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不可不知的劳动法常识【第七弹】

我不是多肉 2024-08-13 10:54:55

1.很多企业的裁员并非是法定意义上的裁员,而是非正式裁员。

2.企业是可以要求员工赔偿造成的损失的,但是仅限于直接损失,即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间接损失不算。

3.违纪处罚是有时效的,一般不能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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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法不属于民法,而属于社会法。

5.《劳动合同法》的第一条明确写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很多司法中会向劳动者倾斜。(用人单位好惨[流泪])

6.离职不需要单位同意,只需要依程序告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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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旦劳动者在单位安排的新岗位工作超过1个月,即使没有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也变更成功了。

8.如果一名境外人士没有取得就业证件,哪怕是签订了劳动合同,也不是劳动关系。

9.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只有专业技术类培训可以。

10.竞业协议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你学废了吗[奸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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