽县有老百姓买到假化肥,经多次交涉未果,被逼无奈,委托职业打假人维权。职业打假人与市监局工作人员一同到现场。在交涉的过程中,售假者将打假者群殴,在群殴过程中,一位女士将胸向打假者身上蹭,一边蹭,一边喊“他骚扰我,快报警”!
打假者就在与市监局的人员同行下。被群殴,并造成身体多处受伤。
与其同行的市监局人员,巧合的是一人在打电话,一人背向着殴打的方向。在干什么?打电话的可能真有事,没打电话的正背向远方。有UF0?笔者不在现场,不知详情,不予妄评。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
现在已经实锤是假化肥。数量达5.9吨的已经封存。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是仅已扣压的化肥不合格?同批次的销售了多少?如果要查清楚,应该不难。已销售的未用,必须召回,以减少农民损失。如已使用,造成损失达到两万块,就够刑事立案标准。
职业打假人,在很多地方不受待见。因为每曝一起,当地就会要搞“专项整治”。这几天天热,坐在空调房里多舒服,你偏要来打假。打的就是你。
巧合的不知情,背后还有什么故事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