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起“南航“特大事件发酵!
本人做为一个非当事人也是从网上看到的!
据悉,多位国民当事人被围困在机舱内,多次打电话报警寻求帮助都没有用!好像还不给上厕所!
PS:每架飞机上都必须配有最少一位空警!目前该航班空警仍未透露舱内报告!
起因是因为武汉当时天气恶劣,延误飞机起飞!但是又据说在该航班被滞留的时间内有多部航班起飞营运!
原本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也可以很简单的解决!就是把乘客放回候机厅待机就完全解决问题了!
机舱内的高密度的人员密集肯定空气流通差,加上还有老人孩子的身体各种不确定因素!肯定放回候机厅才是最好的!
但是!但是...
第一点:
据说该航班机长不允许乘客下飞机,也不允许警察和医疗支援(毕竟据说多次报警和120都没用)!并且长时间不予以乘客上厕所的权力!那么这完全属于”限制人身自由“并且涉嫌”非法拘禁罪“!
所以我在标题使用了“刻意”两个字!
下文为引用:
【”(一)构成要件
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1、作为行为对象的“他人”没有限制,但必须是具有身体活动自由的自然人。
身体活动自由虽以意识活动自由为前提,但只要具有基于意识从事身体活动的能力即可,不要求具有刑法上的责任能力与民法上的法律行为能力故能够行走的幼儿、精神病患者、能够依靠轮椅或者其他工具移动身体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对象。此外,能够借助他人或者机械器具移动身体的人,能够用语言、动作等表明自己意思的幼儿等,也能成为本罪的对象。根据限定说,如果某人没有认识到自己被剥夺自由,就表明行为没有妨害其意思活动,因而没有侵犯其人身自由。换言之,成立本罪,要求被害人认识到自己被剥夺自由的事实,但不要求认识到有人对自己实施非法拘禁行为。
2、行为内容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显然,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没有限制,如非法速捕拘留、监禁、扣押、办封闭式“学习班”、“隔离审查”等,均包括在内。概言之,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包括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他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他人四肢,使用手铐拘束他人双手。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如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此外,无论是以暴力、胁迫方法拘禁他人,还是利用他人的恐惧心理予以拘禁(如使被害人进入货车车厢后高速行驶,使之不敢轻易跳下车),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非法拘禁还可能由不作为成立,即负有使被害人逃出一定场所的法律义务的人,故意不履行义务的,也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是一种持续行为,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时间持续的长短原则上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为本罪。
3、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不具备违法阻却事由。
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犯罪事实和重大嫌疑的人,依法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行为,阻却违法性。但发现不应拘捕时,借故不予释放,继续羁押的,或者故意超期羁押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公民将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依法扭送至司法机关的,阻却违法性。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病患者进行强制医疗的,也不成立犯罪(将精神正常的人或者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精神病患者拘禁在精神病院的,属于非法拘禁;明知精神病患者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却继续实行强制医疗的,也属于非法拘禁)。为了防止凶暴的醉汉危害他人的生命或身体,不得已拘束其身体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被害人基于真实的自由意志,嘱托或同意将自己置于特定场所的,阻却拘禁行为的违法性。使用欺骗方法剥夺他人自由,违反了被害人的现实意思,侵害了其身体活动自由的,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换言之,欺骗行为使具有场所移动意思的被害人误以为客观上不能移动场所的,属于非法拘禁(承诺无效)。但是,如果欺骗行为只是使被害人不产生场所移动(如离开某场所)的意思,则不成立非法拘禁(承诺有效)。
(二)责任形式
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剥夺他人身体自由权利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当前,出于迫使他人偿还债务的动机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案件比较突出,应严格依法处理。“】
引用完毕!
第二点:
目前在市面上(PS:市面上!)暂时还没有针对新冠的疫苗(作用:完全免疫新冠病毒!)或者特效药。新冠病毒的传染性是非常非常高!目前距离除夕春节就四五天了。如果其中一位乘客携带新冠病毒,那么该航班机舱内的所有人员都极高可能性让新冠病毒伴随过新春!虽然好像没什么大问题,但是过年过节的一堆人在那咳嗽发烧之类的谁会好受?
因为从去年开始,我国甚至全世界都放开了,所以不会存在新冠病患刻意传播(在未放开前,刻意传播的最高可按刑法入罪!)。
但是,假如如果机舱内有乘客声称自己可能患有“普通型”新冠病毒,机长仍不协助乘客撤离机舱。那么该机长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当然我述说的这两观点可以做为该航班乘客向南航索赔的论点!
