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艳艳只是做了一个简单的阑尾炎手术,最后竟然给她的精神带来了严重损害,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莫艳艳最近吃饭的时候总觉得胃疼,有的时候右侧小腹还隐隐作痛,刚开始她以为是吃太硬了或者是肠胃不好,但最近疼的很频繁。
于是她在老公的陪同下去医院做了检查。一检查发现是阑尾炎,医生建议手术。
莫艳艳就办理了住院手续准备手术,她选择的是在全麻的方式下进行手术。
参加莫艳艳手术的有她的主治医生张大夫,还有麻醉师兰某及两个护士。
就在主治医生张大夫将她叫醒离开后,莫艳艳总觉得有人在摸她,等她彻底清醒以后,还发现自己的胸前是湿的。
莫艳艳觉得自己在手术过程中遭到了侵犯,就和老公说了。
老公知道后很生气,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进行了调查,还对莫艳艳胸口的不明液体进行的采样。
最后的结果是:不确定是汗液还是唾液,但其中有麻醉师兰某的DNA。
最后,警察以兰某涉嫌犯罪对其采取了刑事措施。
那麻醉师是否构成犯罪呢!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莫艳艳自述,自己在做完手术后,主治医生张大夫把她叫醒了,然后张大夫出去了,紧接着她就感觉有人摸她。
犯罪嫌疑人兰某辩称,之所以莫艳艳胸前有自己的DNA是因为,在莫艳艳做完手术后,她的血氧饱和度下降,所以对莫艳艳进行了心肺复苏,而当时自己没有带手套,所以莫艳艳胸前才有他的DNA。
兰某还说,莫艳艳手术中使用的麻药,又很小一部分人会产生幻觉。
主治医生张大夫的证言为,当时他在手术完成后,将莫艳艳叫醒,看莫艳艳身体状态没有问题,意识也很清醒,自己就出去了,当时走的时候只有兰某和莫艳艳在。
两名护士的证言是,因为当时正处于交班的时候,护士进入时,麻醉师兰某正在给莫艳艳做心肺复苏,而两名护士清洗完手术器械后,就和麻醉师兰某一起将莫艳艳推出去了。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刑事诉讼法》中“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不能轻信口供。
被害人莫艳艳认为其在手术过程中受到了侵害,但是在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中,仅有在莫艳艳胸前提取到的犯罪嫌疑人兰某的DNA这一项证据,属于孤证,不应仅以此作为定罪依据。
而且根据现场证人的证言可以证实,麻醉师确实对莫艳艳进行了心肺复苏,且莫艳艳胸前的液体无法确定是唾液还是汗水,
所以莫艳艳身上兰某的DNA不排除是兰某对莫艳艳实施心肺复苏时留下的。
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麻醉师兰某不应构成犯罪。
所以法院最后判决,兰某不构成犯罪。
个人观点
本案发生后,有的人说,说不定真的是莫艳艳自己的幻想呢。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