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们从事国企改革服务,当然非常关注二十届三中全会,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就是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路线图、施工图,为接下来五年、十年乃至本世纪中叶的改革工作提出新要求、指明新方向。
虽然我们要突出重点学习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内容,但是也要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方面的改革部署深入学习,毕竟,几乎所有深化改革之举都涉及国资国企,必须全面系统学习,才能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融会贯通、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决定》要求。明律师在学习《决定》之时,也秉承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心态,与大家一起分享学习心得、共同进步。今天我们聊聊深化国有企业原始创新所需要的“三高一优”。
三、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
(二)强化高质量的科技供给——原创技术策源地
科技供给是指国企通过科技创新活动所提供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科技成果,国企通过源源不断的科技供给才能培育新动能、发展新产业。
因此,国企要重视科技供给制度建设,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不断提高科技供给能力,这是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1.融入国家创新体系
国企要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建设,持续健全“系统布局、需求引领、一体联动、协同开放”的科技创新体系,并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融入国家创新体系,积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强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原创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重要主体。
2.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国企要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提升原创技术研发投入占比,畅通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通道,推动科技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来支持科技供给。
3.强化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国有企业要强化创新引领发展的策源能力和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技创新从跟踪型向开创型、引领型转变,在战略价值高、应用前景广、自身有优势的领域全力攻坚,推进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取得突破,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着力突破基础理论、基本原理、基础软硬件、关键基础材料等瓶颈制约,努力取得更多关键核心技术和源头底层技术。
4.升级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模式
国企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过程中要引入“揭榜挂帅”、“赛马制”、“军令状”、“项目经理制”等新机制,打造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核心圈”,构筑技术和产业的“朋友圈”,形成带动广泛的“辐射圈”,大幅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和科技创新效率。
(三)建设高能级的研发平台——创新联合体
国企要充分利用其作为原始创新和核心技术的需求提出者、创新组织者、技术供给者、市场应用者的身份,从技术供给和需求牵引双向发力,在更大范围整合科研力量、资金资源等创新要素,建设高能级的研发平台以开展原始创新。
高能级的研发平台是指具有强大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的科技研发机构,具有引领性、开放性、不可替代性、多功能性、战略性等特点。高能级的研发平台能够打破各个创新主体间的壁垒、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和人才,积极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协同创新和国际科技交流,推动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同时也是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在科技创新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1.建设国家级研发平台
国企要牵头或参与建设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推动创新平台以及科研设施设备的开放共享共建,充分发挥其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2.共建区域创新中心
区域创新中心是指在产业、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对区域创新发展具有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的城市或创新实体,是国家创新网络中的重要节点。 区域创新中心在特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领域起引领作用,可以推动区域经济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跨越,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增长极,形成主体功能明确、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创新布局。
国企要积极参与共建区域创新中心,发挥区域创新中心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作用,推动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3.打造高水平创新联合体
创新联合体是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牵头,基于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基础前沿技术攻关需求,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市场机制为保障,联合科研机构、高校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组建的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紧凑创新合作组织。
国企是科技创新的需求提出者、创新组织者、技术供给者、市场应用者,但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往往涉及多种资源协调、多条线路协同和多个团队创新,必须打破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壁垒,强化国企主导组织协同、人才支撑等保障机制,确保各类创新资源的有机整合,鼓励产学研相关科技人才在联合体内部的流动,破除“创新孤岛”,探索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创新,支持科技人才大胆创新、敢于担当,通过“鲇鱼效应”激发国企创新活力。
综上,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就成为建设高能级研发平台的关键,可以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从松散型向深度融合型转变,打造资源集成、分工明确、有序协同的大兵团科技创新模式。
(四)推进高效率的产业融合——创新联合体升级版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环境下,只有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才能跨越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之间的死亡之谷,推进高效率的产业融合。
因此,国企要健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即国企牵头打造创新联合体的升级版,国企提供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应用场景,牵引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拉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构筑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首先,围绕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问题、产业链亟需完善的关键环节、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引领未来发展的基础前沿技术等难点痛点问题,国企要主动开放市场和应用场景,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推进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使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演变成产品、从产品延伸为产业。
其次,国企要发挥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优势,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完善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合作机制,打造创新联合体升级版,推进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为加速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提供战略支撑
(五)持续营造优质的创新生态
1.健全支持原始创新的出资人政策
健全支持原始创新的出资人政策,为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优化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完善研发投入加回机制,加大原始创新成果考核奖励力度。
2.以创新创造为导向灵活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
坚持“能给尽给、应给尽给”的原则,以创新创造为导向,灵活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灵活开展股权分红等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加快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
3.进一步完善合规免责机制
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对科技创新活动给予足够包容支持,延长对基础研究项目的考核周期,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努力营造鼓励探索、长期支持、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根据科研工作不确定性高的特点,抓好科技创新领域合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合规免责机制,让科技人员放开手脚干事业、心无旁骛搞科研。
4.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
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探索更加合理的选人用人制度,搭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平台,积极为各类人才力量松绑,并通过优化岗位体系设置、完善薪酬管理机制、配套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探索人才流动与离岗创业机制,构建科学、技术、工程、管理等人才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