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后期,国民党军开始接装美式武器,其中美式火炮尤为重要。
当时其接装的各类美式火炮计有155毫米口径榴弹炮、105毫米口径榴弹炮、75毫米山炮;4.2英寸重迫击炮、81毫米迫击炮、60毫米迫击炮;37毫米战防炮、60毫米火箭筒等。
上述各类火炮中,迫击炮类暂且不谈,在榴炮、山炮类别中,155毫米炮只给了36门,所以普遍性不高;给的相对多的是105毫米榴弹炮和75毫米山炮。
当时相对多不代表绝对多,所以这些炮也只能是重点换装嫡系部队,其他的绝大多数部队都是日械或者国械。
而就美式105毫米榴弹炮的装备级别来看,大部分配备于独立炮兵部队,并作为绝对主力使用;另有一部分则以营为编制,分别配置于美械嫡系军/整编师。
不过因为数量毕竟不多,所以有些美械部队也没有配齐美式榴炮营,比如整编第74师就没配齐。
但是在这种精贵火炮即便在主力军级都很难铺开的背景下,国军专门编配的第1快速纵队,却是个很特殊的存在。
长期以来的资料中,很多都提及这个第1快速纵队配备了炮兵第5团和炮兵第4团的一个营,而这些炮兵部队全部装备美式105毫米榴弹炮,每个营为12门制,则总计是48门。
这意味着第1快速纵队拥有的美式榴弹炮,竟然比所谓的五大主力加起来的美式榴炮都要多(注:整编第74师没配上,整编第11师只有8门)。
之所以有上述的说法,是因为第1快速纵队覆灭于鲁南战役中,而战后缴获的美式榴弹炮确有48门;再加之众所周知快速纵队是强化配置,所以大家就把48门炮都划给它了。
受到这些资料影响,笔者长期以来也认为这些炮都归第1快速纵队所有。
但仔细想想这一说法是不太对的,因为一个快速纵队是以一个整编旅为基干组建的,区区一个旅的部队,何至于需要4个美式榴弹炮营的支援?
要知道,当时美国的步兵师编制里,一个师也不过是4个榴弹炮营(其中一个营是155毫米炮),第1快速纵队的需求总不至于相当于美军步兵师吧?
仔细查阅资料后,我们终于有了答案。
在第1快速纵队指挥官的战后报告中指出,原来配属该它的榴弹炮营其实只有1个,即炮兵第4团的那个营。
而其他的3个营,并非直接配属于第1快速纵队,但也的确是在该纵队所处的战役方向上。
其中炮兵第5团的主力(2个营),是配属给了整编第26师,由该师师长马励武直接指挥;至于另外一个营则配属给了整编第51师指挥。
第1快速纵队、整编第26师、整编第51师,丢在枣庄、峄县方向,而且受马励武的指挥。
因为恰好这些重炮都在同一个战役方向、处于同一人指挥,而鲁南战役中上述各部都被歼灭,这些火炮也全部被华东我军缴获。
所以战后,大家就潜意识地以为这些炮都是归属第1快速纵队,但其实是分属三部。
在具体的缴获过程中,当然也是先歼灭整编第26师和第1快速纵队,缴获这里的美式榴弹炮。
随后动员解放战士,使用其中的一部分美式榴弹炮参加了进攻峄县县城的战斗;在解决了这里后,又参加了围歼整编第51师的战斗。
特别有意思的是,当时配属给整编第51师的榴炮营军官都直接说能听出对方大概是哪个单位的谁谁打的炮。
如该师副师长韩世儒就回忆称:
战斗开始后,解放军只有75毫米以下口径的大炮,威力感觉不怎么大,约在三四日后,忽有威力猛烈的炮火向我射击。当时配属我师的美式105毫米榴炮营杨营长说,按照炮的威力来判断,是某团某营张排长指挥的(其实意思是大概能判断出对面是谁在开炮,因为都是炮5团的)。
而随着战役的结束,整编第51师的美式榴弹炮也被缴获,使得鲁南战役中华东我军缴获的美式榴弹炮总数达到了48门,这些炮在不久后便成为了华东野战军组建特种兵纵队的物质基础。
现代战争是炮战[得瑟]运输大队长居功至伟[得瑟]
张灵甫的七十四师 配了12门105榴弹炮。。美帝的二战步兵师一个炮营18门。 。师属支援火力105和155加起来72门。装甲师还会多一个自行火炮营。团一级 75mm山榴炮..反坦克炮 57mm反坦克炮。就更不用提了。。不算坦克和装甲车的情况下 一个师的支援火力就已经远超我们一个军 比我们一个兵团都不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