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社会与法”频道的《法律讲堂》栏目在春节期间播出一期节目,讲述了一起“外甥正月初二理发,当晚舅舅遭遇车祸去世,舅妈控告外甥“故意杀人,赔100万”的“以案说法”节目。
故事称,2002年,某地一位名叫刘兵的小青年年前没有遵守当地习俗理发,头发长的邋里邋遢,被大年初二上门看望姐姐的舅舅看到,引发了舅甥之间的激烈冲突。刘兵当即离家,不顾当地“正月理发死舅舅”的禁忌,负气理了发。
不幸的事,当晚舅舅因车祸去世,舅妈以刘兵涉嫌故意杀人报警,警方未予立案;随后,舅妈聘请律师,将外甥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0万。
以案说法还是编案说法?然而,稍有正常思维和逻辑的人都不难发现,央视的这期节目根本不是以案说法,而是地地道道的编案(段子)说法。
这次节目的文案显而易见是一篇毫无实证、逻辑极其混乱的短篇穿越小说,改编自网络上稀稀拉拉根本没有传播开的几个相似的段子。
从节目整个视频看,所有内容完全缺乏任何哪怕一丝一毫的实证。
整个视频没有任何一处实景,显而易见是一个由演员排演的短剧。
从叙事来看,故事除了给出了一个显属“穿越”的时间,2002年大年初二外,既没有发生地点也没有具体的人物和法院名称。
简单搜索,可以在网上找到少数几个根本没有得到传播的类似段子。
其中一个段子说事情发生在聊城,主人公名字叫小华;另一个段子没有事发的时间地点,只有主人公的名字,叫陈翠平。
“正月里理发死舅舅”是习俗还是禁忌?节目说,“正月里理发死舅舅”是当地的一个习俗。
事实上,如果说习俗,那也应该是年前理发;而且,这也是一个全国性的习俗。
这个习俗形成是因为“正月里理发死舅舅”这一基于迷信的年关禁忌。
问题是,尽管这一禁忌在民间流传广泛,人们真的会相信吗?
即便故事中的苦主舅妈真的相信,她所聘请的律师也会相信吗?当地法院也会相信?并且给予了立案和审理。
故事虽然给出了“当地法院审理认为”的桥段,却不像其他以案说法一样,给出法院判决书等候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穿越剧?最能证明这期节目是编案说法的证据是一个细节,主持律师称故事发生在2002年大年初二,
故事的主人公正在家里看手机小视频。
这个文案的写手也忒缺乏时代感了吧,居然穿越到2002年去刷手机短视频,这种低级错误也能犯,看来是穿越剧写多了。
“正月里理发死舅舅成被告”这种极具轰动性的新闻,时隔22年后被央视首曝?
这个段子另一个巨大的逻辑混乱是,如果真正发生了“正月里理发死舅舅”这样的故事,而且沸沸扬扬闹到了法院,你觉得嗅觉比狗都灵敏的新闻记者会放过?
事发在2002年,距今22年过去了,各路媒体居然全部缺席,没有发出任何一条正式报道;等到了22年后,才在冷僻的央视“社会与法”频道首次曝光?
你觉得可能吗?
或有人说,“2002年”不过是主持律师的一个口误罢了。
那么,字幕中的2002年,至少是编审组、字幕组等央视多个团队的集体性笔误了?
当然了,既然是穿越剧嘛,剧中2002年到2024年这个时间段自然是不存在的。
不过,有一个可以肯定,“正月例理发死舅舅成被告”这个段子,经过央视一本正经的传播,必然成为中文网络上的一个经典,至少每年春节都会被反复翻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