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县长李秋平侵犯中央国家机关挂职锻炼女干部的新闻,已经成了头条热门话题。作为一县之长,非但没有体恤挂职锻炼女干部的不易,反倒做出无耻下流之事,无德无耻;完全没有任何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以为自己是安远的“天”,是安远的“土皇帝”,更是无法无天。
德,是规范、约束人们行为的准则,代表社会整体的价值取向。耻,即耻辱、羞辱、侮辱,引申为感到羞愧。但这位“知县”作出完全不符合其身份、地位的行为动作,明显是内心没有约束自身行为的“德”,内心没有羞耻感、羞愧感,不觉得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无耻至极。
违背妇女意愿,侵犯女性,而且是中央国家机关派驻安远挂职锻炼的女干部。可见,李秋平色胆包天,完全无视法律法规,凌驾于法律之上。
古语有云,郡县治,则天下安!像李秋平这样无德无耻、无法无天的人,是如何走上“知县”岗位的,值得深挖、深究。
再套用一句古人常说的话:
李某,何德何能,担此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