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五天,青岛警方终于针对“路虎女打人”事件交出了一份质量不错通报。
通报有点长,我简单总结一下:
1、打人原因:王某当天赶着去医院看病,但因为堵车严重,所以就想逆行超车,刚好与林某润的车辆相遇。
期间王某多次想并入顺向车道,但因为林某润持续向前移动,加上两车距离很近,导致王某无法并入顺向车道。
和大巴追尾后,王某气不过,于是下车打人。
2、处罚依据:拘留10天和罚款1000,是针对王某殴打和辱骂他人的处罚;
罚款200,驾驶证扣3分,是对王某逆行行为的处罚;
因为王某当时已经跟大巴司机协商一致,并互留联系方式,且后来大巴车表示不追究,所以王某不算肇事逃逸,车也不用被扣押。
林某润后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警方该做的处罚已做。
3、王某身份:王某确实是当地某村村民,曾从事茶叶店经营,个体运输,目前无固定职业。
这点同此前说从事服装生意有出入。
4、关于谣言:近日网上传的“在家拘留”是谣言,造谣者已被行政处罚。
网传黑衣男子是公安人员也是假消息,他只是跟王某同村村民,当时刚好有事经过那里,看到堵车严重下车了解情况。
整体来讲,这份通报还是很详细的,而且每个点都有理有据,看得出来蜀黍确实是用心了。
但是,通报出来后,很多网友表示还是很多疑问。
其中最多人想知道的,大概就是:
如果当时林某润还手了,到底是算互殴还是算正当防卫。
是啊,这个事件之所以闹得这么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被打者全程不敢还手。
而且视频拍摄者还一直提醒他,不要还手,还手就理亏。
大家看了后都觉得很难受,明明是对方逆行,明明是对方先动手打人,被打的人居然只能默默受着?
不能还手也就算了,受了那么大屈辱,都被打到口鼻流血了,最后打人者只是被拘留10天,罚款1000块。
这谁接受得了?
其实,大多数中国人都知道遇事该忍一忍,所以“打不还手”这种事估计很多人都做得到。
但问题是,得忍得有价值,对吧!
假如被打者忍着不还手,打人者得吃几年牢饭,这还是值得忍的。
但现在最尴尬的是,被打时不敢还手,被打后,打人者只需要付出极小的代价。
这到底让人怎么做嘛?
还手,跟对方一起被罚;
不还手,这处罚力度,真心接受不了呀!
所以,个人觉得此次事件有两点是必须要处理好的。
第一点是,当我们遇到这种事情时,还手属于互殴,还是属于正当防卫?
这最好由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出面讲清楚,什么律师讲的都不算,因为最终的判决权不在律师手里。
第二点是,完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这种情况加重处罚,比如打人者至少要关进去一年半载。
只有把这两件事都做好了,以后这样的事情才会越来越少,民众也不需要因为一个事件而焦虑不安,愤怒难耐!
对此,大家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