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探店真广告,涉嫌诱导消费

荆门晚报 2024-07-24 10:17:25

假探店真广告,涉嫌诱导消费

钟祥市检察院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助力规范网络营销

荆门晚报讯(记者李天学 通讯员陈逸菲)日前,钟祥市检察院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针对本地部分网红通过探店视频诱导消费、损害消费者知情权的现象,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今天品尝新疆美食,这么丰盛的一桌仅需68元……”“哇!这只虾比我的手臂还长,趁着活动咱们今天来尝尝……”各类网红探店视频令人目不暇接。然而,诱人的探店视频下方往往附带商品团购链接,这到底是美食分享还是商业广告?

不久前,“益心为公”志愿者向钟祥市检察院反映,多名本地网红发布探店视频,以第一人称视角分享消费体验,对餐饮商家的产品和服务予以评价推荐,吸引其他消费者通过视频内的链接购买团购套餐,但视频内却未明确标注“广告”字样,存在诱导消费的嫌疑。

钟祥市检察院经过调查取证,发现探店达人收钱办事,对接受委托的店铺一味夸赞,推荐消费者购买各类“套餐”。这些视频具有明显的广告属性,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该院遂决定立案。

7月中旬,承办检察官在该院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详尽介绍了探店视频诱导消费损害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件事实。经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商讨决定,以发送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并围绕进一步规范、完善监管工作展开深入交流,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后,该院通过公开宣告的形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宣告现场,检察官结合基本案情、调查情况以及行政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充分的示证说理,被建议单位负责人当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示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进行整改落实,全力维护网络营销新业态的环境。

“当下,短视频作为一种全新的大众媒介形态,已成为商家宣传的重要途径,创意独特的探店视频广告常常能掀起一阵消费热潮。但从业者应当清楚,短视频平台虽是新兴领域,却绝非法外之地,发布广告必须依法依规,不可肆意妄为。主管部门也应当承担起责任,加大对网络营销的监管力度,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可信的消费环境。”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网络营销新业态环境治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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