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情人给原配300万换来老公,1年后分手打官司追回,两次判决不同!富婆两年后腻了打官司追回,2次判决不同!2018年重庆发生了一起诉讼,可以说是一个经典案例,在律师界广为流传,这个故事比小说还离奇,特别是两次判决结果完全不同,而这里面不是法律的问题,更多牵扯到了公序良俗的问题,以及男女之间的情感问题,而2次判决是完全不同的,甚至也不能说哪一次是错的。
小伙何某与原配陈某2009年结婚,何某2018年进入富婆朱某的公司工作,双方在工作中有了婚外情,甚至2人打算各自离婚,然后在一起建立家庭,由于何某妻子不愿意离婚,朱某于是出面协商,最后商定给原配300万元,之后朱某给原配转了200万,两人领了离婚证后,陈某又得到了尾款100万,算是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原配从此再也不联络前夫。
离婚后富豪与小伙子很快住到一起,每天豪宅跑车,过得十分潇洒,小伙子工作清闲,日常在家里照顾家庭,每天给富婆煮菜,一开始两人如胶似漆,但过了1年后,富婆就开始下头了,觉得也就这样吧,一个大男人只有长相身材好,嘴甜会做饭,却没有任何工作能力,她虽然养得起,也不花男人的钱,但日子久了,也觉得腻味了,毕竟小伙子还帅不到像明星那样,周围帅小伙也不少。
此时富婆开始后悔了,觉得300万不值得,打算索回这300万,于是又一次找到了原配,提出想回归原位,而原配当然不同意,她拿300万买了房子,还开了一家小店,日子过得很悠哉,直接表示货物不退不换,钱款到帐也不退,反正自己是遵守诺言,婚也离了人也给了,她拿这300万合情合理,而且是富婆自愿给的,不管你是否后悔,与她没有关系了。
于是富婆直接打官司,想要索回300万,一审判了富婆胜诉了,因为“买卖”是违背了公序良俗,显然是不合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的,这种生意不可以成立,而且双方并没有合同之类的信物,证明是一种无偿赠与,300万不算是原告的赠与,是可以追回的,富婆眼见300万要回来了,本来是很得意的。
没想到原配不服,找了当地的知名律师,开始了上诉,而这位律师剑走偏锋,直接将300万当成了离婚补偿,以及孩子抚养的费用,这一下子就合理了,不管是生意还是赠与,确实是不合情理的,但是如果按补偿的话,一切就说得通了,男方想另攀高枝抛弃发妻,新欢为了早点名正言顺,得到这段感情,愿意帮男方出钱,两人一起给原配一定的补偿,从法律和情理来说,就是合情合理的。
最后二审判下来了,法律上是支持这种说法的,富婆相当于代替男友,给原配300万的离婚补偿,也可以称为抚养费,所以原配不用还钱,300万全是原配的,最后原配胜诉了,由于这个案子闹得动静比较大,富婆考虑自己的颜面,也就没有再上诉,最后的结局就是原配拿到了300万,富婆另觅新欢,而这个故事中的男主人公,成了一个隐形人。
网友认为这个富婆拆散人家的家庭,是自愿给人家的补偿,如今两人关系有问题了,又想打官司追回,当初给原配的300万补偿,实在是没有道理,既然你要拆散人家的婚姻,就要负责任,也要付出一些代价,况且当初是双方协商的,又不是有人逼你给的,谁让你自己不检点?二审不支持300万退回是对的。婚姻遇到了诱惑和考验,人应该要考虑责任和义务,明白守护婚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