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红钱主要是指清朝时期清政府在新疆设立钱局开铸的钱币,由于铜质普遍发红,因而又被称为“红钱”。清政府在新疆地区一共设立七座钱局,这七座钱局设立的背后是清廷对新疆地区实行有效管辖的体现,不仅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为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黄铜咸丰宝伊局当百 公博鉴评
清乾隆二十三年(公元1758年),历经康雍乾三代长达仅70余年的平叛准噶尔叛乱宣告结束,乾隆皇帝把这片土地命名为“新疆”,取因“故土新归”之意。当时的伊犁是新疆最为重要的一座城市,也是新疆的政治、经济中心。
平定准噶尔叛乱后,清军开始在伊犁屯兵驻防,当地牧民依然采用物物交换的传统方式进行贸易。制钱的缺少给当地清军和牧民的交易造成很大的不方便,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舒穆禄·舒赫德调任伊犁将军后,开始筹划在伊犁设局铸钱。他认为“伊犁为准部汇总之区,兵屯甚众,商贩尤殷,需用钱文较他处为更要”,因而“鼓铸一事必应筹办”。但由于当时伊犁未发现铜矿,宝伊局并未及时开设。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乾隆帝批准了伊犁将军伊勒图设立宝伊局的建议,正式在伊犁地区设立宝伊局铸造铜钱,宝伊局的开铸结束了北疆长期没有铸币基地的历史,促进了北疆经济的发展。
道光年间,宝伊局因铜少而暂停。到了咸丰年间,外有英法联军内有太平天国起义,加上各省灾荒。则使得财政愈加困难,为弥补财政亏空,清政府开始发行纸币,并令各地铸钱局开铸大钱。1853年,宝伊局开铸大钱,成为当时铸行大钱的大局之一,也是新疆第一家铸造大钱的铸钱局。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因造成钱法混乱,大钱被废。咸丰年间,宝伊局除小部分平钱外,所铸大钱分为当四、当十、当五十、当百、当五百、当千共计六种。铜质多为红铜,且铸造工艺不精,品相好者极难遇到。
黄铜咸丰宝伊局当百 公博鉴评
这枚公博鉴评的咸丰宝伊局当百,不仅为宝伊局当百不常见的黄铜材质,且铸造精整,字口间虽有流铜,但整体清晰,包浆也为地道的老包浆,可以说这种品相的咸丰宝伊当百铸出了中原钱局的风格,它究竟是属于宝伊局初期的精铸,还是内地钱局代宝伊局铸行,很值得钱币界的探讨,而这也恰恰是钱币的魅力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