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发票报销通讯费四川武胜县中心镇政府已追回报销的1.42万元

时光荏瞭望 2024-09-10 19:08:46

近日,武胜县中心镇政府被指违规发放相关补贴、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中心镇党委任命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3人生活补助1.45万元。江某等13人重复报销差旅费、交通费共计0.16万元。唐某某、舒某用假发票报销通讯费1.42万元。

据介绍,武胜县中心镇政府针对违规发放镇党委任命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3人生活补助1.45万元的问题,经核实,中心镇对非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调整,2017年12月,陈某某任练山湾村第一书记,段某某任大中坝村第一书记;2018年8月,李某任秀观村第一书记。由于只是调整,县委组织部新增派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文件名单没有上述3人名字,但3人均在2018年担任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并参加了2018年度非贫困村第一书记考核,考核结果详见《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关于确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2018年度考核等次的通知》(武委组办〔2019〕45号)。综上,段某某、陈某某、李某符合发放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生活补助条件,其中陈某某、段某某分别领取12个月6000元,李某领取5个月2500元,共计14500元,暂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针对江某等13人重复报销差旅费、交通费共计0.16万元(实为1597元)的问题,经核实,汤某某参加2019年6月11日至6月16日在广西桂林举办的全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培训,但在2022年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活动中,汤某某于2022年7月15日已经将参加培训期间的全部差旅费8811.00元(含2018.05.21-26在山东威海参加城乡环境治理与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培训期间差旅费5400元)清退到武胜县纪委监委账户中。因此该同志不再清退培训期间(6月12日至6月15日)4天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共计720元。有汤某某转县纪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培训款转账凭证为证。其余违规报销的877元已全部退回镇财政,并对时任财务审核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另外,针对中心镇唐某某、舒某用假发票报销通讯费1.42万元的问题,经核实,唐某某用假发票违规报销2018年至2019年通讯费9600元,舒某用假发票报销2018年至2019年通讯费2760元,刘某某用假发票报销2018年至2019年部分月份通讯费1800元,共计14160元。

目前,上述3人均已调离武胜县中心镇政府或退休,已追回用假发票报销的通讯费14160元。

针对此次发现的假发票报销问题,武胜县中心镇政府应该举一反三,对全镇的财务管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此外,该镇政府应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涉及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吕涛 蒲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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