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一直备受社会公众争议!
这部法律究竟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还是成了小恶魔们的保护伞?
不少未成年人就是因为深谙未成年人捅伤,甚至杀害人不会被判死刑才敢如此肆无忌惮。
这一点在2013年的“山东东营特警学员杀害同学”一案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14岁的特警学员在法庭上公然叫嚣:“我就是想弄死他,反正我才14岁,不会判死刑!”
小小年纪的孩子为何心肠如此狠毒?他与被害人之间又有着怎样的恩怨纠葛?
01特警学员杀人2013年12月2日早上6时20分,是山东东营特警学员出早操的时间。
然而同学们却发现同学小磊倒在了公寓楼一楼大厅的地上,浑身是血,地上也流得也到处都是,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场面十分惊悚。
老师得知后迅速赶了过来,给小磊采取了一些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
在这期间,重伤的小磊强忍着疼痛不停的喊着一个人的名字:扈强、扈强。
等救护车将小磊带走抢救后,老师在一个早餐摊找到了扈强,并在他的衣服上看到了血迹,还有携带的凶器。
看到老师,扈强并没有慌乱,反而十分淡定的主动承认了:没错,是我干的。
这种杀人后还能淡定吃饭的心态,让老师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而且扈强才14岁,还是未成年。
警察赶到现场后将扈强带走了。
遗憾的是,小磊在经过抢救后由于伤势过重,最终还是死在了手术台上。
根据医生鉴定报告显示:死者小磊身中10余刀,颈部伤口长达9厘米,其余伤口都集中在胸腹部,几乎刀刀致命,小磊最终因心脏破裂,右颈外静脉破裂死亡。
也就是说凶手扈强目的明确,他就是要杀死小磊。
这一点,在警方审问时,扈强同样满不在乎的就承认了:先割开他的静脉,然后他就会死,我就是想让他死。
从一个14岁孩子口中如此淡定从容的说出这么残忍的话,警察只觉得后背发凉。
那么,扈强和小磊之间究竟有什么恩怨让扈强恨到要把他杀了?
02因琐碎起杀念扈强解释说,是因为小磊经常霸凌他,故意针对他。
而他之所以产生杀小磊的念头,起因是小磊伙同宿舍的人一起把他的武装带给藏了起来,害得他怎么也找不到,又重新买了一条。
然而,当警方从老师、同学口中了解扈强和小磊平时跟同学相处的如何时,听到的却与扈强所说大相径庭。
同学们说:
“扈强很能吹牛,不太合群,我们宿舍都不怎么和他玩。”
“扈强为人霸道,爱逞能,经常欺负我。”
“扈强跟我一个宿舍,是舍长,平时很横,还说自己捅过人,号称‘东霸天’”
扈强因此在学校经常与人发生冲突,跟同学的关系也不太好,朋友很少。
相反,小磊在学校里的风评却比较好,小磊是个热心肠,平时爱帮助同学,有时看到扈强总是欺负同学就看不下去,想整治一下扈强。
于是,一天小磊就将扈强的武装袋给藏了起来,让他着急一下。
但是事后,小磊认为只是一个恶作剧闹一下,最后还是将武装带还给了扈强。
然而扈强得知真相后却感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他当着同学的面将武装带割开,寓意要跟小磊决裂并宣战。
这在小磊看来,这只是一件小事儿并没放在心上,但他没想到的是,扈强却已经恨到在谋划怎么除掉他了。
03密谋杀害小磊在杀小磊之前,扈强细细钻研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为防万无一失,扈强还向老师多次请教未成年人将人捅伤或者杀害会不会判死刑,在得到老师肯定的回答不会判死刑时,扈强放心了。
随后他又向多名同学请教人脖子上的静脉和动脉的位置,在确定这些重要信息之后,扈强前往学校附近的一家商店购买了一把折叠刀。
到了第二天早上出早操的时间,在公寓楼一楼大厅,趁着没人的工夫,扈强突然从后方抱住小磊,一刀割开了小磊的静脉。
之后又对着小磊的胸腹部连捅数刀,致使小磊倒在了血泊里丧命。
整个案发过程,扈强只用了12秒,临走时还恨恨的骂了一句:让你装。
当警察问扈强有想过这么做的后果吗?
