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亦舒,读的就是这部“黄玫瑰的故事”,从此,我才知道世间最美不是红玫瑰,而是黄玫瑰,也是从此,我学会了一句话:玫瑰从来不慌张!
也是从此,我以黄玫瑰自比,决定做个美而不知的女子,尽管我那时早已不是少女,三十岁左右,已为妻为母,那又如何!玫瑰盛放就在三十的时候。
后来,又读了多篇亦舒,恍然觉得玫瑰亦是一枝独秀的玫瑰,不同于其他的亦舒女郎,其他故事中的亦舒女郎都是高学历、独立、清醒,可撒娇撒痴、亦可遗世独立,而玫瑰几十岁都如少女呆萌、怯弱、糊涂。
张曼玉饰演黄玫瑰
所以,我说刘亦菲成不了玫瑰,刘亦菲无疑是美的,神仙姐姐的名号不是白叫的,但刘亦菲美得高傲、冷艳、自信,像一朵玫瑰,但不是黄玫瑰,也许十七岁的黄玫瑰,刘亦菲还可以诠释一二,但盛年及中年的黄玫瑰就只能活在书里,没有人可以扮演黄玫瑰。
玫瑰的美不在于她的美,而在于人人觉得她美,每个男人都为他要死要活,每个女人都折服于她的美丽,是的,是美丽,不是魅力!
魅力是一种气质,是可以后天修炼的,而美丽就是单纯的美丽,是与生俱来的。
玫瑰的美,颠倒众生,美得不像人,也不像天仙,像“妖孽”(一位写书评的姐姐语)。
小说是由几个男人的自述的与玫瑰的人生情感纠葛组成的一部玫瑰的故事,其实正如书中所说,与其说是玫瑰的故事,不如说是玫瑰的战争,男人与男人之间为了玫瑰的战争,男人与玫瑰之间的战争。
毫无疑问,玫瑰总是无往不利的战胜者,除了庄国栋。
书中的每个男人都爱玫瑰,有意思的是这些男人之间既有情敌的敌对,又有同病相怜的同情。
为了玫瑰,一心以事业为重、娶妻生子的好男人、好丈夫周士辉抛妻弃子,甚至差点儿沦为流浪汉。
为了玫瑰,溥家明溥家敏亲兄弟成情敌,却又彼此成全,更有甚者已经生了六个儿女的溥家敏在十多年后将对玫瑰的感情移情于玫瑰的女儿小玫瑰。
玫瑰的女婿周棠华、继子罗震中全都倾倒于玫瑰的绿罗裙下,要说世界上唯一一个不想占有玫瑰的就是玫瑰的哥哥黄振华,而假如他不是玫瑰的哥哥则可能也是玫瑰战争的发起者和牺牲者。
所有人都爱玫瑰,爱的死去活来,只有庄国栋是例外,他拒绝了玫瑰,娶了自己的未婚妻,正当我讶异于这个结果,对庄国栋击节称赞时结局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反转,庄国栋终是未能逃脱玫瑰的美丽,终结了十年的婚姻,而在这十年婚姻中也是三个人在过日子,庄国栋日日对牢玫瑰的照片。
命中注定,庄国栋仍然是玫瑰战争的失败者,玫瑰为爱情再一次做出了选择,庄国栋再次失去玫瑰,不过和第一次不同,这一次是玫瑰抛弃了他。
忘了第一次读对美得颠倒众生的玫瑰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总之是羡慕吧,但是如今再读,已十几年过去,完全是因了电视剧要上映,所以花了七个多小时一口气又读了一遍原著。
像初读一样,我对所有男人对玫瑰的爱、女人对玫瑰的理解很是费解,这个女人,何德何能,能得到众生的爱?
读到最后,才由玫瑰的继子罗震中口中得知了缘由——玫瑰是一个纯女人,非常古典的、特别中式的纯女人,她是一个职业美女!
而这样的女人比世界特级保护动物还稀有!
没想到亦舒竟是这样的亦舒!
而且玫瑰对任何事、任何人、每一段感情都能拿的起放的下,当然这是这是她从庄国栋那里得来的。
因为庄国栋的抛弃,玫瑰的心死了、玫瑰凋谢了,她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和她有着天壤之别的、完全配不上她的方协文。
十年婚姻,玫瑰都过着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十年后,由于母亲的去世,玫瑰骨子里那种为爱而生的基因复活了,她和方协文离了婚,重新投入到对爱的追逐中。
但是此玫瑰毕竟不是十年前的玫瑰,她对新爱人家明的死处之坦然,得到时好好享受,失去时不痛不惜,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这也是我从中读出了“玫瑰从来不慌张”这句话的缘由。
不过,作为一个和玫瑰隔着五六十年的现代女人,我愈发不能理解玫瑰,现代女人太现实,谁还再相信爱情这回事?
尤其是玫瑰为了一个将死之人,竟然放弃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还美其名曰至情至性,这样的女人,放在今天还不被网友怼死、骂死?
毕竟,我们和亦舒也隔了五六十年了,“爱情”这两个字似乎已经从我们的字典里删除了。
所以,玫瑰也只能活在书里了。