也当是帮大众普点法律知识!也希望更多的国民知道国家赋予你们的“自己的合法权力”!
这也是很多评论区调侃“你让飞机上有个外国人试试看”之类的笑言!这种“调侃、笑言”,明白人都懂得!
图片为网络取材!文本法律部分为引用!多谢观阅!
因为这样可以省下酒店的费用,我以前就是这样被南航对待的,别的航班都去酒店休息了,我们在候机厅坐了一夜
说的头头是道,有什么用呢,就是不飞,就是不开门,就是不告诉你原因,你能怎滴?
网上看到,据说,造谣是犯法的知道吗
会不会是特殊情况,需要保密又不能说? 比如等待特定乘客。
有证据有图片有视频就直接发上来,不要据说
刻意滞留对他们有好处吗?张嘴就来
据小便所说,南航肯定和这些乘客有仇,所以要故意滞留。
说了一堆有毛用?讲什么法律非法拘禁?问题搞清了吗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不起飞又不让下,机长有这么大权力?
航空器上这种情况正常 肯定是出现什么情况才这样的 不要拿国外说事 有情况的时候 国外比我们做的更绝
不知道这事的请看看网络视频,都有当时的交涉记录,南航就是为了省钱,致乘客的安全健康于不顾,简直是毫无下限毫无人性
如果有人在飞机上晕倒,需要紧急救助,机长难道还不给下飞机,或者不给救援人员上来吗?有人晕倒,有人晕倒,有人晕倒就OK了
建议服从安排,万一国安局正在找隐藏在你们之中的犯罪分子呢?他们这么对你肯定有理由,不要给国家添乱。
要是上次保姆升头等舱的人在的话,南航立马就认怂
报警有炸弹,有用么?
只想知道一点:机组人员是不是也在飞机上呆了6个小时?如果是,那就应该有我们不知道的理由。
标题什么意思
都是据说据说的
现在的自媒体,为了博流量,丧尽天良!
省酒店钱呗
无聊,太水的
所以应该起诉南航和该班次机长,让他们有点小权力不能滥用
爱咋咋地啊
[滑稽笑]支持国家必须全面收拾民众 分不清大小王就屠杀一批
胡说八道
有这样的事?
瞎逼叨叨
别说机长有问题,工作期间他代表的是南航。
不装逼过不去年?带节奏蹭流量
那要看延迟多长时间,如果短时间延迟说实话不怪航空公司,必定把人放下去了,如果飞机得到指示要马上起飞,又到哪里去找你们?恶劣天气情况下相互理解。如果长时间延误,肯定要放出去
蓄谋
当时为什么不把机长照死的揍一顿。
严查南航极其幕后黑手,首先把及长抓起来严刑拷打
关我屁事
如果长时间不给上厕所,为什么那么多乘客不联合起来自卫呢?可以带着孩子直接在飞机尾部方便的。
道听途说举报你
造谣是犯法的
[得瑟]必须严惩
你又知道了[哭笑不得]
里面坐个外大人,一个电话分分秒秒解决问题
这文章也能过审?有必要抹黑南航吗?
违法成本低,所以有恃无恐
得多长心眼,如今什么奇葩事都有可能
南航无错
扯一大堆没用的东西!
在南航发了通告的事实面前评论区还有很多无脑的水军要帮南航洗白!说白了这些水军自己是法盲还要带偏别人!
国民?你这好像是1450才会用的词哦
我上次在飞机上关了一个多小时,飞机才起飞,一个多小时都难受得很,更何况关六个多小时
明明都知道有问题了,那么应该立即对机长及其相关人员给予法律追究!
南航加黑名单了
联合起来起诉南航
人家名字都说了:难航啊
这就有点像五毛了[得瑟]
瞎扯!不懂就不要自以为是,一个航班的上客,下客,起飞等等程序,都是要请示控制部门同意后才能发布,不是机长个人能决定的!
特殊天气不是和航司无关吗?他们干吗扣人呢??集体告他们
南航服务很差,曾经因轮胎破裂滞留威海10个小时,机组人员知道飞不了,一溜了之,把乘客扔在候机厅。为了逃避安排酒店和餐饮,每隔3个小时,通知一次即将登机。
如果你拿不出真凭实据 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就是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主 刻意挑起人民内部矛盾 有汉奸、间谍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