扈强十分舒适的坐在椅子上,镇定自若,侃侃而谈《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第233条,有关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的量刑,10年以上15年以下。
至于父母,他直言不讳的答道:
我被抓后家里也不用管我,没有了我上学、就业、买房的经济负担,而我在监狱里有吃有喝的,家里最多给他出个棺材钱。
听到这儿,警方也明白了。
扈强就是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杀人,在扈强看来,反正他不会被判死刑,等他坐牢之后再积极改造争取减刑,兴许做个7、8年,甚至5、6年牢就能出来。
随后警方又问扈强是否有案底?
扈强毫不犹豫的说:没有案底。
但是他的母亲却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陈某。
扈强一直淡定冷静的神态终于无法冷静了。
他一声一声的喊着“妈”,试图阻止母亲说出来。
然而他的母亲伤心的说:儿子,你瞒不了的,这件事是有案底的。
04早有捅人案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陈某的朋友遭到了扈强的殴打,于是陈某便给扈强打电话说要把他揍一顿,然后电话打完之后,陈某并没有真正实施。
但扈强却怀恨在心,一定要教训教训陈某。
随后,扈强打电话给陈某约他在一个广场见面,见面之后,扈强让陈某向他道歉,陈某不肯,扈强立即掏出一把匕首对着陈某连捅四刀。
捅完人后,扈强就跑了。
陈某就被同学送往医院,然而扈强却还不肯善罢甘休,又追到医院急诊室要继续捅陈某,幸好当时护士及时锁住了门,才避免扈强进来。
经医生鉴定:陈某身中数刀,造成脾脏破裂,住院治疗了两个月才痊愈。
照常理来讲,扈强故意伤人为什么没有被刑事拘留?
对此刑事检察处解释称:从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来讲,被害人构成重伤才能立案,对扈强进行刑事拘留。
因此公安机关需要等陈某痊愈出院后进行医疗鉴定再对扈强进行处理。
三个月后,公安机关出具了陈某的伤情鉴定书,确立陈某为重伤。
但扈强母亲对鉴定结果不服,提出重新申请鉴定,然而没想到没过多久,扈强再次持刀行凶,犯下了杀人命案。
2014年12月30日,陈某的伤情重新鉴定结果出来了,依然确立为重伤。
随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扈强两次作案,数罪并罚对扈强做出判决,扈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人罪,情节非常恶劣,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当法官宣判后的那一刻,参与庭审的许多司法人员都注意到:
扈强十分激动,他双手合十如释重负一样,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全然是一副庆幸的神态,毫无悔过之心。
期间,检察院也曾联系扈强父母,希望扈强父母能积极赔偿受害人父母,争取对方的谅解,对扈强从轻处罚,然而扈强父母不仅没有赔偿甚至连电话都没打过。
检察院认为这对父母态度恶劣,而扈强也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毫无悔过之心。
经过慎重考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法院量刑不当。
法院之后结合扈强犯下两起案件之后的表现,考虑到扈强非但没有认罪悔过之心,反而设法掩盖事实、丑化受害人为自己减轻刑罚。
最后,2017年,法院二审,认为扈强主观恶意深,改造性差,最终改判扈强无期徒刑。
05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这起案件中不难看出,扈强性格非常极端,单纯因为一些小事就要持刀置人于死地,一方面是利用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另一方面则是源于自身性格以及家庭教育。
从扈强犯下的两起案件来看,扈强的父母在案发后只一心为自己儿子开脱,争取从轻处罚,却从未对受害人家属表示过歉意。
更没有严格教育扈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加以纠正,才致使扈强一错再错,犯下如此恶劣的罪行。
虽然这起案件是发生在多年前的刑事,但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法行凶的未成年却依旧在今天发生。
例如: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市肥乡区发生的一起三个未成年人蓄意谋杀、掩埋同学的极度恶劣案件,凶手也正是利用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却被一些小恶魔当做犯罪的保护伞。
相信国家会顺应国情和社会的发展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加以修订,让法律成为真正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而非是小恶魔们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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