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意外险火海救妻儿致残,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咋判?

积极的星球 2024-05-12 10:33:14

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当人们有了风险时,能够有一份保障,帮助你抵御风险,度过难关。然而,在现实中,却不时听到有人说保险公司就是骗子公司,让你拿钱出来痛快,但要索赔,难上加难。

近日,一起在湖北宣判的案件引起了人们的热议,尤其是吸引了购买了保险的人们注意,同时也给保险公司上了一课。

事情是这样的:

2023年1月22日,正值春节正月初一,人们都走亲访友,欢度春节。

湖北恩施的杨先生这天应邻居邀请,去到邻居家吃饭喝酒。

酒过半巡,兴致正高,忽然,有邻居告诉他他家着火了!

他家的房子,是木质结构,当时,他的母亲、妻子和孩子都正在家里休息!

听到这个,杨先生十万火急般扔掉酒杯,就往家里冲去。

冲到家门口,只见熊熊大火已经吞噬了木屋,火中妻儿凄厉的哭喊声,犹如万箭穿心!杨先生来不及犹豫,就要往火里冲。

但是,火势很大,邻居们拉住了他,让他要冷静。可是,里面是他的至亲,他怎能见死不救?!

他挣脱邻居抓住他的手,没有任何犹豫,冲进了火海!

他忍住巨痛,一趟一趟地不顾个人安危冲进去,幸运的是最终母亲、妻子和孩子都得救了。

但是,杨先生却被烧致残,伤残程度为二级。

巨额的医疗费用,烧坏的房屋,对本不富裕的家庭犹如雪上加霜,全家人一筹莫展,陷入困境。

幸运的是单位为职工购买了意外险和健康险,于是,杨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请求。

然而,保险公司的回复让人大跌眼镜: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杨先生属于自己冲入火海被烧伤,符合“自致伤残或自杀”情形,不予理赔!

杨先生不同意,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按约支付58万元赔偿款。

法院一审判定:保险公司未对免责内容作出明确释义,且未提供证据证明杨先生受伤系自致或自杀导致,保险公司的抗辩与民事活动的公序良俗相违背,因此支持杨先生的全部诉求。

保险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认真复核,维持一审判决。

这件事,引起了人们的热议,也引起了人们对于保险公司的质疑。

有的认为中国保险公司10个有9个是骗子!每年交保险,出险时就耍流氓,不给赔。

有的认为这个男人是个好丈夫,好父亲!这家保险公司不倒闭天理难容!为法院的公正判决点赞!

有的认为不光要赔,还要罚,要不然保险公司违约的成本太低了,违约成功理赔可以不用付,违约失败最多把该赔的理赔付了。

我觉得法院的判决很公正,男子冲入火海救人,哪怕是救的自己家人,也应该鼓励和提倡,如果救的是外人,是不是该颁发见义勇为奖?

保险公司凭什么要说人家是自致伤害或自杀?这不仅与事实不符,而且简直就是睁眼说瞎话!

为法院点赞!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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