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绅士具体指哪些人,他们在政治、经济方面有何特权?

左都御史有料 2023-08-30 01:02:06

在明清文献中,经常会提到一个词叫“绅士”,相近的还有乡绅、缙绅、绅衿等多种,他们的定义大致相同。那么,明清时期,到底哪一类人群可以称为“绅士”,绅士又有何政治特权呢?

先来说什么是绅士

绅士一词虽然在宋代文献中已经出现,但相关称谓大量出现并成为固定用语则是在明代,尤其是明代中期以后。它是明代科举制度高度发达和学校、科举、选官制度三者紧密结合的结果。

“绅”是指现任或离职官僚,属于官这一层次;“士”则是指举人、监生、生员等拥有科举功名而没有入仕的群体。搞清楚了这一概念,那么绅士的概念理解起来就不难。

明代的科举制度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功名一旦获得后,便是终身制的。这一点与宋代有很大的区别,宋代时官学不够普及,也没有形成非常完整的体系,官学生不具有终身身份,举人只具有一次性资格,如会试落第,那么下次需重新参加乡试取得会试资格。

此外,宋代的官学生和举人也没有资格入仕,也就是说,宋代只有考中进士,才能正式进入仕途,官学生和举人实际上的含金量很低。

所以所谓的士庶之别,在明代以前只是观念上的,而非制度上的。明代将科举功名固定化,即考中生员、举人后,这一身份是得到朝廷终身认可的,而且这些人也有机会入仕,成为官僚集团,享有与官僚集团类似的种种特权,如此士、庶之间就有一条明显的界限。

随着时间的推移,士这一群体不断增多,与官僚集团的绅形成了庞大的绅士阶层。绅士之上层为官,下层为士。实际上举人、监生、生员等下层绅士占了这一阶层数量上的主体。

相对来说,明代的举人还比较难获得,监生、生员则管理相对宽松,数量增长也很快。从景泰朝起,准许捐钞入监,监生的数量迅速膨胀。

明后期一个大县大约有生员一二千人,中县七八百人,下县二三百人。就以平均值三百人计算,那么明末时全国的生员数量已经突破了五十万大关,如果加上监生,那么轻松过一百万。这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说几乎每个像样的村子里,都有一个或几个秀才老爷。

再来说绅士的特权

明代绅士与庶人界限分明,主要就体现在绅士群体有种种特权。他们在议罪、定刑、礼仪、居住、舆马、器用、服饰、冠婚、葬祭、宴会、蓄奴等方面,有明确的等差规定。这些政治方面的特权自不待言,他们在经济、法律方面的特权同样也很突出。

绅士可以减免税粮和徭役。明初规定,京官之家除了税粮及里甲正役之外,优免一应杂泛差役,外官按品递减。

明中叶以后发展为论品限额优免丁,嘉靖二十四年定:京官一品免粮30石,二品免24石,以下递减,九品免6石,地方官减半,致仕者免十分之七,闲住者免半,举人、监生、生员各免2石。

御史在平台上看过许多关于明清秀才特权的文章,都说秀才可以免税,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从文献记载来看,明清两朝,生员、监生、举人只是享有部分免税权,如果家里田产较多,同样也是需要缴纳一部分赋税的。

关于免役,明代规定凡是在任官和离任官除了缴纳部分赋税外,其他徭役是可以全免的,生员、监生等科举功名获得者,则仅免本人之徭役,家人则不免。

绅士在法律上的特权表现为:在与普通百姓发生纠纷时,司法部门无权擅自拘审。如果情节严重,需要先会同当地学道或题请礼部,先革除功名,方可拘捕审理。

正是由于这些特权绅士与普通百姓判然分别,读书人进学为生员,“即为地方官所礼敬,乡党绅士所钦重,平民不敢抗衡”。

事实上,地方绅士往往利用种种手段,将本应缴纳的赋税部分转嫁到普通民众身上,通过买田、投献、公开掠夺等方式大规模兼并土地,成为官绅大地主。

由于绅士阶层在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特权,所以对明中后期的基层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绅士利用特权和非法手段是大量中小地主和农民破产,这也是导致里甲制度解体的主要原因。伴随着经济势力的成长,绅士的性质类似汉代之毫族、魏晋南北朝之士族。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明清时期读书人十年寒窗,其实并不一定就是冲着当官去的。谁心里都清楚,考进士点翰林的概率极低,大部分读书人的真实意图,无非就是考个生员而已。正如顾炎武所说的:

“一得为此(生员),则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齿于衣冠,得以礼见长官,而无笞捶之辱。故今之愿为生员者,非必其慕功名也,保身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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