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杰花21万买了套房子,赠送了12万的汽车,可是这车竟没办法开,常杰去找开发商,开发商不帮他解决,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常杰买了一套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好在便宜,还听说有活动,那就是赠一辆12万的车。
常杰觉得很划算,这样他车房就都有了。
常杰交了全款,常杰去指定地点取了车。
车取回来以后常杰很高兴,可是开了几天,却遇到了问题,这车总是打不着火,常杰就找修车的看了一眼,修车的说:“你这车根本就不能开啊”
这可把常杰气坏了,毕竟当时就因为买房赠车才买的现在的房子,现在车不能开,自己花21万买套房太不合适了。
于是常杰就找开发商退12万元的房款,常杰说:“你们赠的车根本就没办法开,现在这车我不要了,你们拿回去吧,把房款也给我返回来12万”
售楼处:“这车不是我们赠的,当时是因为您有这个会员资格,是您办理会员的公司与我们开发商一起联合搞活动,车是那个公司赠的”
但常杰不这样认为,他说:“我不管,这车就是买房赠的,你们给的赠品有问题,要不你们就给我换一辆新车或者把房款退给我12万”
售楼处帮着常杰联系了那个公司,但那个公司给的答复是,他们的车已经赠送完了,而且如果有问题应当找4S店。
但常杰不依不饶,售楼处无奈只能将他领到那个公司,帮着解决。
到了公司以后,公司一查,常杰根本就不符合买房赠车的资格,也就是常杰根本就不是这个公司的会员。
常杰看理亏,就说:“我虽然不是你们的会员,但是我是从你们会员手里买来的”
原来这房子刚开始是会员程先生买来的,买完之后,程先生又将这房子和车一同转让给了常杰。
公司说:“这样你更找不到我了,你都不符合买房赠车的资格”
常杰找了一圈都找不到人解决,一气之下他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12万,那法院会支持他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常杰认为,不管他从谁手里买的房子,车子都属于买房附加的,现在车有问题根本开不了,开发商就应当负责,既然负责不了就应当退房款。
开发商认为,虽然常杰是小区内业主,但并不是从他们手里买的房,自然就无法对他负责。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常杰是从案外人程先生处买的房子,与开发商之间不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所以其无权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
但现在房子和车均登记在常杰名下,现在车子存在问题,如果车子还处在保修期内,常杰可以对车辆进行维修,另案主张车辆的修理费。
所以最后法院,驳回了常杰的诉讼请求。
个人观点
有的人说,你都不是在开发商手里买的房子,你找人家开发商,能理你么!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