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权威消息,2024年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及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了二审公开宣判,经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
公开资料显示,李建平出生于1960年5月,河北省霸州人,曾任呼和浩特市节水办主任,市节水、水资源管理局局长(副处级),市水务局副局长、局长等职,2011年3月任呼和浩特市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涉案30多亿元被判死刑!“巨贪”李建平不服上诉,二审判了:还是死刑!
您听听这数字,涉案金额高达30多亿!
我的个乖乖,这得是多大的“水桶”才能装得下啊?
别说这辈子了,他几辈子估计都花不完吧
李建平同志这一辈子,真是把“水能生财”这句话演绎得淋漓尽致,估摸着连赖小民都得长叹一声,直呼内行。
不过,这“财”生得猛,覆起来也是毫不含糊,直接把自己给“淹”没了。
现在好了,有命赚,没命花;现在钱没了,命也没了!
李建平案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而与此案牵连的人高达862人,“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经开区大行其道。
最为可笑的是,李建平自己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自己心里就没点数么,在一审判决其死刑后,竟恬不知耻地提起了上诉。
面对巨额贪腐的指控,李建平虽企图通过上诉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正义的光芒岂是区区一己之力所能遮蔽?
也许,他心里明镜似的,知道上诉也是瞎折腾,就是想多活两天。
还别说,从2022年9月27一审判决至今,还真让他多活了两年。
但正义虽迟必到,属于李建平的丧钟已经敲响,不日他将与这个世界彻底告别,带着一身罪恶和腌臜之事。
所以啊,各位朋友,咱们还是得脚踏实地,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毕竟,人生不是电影,没有那么多“反转”和“逆袭”。珍惜眼前,遵纪守法,才是王道!
要那么多钱干嘛呢?吃不完,用不完,嫖不完,穿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